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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台湾资料清穆宗实录选辑---第38页

十八名、浙江取中二十五名、江西取中二十三名、湖北取中十四名、湖南取中十四名、福建取中二十名、台湾取中二名、广东取中十六名、广西取中十三名、四川取中十五名、云南取中十一名、贵州取中十一名』。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百七。
夏四月庚申朔,谕军机大臣等:『文煜等奏「第六号轮船开工、第七号改造兵船情形」一折;另片奏:「船政大臣因病不能赴工,请旨遵行」等语。闽省第六号轮船现已购齐木料,克日开工;即着照文煜等所拟,命名「镇海」。至轮船之设须炮位多而马力大,方能利涉波涛,制胜较有把握;文煜等拟将第七号改造兵船,不为无见。着即督饬在事人员与日意格悉心讲求,功归实际,不得旷日持久,虚糜帑金。沈葆桢办理船政,成效彰彰;现虽病未就痊,仍未可置身事外。着文煜等督饬夏献纶等认真妥办,并令该道等随时禀商沈葆桢以昭慎重。沈葆桢着俟服阕后再行赴工,督率经理。此系朝廷曲体孝思,俯允所请;该前抚毋再因病固辞,以副委任。将此各谕令知之』。
初十日(己巳),谕军机大臣等:『英桂、王凯泰奏「察看道员人地不宜,遵旨撤回」一折,据称「署台湾道黎兆棠到任已阅年余,治理地方意见偏执,袒庇同乡,不洽舆评」等语。黎兆棠业经该督等撤回;该道本系江西补用人员,即着文煜等饬令交代清楚,仍回江省,毋庸留闽。该员回江西后,并着刘坤一留心察看,据实具奏。另片奏:「委定保接署台湾道员缺」等语。台湾孤悬海外,兼有交涉事件,非为守兼优之员不克胜任;定保于署理是缺,人地是否相宜?仍着文煜等随时察看,以重地方。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百八。
五月初三日(壬辰),谕军机大臣等:『福建按察使葆亨现已来京陛见,察其才具似近平庸,奏对亦不甚明晰;该臬司到任后,着文煜、王凯泰悉心察看,能否胜任?据实奏闻,毋稍迁就。将此各谕令知之』。寻文煜等奏:『遵查按察使葆亨到任后,勤恳吏治,办事实心。其言语虽近口吃,若从容论事,条理尚属分明;似堪胜任』。报闻。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百十。
秋七月初九日(丁酉),谕军机大臣等:『李鸿章奏:「日本议约渐有端倪,并将往返信函钞录呈览」一折,日本与中土最近,又自托于同文之国;现在议立修好条规、通商章程,自不必沿袭泰西各国旧套。该督督饬应宝时、陈钦与该使臣反复辩论,大致均已允服遵照。惟章程内请添「凡两国准予别国优恩及有裁革事件,无不酌照施准」一条,仍是「一体均沾」之意;亟宜相机开导,使之就我范围。应宝时等覆该使臣信函,颇足折服其心;即着李鸿章饬令应宝时等力持定见,悉心开导。总期妥为酌定,以示区别而杜弊端;并将办理情形,随时具奏。将此谕令知之』。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百十五。
九月初七日(甲午),命闽浙总督英桂留京当差,以江苏巡抚张之万为闽浙总督。
初九日(丙申),谕内阁:『都察院奏:「福建职妇林戴氏以伊子林文明被林应时等挟嫌捏控,委员凌定国索银未遂,与台湾道黎兆棠潜谋陷害各节,遣抱向该衙门呈诉」等语。此案于上年五月间,经英桂奏称:「查明福建在籍副将林文明恃强霸产、结党滋事等情,当将该副将拿获正法,胁从人众分别办理」;何以该职妇复以挟嫌陷杀赴京呈控?是否林文明被杀冤枉,抑或该职妇砌词捏控?亟应彻底查明。着闽浙总督、福建巡抚确切详查,奏明办理』。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百十九。
冬十月十六日(癸酉),谕军机大臣等:『文煜、王凯泰奏「闽省前办洋务密折现有泄漏,彻查严办」一折,上年七月间英桂覆奏防范海口密折,曾经咨行沿海文武各员慎密筹办;在事人员自应郑重其事,不得稍有漏泄。何以漫不经心,致令美国领事李让礼钞录,实属不成事体!是否沿途驿站偷拆?抑系该省文武各衙门收藏不慎,以致泄露?着文煜、王凯泰彻底根查,严参惩办,不准含糊了事。粤省匪徒散放药粉一案,业经瑞麟奏结;闽省洋人,自不至再生疑惧。仍着文煜等随时随事按约妥办,毋令滋生衅端。将此各谕令知之』。
二十四日(辛巳),闽浙总督张之万开缺养亲,仍以福州将军文煜兼署总督。
--以上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百二十二。
十一月初三日(己丑),以河南巡抚李鹤年为闽浙总督。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百二十三。
二十三日(己酉),谕〔军机大臣等〕:『李鸿章奏「请饬闽省采购米石解津,接济春赈」一折,直隶被水灾区较广,迭经筹款抚恤;刻下天津河间低洼之处积水未涸,二麦已补种不及,来春青黄不接,穷民生计维艰,且前次截留采办米石所余无多,自应先事豫筹。着文煜、王凯泰迅速采购闽米四万石,或由闽厂官置轮船、或酌量添雇商船分批赶运,务于来春开河时解赴天津,俾资接济,毋稍迟误。将此各谕令知之』。
--见「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百二十四。
十二月十四日(己巳),谕军机大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