分路搜拏,以期尽绝根株,永弭后患。一切善后事宜,着一并妥为筹办。据丁曰健奏称「贼党四处逃匿,未便屯兵糜饷」;自应量为裁撤。即着斟酌情形,随时遣撤;仍酌留兵勇,将潜匿之匪实力搜捕,以期净尽。漳州贼匪未平,深恐勾结渡台为入海之计;着曾元福、丁曰健仍遵前旨,于海口要隘妥筹防范,毋令阑入台地。所有斩获嘉义股首严办等出力人员,着曾元福等查明保奏,毋许冒滥』。
以福建台湾全境肃清,赏道员丁曰健布政使衔、总兵官曾元福提督衔。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六。
五月十二日(丙午),以江苏候补副将富勒浑泰为福州副都统。
十八日(壬子),以福建台湾剿匪出力,赏道员曾云峰、都司李准芳等花翎,千总徐毓恩等蓝翎;余加衔、升叙、开复有差。
予福建台湾阵亡游击叶得茂等三十一员祭葬、世职,绅民兵勇一千三百十九名赏恤如例,一并附祁道员孔昭慈专祠。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九。
六月初十日(癸卯),以太仆寺少卿丁绍周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国子监祭酒丁培镒为副考官。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四。
秋七月初三日(乙丑),暂署两江总督李鸿章奏:「丁忧署福建陆路提督郭松林呈请开缺,回籍终制』。得旨:『郭松林带兵素能得力,在江、浙等省屡着战功。着毋庸开缺,赏假四个月回籍;一俟假满,即前赴江苏军营听候调遣』。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七。
二十二日(甲申),谕内阁:『左宗棠奏「特参年力就衰之司道,请旨革职」一折,福建布政使张铨庆年迈健忘,左宗棠派令周开锡、吴大廷会办通省厘税局务,该藩司于各务一意推诿,于军饷缓急从不过问;钱粮为藩司衙门专责,并不设法催征,较上届更短解四分之三。团总诬瓯宁县民叶尾婢为土匪,前署瓯宁县知县赵人同未经讯供,即批饬正法;赵人同于署延平府任内经左宗棠撤任查办,案尚未结,而张铨庆复委该员代理建宁府事。该藩司于闰五月因病禀请开缺,用八百里排递;左宗棠以其不知缓急,未即批示。旋于六月具禀起病,实属昏愦胡涂,意存恋栈。督粮道周揆源,年已七十有余,衰庸充位,于时事漫不经心;擅那前任兴泉永道任内厘项划抵南米,与张铨庆互相辩驳,尤属卑鄙。张铨庆、周揆源均着即行革职,以肃官常。张铨庆尚有经手未完事件,着左宗棠饬令赶紧清厘,再行回籍』。
闽浙总督左宗棠奏:『遵查台湾逆匪陈哑狗,实由总兵曾元福生捦正法;前署提督林文察相距较远,以致奏报歧异』,报闻。又奏:『猎射凹营盘失陷,实因子药、砖石俱尽,营官熊常富不能设法堵御,致勇丁死亡过半;应请革职拏问』。从之。
以福建按察使王德榜为布政使、兴泉永道邓柚为按察使。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九。
九月初八日(庚午),修福建台湾战船;从巡抚徐宗干之请也。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三。
冬十一月十一日(壬申),予福建洋面阵亡游击陈韶舞祭葬、世职。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
十二月初九日(庚子),谕内阅:『前因左宗棠奏:「闽省鹾纲疲坏,请试行票运一年」;当交户部议奏。嗣经该部以闽盐改行票运,全议更张,恐亏课病民;咨令该督妥筹,期于毫无窒碍。兹据奏称:「自本年闰五月起,试行票运;甫及半年,所收实解之款已抵前次一年半之数。向之疲滞口岸,自试行新章以来,渐有商贩认办;各衙门一切陋规,所裁不下七、八万两,群情翕然。且厘随课出,皆取之买票商贩,并未沿海散抽。数月以来,亦无私枭拒捕之案。从前县澳官帮坐收课费,以充私橐;今则挈向时官吏私攫之款,涓滴归公。至闽盐积欠数百万两,现虽专顾课厘,而旧欠仍未尝不按期催缴。请仍饬部将试改票运行止,速行议覆」等语。览其所奏,于闽省盐纲之积弊及现办票运之可行,实为洞悉原委。总之,盐务为国课大宗,亦为奸胥利薮;惟在得人而理,斯能力挽颓纲。票运之行,虽不能保其必无流弊;倘承办之员均能洁己奉公,不为私计,自足以除从前积重难返之弊,而与为更始。该督既称商情既便、市价无增,无加额之名而有裕课之实,即着照所请,先行试办一年。俟有成效,即行奏明着为定章,以肃鹾政而裕课饷』。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二。
●同治五年(一八六六、丙寅)春正月初二日(壬戌),以福建筹备兵糈,予将军英桂、总督左宗棠、巡抚徐宗干等议叙有差。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五。
三十日(庚寅),补铸福建彰化县知县印信;从巡抚徐宗干请也。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七。
二月二十九日(己未),谕内阁:『前因左宗棠奏参福建布政使张铨庆昏愦胡涂,意存恋栈;曾降旨将该员即行革职。兹据徐宗干奏:「张铨庆在闽、浙军营二十余年,办理文案尚为通达;在藩司任内勤俭著称,虽器识稍近褊狭,而诚实廉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