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所遁形!至界连数省之处,盗匪出没,每闻此地严拏,即窜入彼境以图避匿;若彼此同心上紧协缉,则四路堵截,匪徒又何从狡脱乎!总在封疆大吏严饬有司实力稽查,设法躧捕,使洋面永远清静,方不负戢暴安民之意。倘此后该地方官复敢因仍故习,玩视盗案,不行严密查拏及讳匿不报者,一经发觉,必重冶其罪;该督、抚等不能严切董饬,责有攸归,朕不能为之宽贷也。将此通行晓谕知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百五十二。
二月初二日(壬寅),以福建巡抚定长为湖广总督,调湖南巡抚李因培为福建巡抚。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百五十四。
十八日(戊午),兵部奏:『台湾镇总兵杨瑞逾限不请陛见,应照例查办』。得旨:『台湾镇远隔重洋,其奏请陛见逾期之处,着不必查办』。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百五十五。
夏五月二十六日(甲午),谕:『今日国史馆进呈新纂列传内「洪承畴传」,于故明唐王朱聿钊加以「伪」字,于义未有允协。明至崇祯甲申,其统已亡。然福王之在江宁,尚与宋南渡相仿佛;即唐、桂诸王转徙闽、滇,苟延一线,亦与宋帝愳、昺之播迁海峤无异。且唐王等皆明室子孙,其封号亦其先世相承,非若异姓僭窃及草贼拥立一朱姓以为号召者可比;固不必概从贬斥也。当国家戡定之初,于不顺命者自当斥之曰「伪」,以一耳目而齐心志。今承平百余年,纂辑一代国史,传信天下万世;一字所系,予夺攸分。必当衷于至是,以昭史法。昨批阅「通鉴辑览」,至宋末事,如元兵既入临安,帝■〈日〈幺幺〉灬,上中下〉身为俘虏;宋社既屋,统系即亡。愳、昺二王窜居穷海,残喘仅存,并不得比于绍兴偏安之局;仍「续纲目」尚以景炎、祥兴大书纪年,曲徇不公,于史例亦未当。因特加厘正,批示大旨;使名分秩然,用垂炯戒。若明之唐王、桂王,于愳、昺亦复何异;设竟以为「伪」,则又所谓「矫枉过正」,弗协事理之平。即明末诸臣如黄道周、史可法等在当时抗拒王师,固诛僇之所必及;今平情而论,诸臣各为其主,节义究不容掩。朕方嘉予之,又岂可概以「伪臣」目之乎!总裁等承修国史,于明季事皆从贬,固本朝臣子立言之体;但此书皆朕亲加阅定,何必拘牵顾忌,漫无区别,不准于天理人情之至当乎!朕权衡庶务,一秉至公。况国史笔削,事关法戒,所系于纲常名教者至重;比事固当征实,正名尤贵持平。特明降谕旨,俾史馆诸臣咸喻朕意,奉为准绳,用彰大中至正之道』。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百六十一。
六月二十日(戊午),谕曰:『苏昌访参台湾淡水境内生番焚杀一案所奏各折,具见悉心筹划,妥协周详,已于折内批示;着赏给小荷包八个,以示嘉奖』。
调广东雷琼镇总兵甘国宝为福建台湾镇总兵。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百六十三。
秋七月二十二日(庚寅),谕曰:『苏昌奏「福鼎县知县赵由俶首先访查洋案,拏获邻省邻境盗犯二十余名」等语。赵由俶颇属能事,着出具考语,送部引见。此等盗案,近来广东、福建、江南、浙江等省拏获颇多;该犯等出入海洋,前后犯案不一而足。地方官既已审讯属实,即应就案完结;虽各省另有犯案,亦不必彼此行查,使凶徒得稽显戮。至迩年以来,海洋积匪累累就获。现在地方官留心查办,固属可嘉;但从前数年,何以寂无报闻?皆由所在文武员弁因循玩忽,故贼匪得潜匿洋面滋事。今各省既上紧访缉,则匪犯自无可逋藏。着各督、抚再行严饬沿海州县,加意搜捕;其邻境省分,并互相关会,一体协力擒着,务绝根株而清海境。毋得稍有纵弛,致奸徒幸逃法网』。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百六十五。
八月十四日(辛亥),闽浙总督苏昌奏:『台湾淡水厅所属之鲎榖庄民人被凶番焚杀多人,臣饬委臬司余文仪由厦门渡台查得此案起衅缘由,因淡水之三湖一带从前原系界内民田,嗣因遭番人肆虐,划出界外;小民每生觊觎,不肯废弃,时往偷种。本年三月间,鲎壳庄民有耕牛越出界外,前往寻觅未获;猝遇生番多人追赶入庄,放火焚寮,戕杀多命。又鲎壳庄上年冬间有生番出界赶鹿,被庄民射死;以致生番挟仇,乘隙焚杀。臣现札饬余文仪密调就近熟番查探路径,相机剿办』。得旨:『览奏俱悉』。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百六十六。
十六日(癸丑),谕曰:『庄有恭……着加恩免罪,补授福建巡抚,以观后效』。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百六十七。
九月十二日(己卯),降福建巡抚李因培为四川按察使。
十三日(庚辰),闽浙总督苏昌等奏:『台湾淡水厅属鲎壳庄民被凶番戕杀,据臬司余文仪会同该镇派拨弁兵设法剿抚,并委同知、知县带领通土、熟番、乡勇查探路径,由屋鏊、狮子等社即可径通攸武乃社;先行传询屋鏊、狮子等社土目巴煞由、巴士、阿贵等,佥称戕杀鲎壳庄民实系攸武乃社番,与伊等无干,情愿协力收捕。但该土目回社八日之久,竟无一番出山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