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赴部引见,着加恩改为革职留任』。
谕〔军机大臣等〕:『前经兵部具题海坛镇总兵丁朝雄于署台湾水师副将任内失察天地会邪教,议以降调,因无级可降,请旨革任;已降旨将该镇送部引见矣。今思海坛镇员缺紧要,且该镇历任水师,营务尚为熟悉,前于副将任内出师台湾着有劳绩,并历经拏获海洋首伙各盗;是以另降谕旨,将该镇革任之处加恩改为革职留任,不必赴部引见。着传谕丁朝雄:如交卸起程,于何处接奉此旨,即由该处迅速仍回原任。该镇嗣后益当感激朕恩,奋勉出力,于一切整饬营伍、缉捕洋盗等事倍加认真办理;如或存心懈忽,始勤终怠,则是自取咎戾,决不能再邀宽宥也』。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三百六十。
十九日(丁卯),上御同乐园,赐……台湾生番等食。
二十日(戊辰),上御正大光明殿,赐……台湾生番等食,赏赉有差。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三百六十一。
九月,台湾镇总兵奎林、按察使万锺杰等奏:『台湾向来所出稻谷原较内地充裕,粮价甚贱。自林爽文滋扰,民多失业,米价昂贵;于五十三年平定,百姓陆续归耕,粮价日减。至地方官每月所报粮价,虽与市价相符,仍不免豫为采买地步,冒昧开报;惟有细心体察,不使稍有混冒』。得旨:『何处无弊,查之以实可也』。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三百六十三。
冬十月十八日(乙丑),谕曰:『奎林、万锺杰办理台湾各案、缉获盗犯,均属认真奋勉;知府杨廷理随同查办,亦属出力。俱着加恩交部议叙,以示奖励』。
又谕:『据奎林等奏「审拟淡水厅盗犯郑迭等、嘉义县盗犯林添成等、凤山县盗犯许凤林等」三案,因各案犯未全获,请将文武职名查明开参,固属照例办理;但台湾地处海外,盗劫频闻,该地方文武各官遇有禀报盗案,即能认真躧缉、拏获多犯,颇属奋勉,功过尚可相抵。若仍照例开参,恐不肖官员规避处分,转致启讳匿不报之弊。所有各案文武职名,着加恩免其开参;并着奎林等督饬所属将案内逸犯严密查拏,毋任远扬漏网』。
又谕曰:『奎林等奏:「据嘉义县详报县民林璇玑猪只践食蔡探园蔗起衅,蔡探执鎗,往与林璇玑争殴,被林璇玑用刀戳伤毙命;蔡均禄赶救,亦被戳伤。将林璇玑问拟绞候,从重立决」等语。此案,奎林等办理未免过当。蔡探工人朱琳因林璇玑猪只践食园蔗、彼此争闹,嗣经朱琳回家告知,蔡探以口角微嫌,即持鎗赶与林璇玑争殴,其理本曲;并先用鎗向戳,林璇玑始持刀抵御,致戮蔡探倒地;蔡均禄赶至帮护,亦被砍伤。蔡探因伤重殒命,而蔡均禄伤痕业已痊愈。核其情节,系属斗殴伤人,不但不应拟以立决,亦不至入于本年情重人犯案内办理。此案若照内地,祗应照例问拟;即以台湾地方民情刁悍,必当严示惩创,不过将林璇玑一犯入于明年秋审情实,已足蔽辜。该部知道』。
二十一日(戊辰),谕曰:『伍拉纳奏到「筹议台湾新设屯所分拨埔地事宜」、又「台湾戍兵增饷、游民挑募入伍、挂验船只番钱归官经理及船厂采办木植、台地增销盐觔各事宜」二折,台湾地方于五十三年春间平定逆匪后,经福康安等将该处设立屯弁、清查埔地及戍兵加饷挑募各事宜分晰具奏,旋经军机大臣行令该督等查明定议,即应督饬所属将各条悉心查核、酌议奏闻,以期永定章程,利兴弊绝。乃迄今已二载有余,始行议奏,殊属迟延;即云地隔重洋,往返酌筹有需时日,亦不应迟缓若此。所有伍拉纳奏到两折,除令军机大臣会同该部议奏外,伍拉纳着交部议处』。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三百六十五。
十一月丁丑朔,调湖南巡抚浦霖为福建巡抚。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三百六十六。
是月,湖南巡抚浦霖奏,谢调任福建恩并请驰赴阙请训。详旨:『速赴新任,不必来;福建民风不比湖南,勉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三百六十七。
十二月初四日(庚戌),谕军机大臣等:『据浦霖奏:「接奉调补福建谕旨,即于十一月二十日自湖南起程,恳请来京陛见」等语;已于折内批令不必来矣。福建地方民刁俗悍,非湖南可比;且系海疆重地,一应缉拏洋盗、稽查奸匪等事,均关紧要。浦霖系新调闽省,恐于该地方情形未能谙习,着传谕该抚到任后办理地方事件加意讲求,留心整饬;一、二年后,再行奏请陛见,亦不为迟。浦霖于何处接奉此旨,即出该处速赴新任』。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三百六十八。
是月,福建台湾镇总兵奎林、台湾道万锺杰奏:『彰化县匪徙纠众结会,现督饬各属拏获张标等三十六犯,分别斩决充军;其未获犯谢志等十三名,仍严饬文武上紧催拏,不使一名漏网』。批:『此人可恶,今获否』?又批:『所办可嘉!即有旨谕』。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三百六十九。
乾隆五十六年
乾隆五十六年(辛亥、一七九一)春正月二十四日(己亥),谕曰:『奎林等奏:「拏获谋杀捕役、复经越狱从贼逆犯林湿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