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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建康实录-唐-许嵩-第33页

〔24〕改封都乡侯 丁奉前已封都亭侯,此当云进封,非改封,《吴志·丁奉传》不误。
〔25〕至是见谗追过斩之 陶札云:“案丁奉未尝见杀,《实录》盖误解《吴志》斩奉导军之文。”
〔26〕举孝廉 据《吴志·韦昭传》,昭未尝举孝廉。
〔27〕迁尚书仆射兼中常侍领左国史 《吴志·韦昭传》作“迁中书仆射,职省,为侍中,常领左国史”。陶札云:“案中书仆射盖吴新置,寻省,许氏以中书仆射之官不经见,遂臆改为尚书仆射。为侍中句绝,许氏误以常字属上句,遂臆改为中常侍。”
〔28〕抗有疾 “抗”原作“拒”,今据甘钞本、徐钞本、周钞本、刘钞本及《吴志·陆抗传》注引《晋阳秋》改正。
〔29〕抗生四子长晏次景次机次云 《吴志·陆抗传》及《通鉴》八○皆云抗五子,为晏、景、玄、机、云。《实录》脱抗子玄。
〔30〕十二月诏分郁林为桂林郡十一月侍中太尉范慎薨 此处文字有误。据《吴志·孙皓传》,诏分郁林为桂林郡在凤皇三年,范慎卒于二年。即使两事在一年,亦不得十二月列于十一月之前。
〔31〕滕脩 “脩”原作“循”,滕脩见《吴志·孙皓传》《吕岱传》注引王隐《交广记》及《晋书》。“循”与“脩”字形相近,易讹耳,今据改。又据《吴志》《通鉴》八○滕脩时官执金吾,《实录》脱。
〔32〕黄<犭苟> 《晋书·五行志》中、《宋书·五行志》三作“黄狗”, <犭苟>、狗同。然《吴志·孙皓传》《通鉴》八○作“黄耈”。
〔33〕客罢各奏其失 《吴志·孙耈传》《通鉴》八○皆作“宴罢之后,各奏其阙失”。
〔34〕戊辰 天纪四年正月己丑朔,无戊辰日。《吴志·孙皓传》系于三月,然三月戊子朔,亦无戊辰。《三国志集解》云戊辰是戊戌,为三月十一日。
〔35〕悌垂涕曰 原作“涕垂悌曰”,今据《吴志·孙皓传》注引《襄阳记》及《通鉴》八一乙正。
〔36〕《吴录》曰 郦校云:“案《吴录》曰以下当是注文,误作大字。”
〔37〕乙未 二月戊午朔,无乙未日。三月戊子朔,乙未为初八日。
〔38〕欲祚之万代 “代”,《吴志·孙皓传》注引《江表传》作“世”,盖许嵩避唐讳改。
〔39〕谓之祯祥 《实录》宋本避高宗讳,遇“构”字注以“今上御名”,又避仁宗讳,遇“祯”字注以“御名”,后之翻宋本常以四小圈或双圈代之。“谓之祯祥”,徐钞本据《吴志·孙皓传》注引《江表传》改作“反谓之祥”。库本误补“祯”为“构”。郦校云:“案所避当是‘祯’字。”郦说是,今据补。
〔40〕天文玄变于上 “玄”,甘钞本、徐钞本及《吴志·孙皓传》注引《江表传》作“县”。
〔41〕三月辛未 三月戊子朔,无辛未。疑“辛未”为“辛丑”之误。
〔42〕壬寅王濬舟师先至石头 “壬寅”,各本皆作“壬申”。《吴志·孙皓传》《晋书·武帝纪》亦误作“壬申”。三月戊子朔,无壬申日。丁国钧《晋书校文》云:“《晋书·王濬传》载濬入石头后上书有‘以十五日至秣陵’语,十五日为壬寅,则‘申’当为‘寅’字之误。”丁说甚是,《通鉴》八一正作“壬寅”,今据改。
〔43〕癸亥 三月无癸亥,四月丁巳朔,癸亥为初七日。下文乙亥亦在四月,为十九日。
〔44〕乃入吴寻二陆学问至遂励志 劳格《晋书校勘记》云:“案此采自《世说》,予以《处传》及《陆机传》核之,知系小说妄传,非事实也。案处没于惠帝元康七年,年六十有二。推其生年,当在吴大帝之赤乌元年。陆机没于惠帝太安二年,年四十三。推其生年,当在吴景帝之永安五年。赤乌与永安相距二十余载,则处弱冠之年,陆机尚未生也。此云‘入吴寻二陆’,未免近诬。又考《陆机传》,年二十而吴灭,退居旧里。是吴未亡之前,机未尝还吴也。或以为处寻二陆,当在吴亡之后,亦非也。考吴亡之岁,处年亦四十三,筮仕已久。据本传,处仕吴为东观左丞、无难督。故王浑之登建邺宫,处有对浑之言。如使吴亡之后,处方厉志好学,则为东观左丞、无难督者,果何人乎?以此推之,知《世说》所云尽属谬妄。《晋书》不加考核,遽采入本传,可谓无识。刘子玄讥其好采小说,诚非过也。又案处碑,世传陆机所撰,亦有‘来吴事余厥弟’之语。此碑系唐刘从谏所重树,窜改旧文,事迹错互,不可尽据以为信。”劳说甚是,此当许氏末审史实,承袭《晋书》之误耳。
〔45〕广陵太守 “广陵”,徐钞本作“广平”,《晋书·周处传》作“广汉”。
〔46〕梁王肜 “肜”,各本皆误作“彤”,今据《晋书》本传及《通鉴》八二改正。
〔47〕三子<王已>靖札皆事东晋也 “札”原误作“礼”,今据《晋书》本传及《通鉴》九二、九三改正。又劳格《晋书校勘记》云:“碑云四子:靖、<王已>、札、硕,传失载,硕名又,以靖为<王已>弟,皆非也。案《法苑珠林·观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