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十五。
夏五月十七日(庚戌),以编修柏谦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礼部员外郎周人骥为副考官。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十九。
秋八月初八日(己巳),命减台湾丁银。谕:『朕爱养元元,凡内地百姓与海外番民皆一视同仁,轻徭薄赋,使之各得其所。闻福建台湾丁银一项,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再加火耗,则至五钱有零矣。查内地每丁征银一钱至二钱、三钱不等,而台湾则加倍有余,民间未免竭蹶。着将台湾四县丁银,悉照内地之例酌中减则,每丁征银二钱,以纾民力。从乾隆元年为始,永着为例。该督、抚可速行晓谕,实力奉行。若因地隔海洋,官吏等有多索滥征等弊,着该督、抚不时访察,严参治罪』。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二十四。
九月二十二日(癸丑),实授王士任为福建布政使司布政使。
是月,闽浙总督衔、专管福建事务郝玉麟等会奏:『台湾土番射死兵民,逃往生番内;乌牌等情愿擒拏送究,前赎前愆』。得旨:『知道了。拏擒凶犯严审定拟,固所当然;至弁兵生事,亦不可不究。其乌牌遵守法纪,亦所当优劝者也』。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二十七。
冬十一月,巡视台湾御史白起图等奏报擒捕新港、加志阁二社凶番。得旨:『知道了。此等事,马骥从前何以不奏?着伊明白回奏!看来武弁大有苟且了事之意,甚非慎重海防之道也』。
--「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十一。
十二月十一日(庚午),叙雍正十年平台湾北路逆番功,给阵亡把总张春恤银一百两,荫子弟一人以外委把总拔补;立功身故之副将祁进忠、游击李科、郑良达、金越、守备王世琳、蔡斌、陈鉽、江武、千总杨志才、章廷祺、洪贵、蓝宏沛、把总林正春、叶龙、宋显臣、郑仁、巡检钱得位、外委刘鉴、郭天一、杨茂、功加林志并荫一子监生,入祀忠义祠;阵亡功加兵丁宋荣、刘魁才照阵亡外委例赏恤。又阵亡、伤亡、飘没、身故之兵丁杨雄等一百三十六名、阵亡受伤义民、庄丁、通事黄启熙等共五十九名、受伤兵丁王顺等一百五十二名、得功义民、壮丁林尚隆等五百五十四名、病故兵丁徐才等二百四十一名,分别赏恤。其余在军文武官员,各以军功加级、纪录、升用有差。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十二。
十九日(戊寅),叙平台湾南路奸匪功,予立故之游击黄晓、千总熊铨、把总陈天用、外委把总杨茂功均荫一子监生;其一等军功之现任副将侯元勋等七员、部册有名外委随征官锺永量等二员、二等军功之游击王臣等四员、部册有名外委随征官林高等六员、三等军功之都司林君卿等七员、部册有名外委随征官欧忿等七员,各以军功分别加等纪录;部册无名外委王守干等十员,照初次立功例注册。其有功兵丁四百名、义民人等一千二百七十五名,各赏赍有差。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十三。
乾隆二年
乾隆二年(丁巳、一七三七)春正月初五日(甲午),减台湾番饷及澎湖、淡水厅两厅丁银。谕总理事务王大臣:『向来台湾丁银重于内地,朕已加恩仿照内地之例酌中减则,每丁征银二钱,以纾民力。今闻台地番黎大小计九十六社,有每年输纳之项,名曰「番饷」;按丁征收,有多至二两、一两有余及五、六钱不等者。朕思民番皆吾赤子,原无歧视;所输番饷,即百姓之丁银也。着照民丁之例,每丁征银二钱;其余悉行裁减。该督、抚可转饬地方官出示晓谕,实力奉行;务令番民均沾实惠。又闻澎粮厅、淡防厅均有额编人丁,每丁征银四钱有零,从前末曾裁减;亦着照台湾四县之例行』。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十四。
是月,〔两广总督〕鄂弥达奏:『福建台湾北路中港生番滋扰;闽、粤接壤,除密饬南澳、潮州两镇密为探听,臣仍于沿海一带小心防范』。得旨:『如此方是封疆大臣之见。但此事,已据报尽行平复矣』。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十五。
二月三十日(戊子),兵部议覆:『巡台御史白起图等疏请:嗣后过台商船舵、水人等免其查验箕斗,令原籍州、县官将各舵、水年貌乡贯填照;或有事另雇,就地给单填注;取具船户、行保甘结,汛口各官验放。台地仿照内地设立十家牌,填注实在籍贯、人口确数并作何生理。遇有事故,开除。每月出具「并无招揽游民」结状报核;违碍,一并严究。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十七。
三月二十一日(己酉),〔广州将军〕张正兴着调补福州将军,阿尔赛着调补广州将军。
是月,福建台湾总兵马骥奏明:『上年十一月北路副将靳光瀚及淡水同知赵奇芳斩杀新港加志阁凶番二名,奴才因首凶未获,不知一面具奏;皆奴才愚昧所致』。得旨:『知道了。此次姑宽汝过,以后于地方事务更宜留心』。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十九。
夏四月二十五日(癸未),除澎湖渔艇陋规。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朕查闽省澎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