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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国语-春秋鲁-左丘明-第15页

州处,察其四时,而监其乡之资,以知其市之贾,负、任、担、荷,服牛、轺马,以周四方,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市贱鬻贵,旦暮从事于此,以饬其子弟,相语以利,相示以赖,相陈以知贾。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商之子恒为商。
“令夫农,群萃而州处,察其四时,权节其用,耒、耜、枷、芟,及寒,击菒除田,以待时耕;及耕,深耕而疾耰之,以待时雨;时雨既至,挟其枪、刈、耨、镈,以旦暮从事于田野。脱衣就功,首戴茅蒲,身衣袯襫霑体途足,暴其发肤,尽其四支之敏,以从事于田野。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生物农之子恒为农,野处而不暱。其秀民之能为士者,必足赖也。有司见而不以告,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
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对曰:“制国以为二十一乡。”桓公曰:“善。”管子于是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公帅五乡焉,国子帅五乡焉,高子帅五乡焉。参国起案,以为三官,臣立三宰,工立三族,市立三乡,泽立三虞,山立三衡。
桓公曰:“吾欲从事于诸侯,其可乎?”管子对曰:“未可,国未安。”桓公曰:“安国若何?”管子对曰:“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遂滋民,与无财,而敬百姓,则国安矣。”桓公曰:“诺。”遂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遂滋民,与无财,而敬百姓。国既安矣,桓公曰:“国安矣,其可乎?”管子对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则大国亦将正卒伍,修甲兵,则难以速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小国诸侯有守御之备,则难以速得志矣。君若欲速得志于天下诸侯,则事可以隐令,可以寄政。”桓公曰:“为之若何?”管子对曰:“作内政而寄军令焉。”桓公曰:“善。”
管子于是制国:“五家为轨,轨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焉。以为军令: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长帅之;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里有司帅之;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卒,连长帅之;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乡良人帅之;五乡一帅,故万人为一军,五乡之帅帅之。三军,故有中军之鼓,有国子之鼓,有高子之鼓。春以蒐振旅,秋以狝治兵。
是故卒伍整于里,军旅整于郊。内教既成,令勿使迁徙。伍之人祭祀同福,死丧同恤,祸灾共之。人与人相畴,家与家相畴,世同居,少同游。故夜战声相闻,足以不乖;昼战目相见,足以相识。其欢欣足以相死。居同乐,行同和,死同哀。
是故守则同固,战则同强。君有此士也三万人,以方行于天下,以诛无道,以屏周室,天下大国之君莫之能御。”
正月之朝,乡长复事。君亲问焉,曰:“于子之乡,有居处好学、慈孝于父母、聪慧质仁、发闻于乡里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明,其罪五。”
有司已于事而竣。桓公又问焉,曰:“于子之乡,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贤,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桓公又问焉,曰:“于子之乡,有不慈孝于父母、不长悌于乡里、骄躁淫暴、不用上令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下比,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是故乡长退而修德进贤,桓公亲见之,遂使役官。
桓公令官长期而书伐,以告且选,选其官之贤者而复用之,曰:“有人居我官,有功休德,惟慎端悫以待时,使民以劝,绥谤言,足以补官之不善政。”桓公召而与之语,訾相其质,足以比成事,诚可立而授之。设之以国家之患而不疚,退问其乡,以观其所能而无大厉,升以为上卿之赞。谓之三选。国子、高子退而修乡,乡退而修连,连退而修里,里退而修轨,轨退而修伍,伍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也。政既成,乡不越长,朝不越爵,罢士无伍,罢女无家。夫是,故民皆勉为善。与其为善于乡也,不如为善于里;与其为善于里也,不如为善于家。是故士莫敢言一朝之便,皆有终岁之计;莫敢以终岁之议,皆有终身之功。
桓公曰:“伍鄙若何?”管子对曰:“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政不旅旧,则民不偷;山泽各致其时,则民不苟;陆、阜、陵、墐、井、田、畴均,则民不憾;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犠牲不略,则牛羊遂。”
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对曰:“制鄙。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十县为属,属有大夫。五属,故立五大夫,各使治一属焉;立五正,各使听一属焉。是故正之政听属,牧政听县,下政听乡。”桓公曰:“各保治尔所,无或淫怠而不听治者!”
正月之朝,五属大夫复事。桓公择是寡功者而谪之,曰:“制地、分民如一,何故独寡功?教不善则政不治,一再则宥,三则不赦。”桓公又亲问焉,曰:“于子之属,有居处为义好学、慈孝于父母、聪慧质仁、发闻于乡里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明,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桓公又问焉,曰:“于子之属,有拳勇股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