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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台湾通史-清-连横-第62页

六分。
○台湾文官养廉表(乾隆八年颁定)
巡视两察院    二千四百两(台、凤、诸、彰各解四百两,府征盐价八百两)
分巡台湾道    一千六百两(台、凤各解四百两,诸罗八百两)
台湾府      一千六百两(台、彰各解二百两,凤山四百两,诸罗八百两)
台防厅      五百两(凤山解二百两,诸罗三百两)
淡防厅      五百两(本厅耗羡支给一百九十八两一钱八厘,彰化解三百零一两八钱九分一厘)
澎粮厅     五百两(本厅耗羡支给八十七两五钱二分二厘,台湾解四百十二两四钱七分七厘)
台湾县     一千两(本县耗羡内支给)
凤山县      八百两(本县耗羡内支给)
诸罗县      八百两(本县耗羡内支给)
彰化县      八百两(本县耗羡内支给)
府经历      四十两(台湾耗羡支给二十两,府征盐价二十两)
台湾县县丞    四十两
台湾县典史    四十两(以上与经历同)
凤山县县丞    四十两(本县耗羡支给二十两,府征盐价二十两)
凤山县典史    四十两
下淡水巡检    四十两(以上与县丞同)
诸罗县县丞    四十两(本县耗羡支给二十两,府征盐价二十两)
诸罗县典史    四十两
佳里兴巡检    四十两
斗六门巡检    四十两(以上与县丞同)
彰化县县丞    四十两(本县耗羡支给二十两,府征盐价二十两)
彰化县典史    四十两
鹿子港巡检    四十两
猫雾捒巡检    四十两(以上与县丞同)
淡水竹堑巡检   四十两(诸罗县耗羡支给二十两,府征盐价二十两)
淡水八里坌巡检  四十两(同上)
右巡视御史二、道一、府一、厅三、县四、经历一、县丞四、典史四、巡检七,计款一万一千一百四十两。
○台湾武官养廉表(乾隆五十年,据台湾府志)
总兵       一千五百两
副将       八百两
参将       五百两
游击       四百两
都司       二百六十两
守备       二百六十两
千总       一百二十两
把总       九十两
外委       十八两
右总兵一、副将三、参将二、游击六、都司三、守备十二、千总二十六、把总五十二,计款一万九千两。
○台湾武官俸薪表(乾隆五十年,据台湾府志)
总兵俸银      六十七两
又薪凑银      一百四十四两
副将俸银      五十三两
又薪凑银      一百四十四两
参将俸银      三十九两
又薪凑银      一百二十两
游击俸银      三十九两
又薪凑银      一百二十两
都司俸银      二十七两
又薪凑银      七十二两
守备俸银      二十七两
又薪凑银      七十二两
千总俸银      十四两
又薪凑银      三十三两
把总俸银      十二两
又薪凑银      二十三两
外委俸银      十八两
右总兵一、副将三、参将二、游击六、都司三、守备十二、千总二十六、把总五十二,计款六万六千零十两;而外委在战兵之内,不给薪凑银,月给白米三斗。
○台湾兵饷支给表(乾隆五十年,据台湾府志)
镇标三营兵二千七百七十名  共银五千五百四十两
城守营兵一千名       共银二千两
南路营兵一千五百名     共银三千两
北路三营兵二千四百名    共银四千八百两
淡水营兵五百名       共银一千两
安平水师三营兵二千五百名  共银五千两
澎湖水师二营兵二千名    共银四千两
计兵一万二千六百七十名,共银二万五千三百四十两。此外每兵一月给米三斗,由各县征收正供碾放。又兵丁恤赏之款,例由官庄租息支给。
○噶玛兰营兵饷表(道光十五年,据噶玛兰志略;此款定由噶玛兰厅入款支给)
都司一员俸廉       四百四十九两三钱九分四厘
守备一员俸廉       三百三十八两七钱五厘六毫
千总二员俸廉       三百八十四两(每员一百九十二两)
把总二员俸廉       三百两(每员一百五十两)
外委四员俸廉       七十二两(每员十八两)
战兵四百六十二名饷银   八千三百十六两(每名十八两)
守兵二百四十名饷银    二千八百八十两(每名十二两)
加饷       三千三百五十两四钱(每兵年加四两八钱,除外委外共六百九十八名)
月米折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