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程以前,仍当随事规画,以臻周密。将此由五百里谕知英桂、左宗棠、吴棠、徐宗干,并传谕刘明灯、吴大廷知之』。
调福建福宁镇总兵官刘明灯为台湾镇总兵官,擢湖南抚标中军参将罗大春为福建福宁镇总兵官。
二十七日(壬子),谕军机大臣等:『前因闽省设厂制造轮船,谕令沈葆桢帮同该省督、抚等悉心区画。嗣据左宗棠奏:请派重臣总理船政;复谕令沈葆桢总司其事,与英桂、吴棠、徐宗干会商办理。兹据左宗棠奏:「该抚两次呈称,以丁忧人员不应与闻政事,如奉旨饬办,亦必俟明年六月服阕后,始敢任事;其未释服以前,遇有咨奏事件,请由督、抚臣代为咨奏」等语。制造轮船一节,关系中外,事更重于金革;岂得以引避为辞!沈葆桢办事认真,着仍遵前旨,总司其事。一切应办事宜,均着英桂、左宗棠、吴棠、徐宗干与沈葆桢随时会商办理。署藩司周开锡,即着与道员胡光墉一并交沈葆桢差遣。惟既据该前抚呈称现未服阕,未敢公然任事;即着俯顺所请,未释服以前遇有应行陈奏事件,由沈葆桢知会该督、抚代为具奏。一俟服阕,仍着会同该省督、抚联衔奏事,以重事权。其购买机器等项共需银十三万三千八百余两,着照左宗棠所筹,先行动款应付,以便兴办。将此由五百里各谕令知之』。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七。
十一月丙辰朔,命福建布政使邓廷柚来京,以延建邵道周开锡署布政使。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八。
十一日(丙寅),以广东布政使李福泰为福建巡抚;未到任前,以署布政使道员周开锡护理。
予故福建巡抚徐宗干祭葬,谥「清惠」;入祀名宦祠,并入「国史」循良传。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九。
二十四日(己卯),谕军机大臣等:『左宗棠奏「详议船政章程并艺局章程各开单呈览及晓谕日意格等」各折片,此次创立船政,实为自强之计;若为浮言谣惑,则事何由成?自当坚定办理,方能有效。左宗棠所见远大,大臣谋国,理当如此。其所议优待局员、酌定程限,甚为周妥;均着照所请行。若五年限满,洋员教有成效,即着照所议加赏,以示奖励。其日意格、德克碑勤劳既着,忠顺可嘉,尤当优加赏赉;并着英桂等存记,俟五年后中国工匠如能按图监造、自行驾驶,即着奏闻,候旨破格于原定赏银之外再给优赏。届时甘肃必早底定,朝廷不难令左宗棠赴闽,共观厥成。该督等可传谕日意格、德克碑其专心教习,毋稍疑惑。其余所议各条,亦属妥协;并着照所议办理。左宗棠虽赴甘省,而船局乃系该督创立,一切仍当预闻。沈葆桢总理船政,其未服阕以前遇有船局事宜,由英桂等陈奏;服阕以后,由沈葆桢会同该督、抚陈奏:均着仍列左宗棠之名,以期终始其事。另片奏:「船局经费不敷银两,请于续拨银两内动用」等语。着照所请,所有前项不敷银七万两,即于续拨闽海关每月五万两内支用;着英桂如数筹拨,毋许迟误。道具胡光墉既据左宗棠历试可以相信,即着交沈葆桢差遣。其补用道叶文澜、同知黄维煊,着准其留闽;并候补经历徐文渊,均交沈葆桢差遣。军功贝锦泉熟悉洋务,堪作船主,自应破格录用;即着以都司留于福建水师浕先即补,并赏加游击衔。此后如能奋勉立功,并着沈葆桢等再请优奖,用资鼓舞。其余如有可用之才,即由沈葆桢酌委;务当虚心访求,以期集事。刘典业经服阕,本日已明降谕旨实授甘肃按察使;该员旧部三千名,即着催令前进。左宗棠业经起程,船局事务,沈葆桢自当专心经理;英桂、吴棠、周开锡亦当和衷商酌,于日意格等加意笼络,毋稍膜视。………将此由五百里谕知英桂、左宗棠、吴棠、沈葆桢,并传谕周开锡知之』。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
十二月二十五日(庚戌),予故福建台湾道洪毓琛入祀名宦祠;从巡抚徐宗干请也。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九三。
●同治六年(一八六七、丁卯)春二月初六日(庚寅),谕军机大臣等:『英桂奏「道员丁杰交出竹枝词,牵涉督、抚、司、道大员,钞录呈览」一折,据称护巡抚周开锡咨称:「署藩司夏献纶持有刊本竹枝词,系盐法道海锺所交;询之海锺,则称得自道员丁杰;及传丁杰面询,前后供词两岐」等语。匿名揭帖,例应销毁,立案不行。惟出自丁杰之手,亲供又复支离,不无疑窦,且皆关系地方公事;着英桂面传丁杰切实研诘,究系何人所编?吴棠初抵闽省,无所用其回护;并着会同英桂认真查究,如有挟嫌污蔑情事,必应从严惩办,以杜刁风。词内所指各节,亦当悉心察访,兀核办理,毋稍容隐。将此各谕令知之』。
十一日(乙未),福建台湾道吴大廷奏陈台湾吏事、兵事,在换班兵、重海防、裁陋规、禁土豪、端士习以及驭生番、查洋船、兴社仓、立义学诸务;均拟次第筹办。得旨:『着即将应办事宜实力整顿,以期日有起色;不可始勤终懈,勉之慎之』!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六。
三月初六日(庚申),福建台湾镇总兵官刘明灯等奏:台境土匪敛戢,现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