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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明清徽商资料选编-明--第58页

元 金杏林 捐洋八元 阳典卿 捐洋六元
何瀛州 捐洋六元 施子云 捐洋十元 张丽泉 捐洋五元
吴同文 捐洋五元 阳湘州 捐洋五元 王冠西 捐洋五元
胡德模 捐洋五元 朱明五 捐洋六元 汪礼端 捐洋二元
黄若皋 捐洋五元 程复兴 捐洋三元 何绩臣 捐洋四元
章焕文 捐洋三元 程华春 捐洋四元 俞春泉 捐洋三元
金子赏 捐洋四元 汪倬云 捐洋三元 潘月帆 捐洋四元
俞丽文 捐洋三元 赵万亭 捐洋三元 石松岩 捐洋二元
毕子荣 捐洋二元 朱锦帆 捐洋二元 胡书田 捐洋二元
单尚林 捐洋二元 王朴臣 捐洋二元 施子荣 捐洋二元
程香圃 捐洋二元 程荔帆 捐洋二元 汪燕山 捐洋二元
吕鼎盛 捐洋二元 吴雨香 捐洋二元 章益友 捐洋二元
潘招源 捐洋二元
同治四年五月吉日立
    经理 程仰山  司事 程荔帆
   《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101—102页
536 浙之候潮门外徽国文公祠,即徽商木业公所也。乾隆间,创自婺源江扬言先生,其子来喜又于江干购置沙地,上至闸口,下至秋涛宫,共计三千六百九十余亩。盖无公所,事无以叙;无沙地,排无以安。而建立公所,购置沙地、其有裨于木业者,岂浅鲜哉!是时沙地浙人有起而争者,以此构讼,自省而部,得全此业。心力交瘁,费多独任。其轻财仗义更有令人景仰于无穷者矣。咸同间,发逆犯浙,公所被焚,木业蹉跎,有一败不可再兴之势。而今则栋宇重辉也,而今则规模重也。盖得后起诸君子实心实力襄赞其间,卒使开创宏规,蹶而复振。至考其底据,则罕存焉。戊戌岁,城业木来渐,查知江裔于兵燹时将各据携归,以防遗失。厥后人事代谢,顾问无人,蒙业而安者,竟莫知其缘起也。壬寅岁,董事余彝伯司马谋之于城,敬立扬言、来喜贤乔梓及后起诸君神位,以报其功。城因函致江裔,仍将各据和盘托出,以存公所,是何事之善欤。公所向无征信录,人多疑之。今将紧要底据及每年收支,逐笔刊明。条分缕晰,俾后继者率由旧章,永维公益,是则木商之大幸也。
   宣统元年岁次己酉季夏月上浣婺源江城有孚甫识并书《徽商公所征信录 序》
537 (光绪二十三年)督办浙江通省厘捐总局司、道为未谕事:照得徽木自威坪运至江干,经过东关、闻堰两卡,准免照票。……窒碍之处,拟有威坪卡于捐票外,另给免验单,经过两卡,免其照票,呈单验明放行,俾徽木与淳、遂、衢、处之木,及徽人售运本山木植,皆显然有别。候杞抵杭,再由江干卡查点捐贾,如果货票不符,及夹带各种货物,即行照章捐罚,不得再有补捐名目。
   《徽商公所征信录》
538 盐道舒宪牌内开:抚宪檄委本道,会同藩司查勘民人祝惟善等,已升钱江涨地商民互争一案,已于(乾隆五十五年)五月初三会同往勘。得自闸口至秋涛宫沿江一带沙地,为木商起运必经之路,虽经留有车路,终于运木有碍。所有堆木逼近江边,设遇水势泛溢,不无飘没之虞。并恐地界毗连,仍致损田禾,日后复多争。是此处沙地全为关木堆贮之要路,今以百余两之地粮,竟误数万金之关税,核计课额,增减悬殊,自应统归木商全行管理。所有新升课银,即令该商永远承纳,照额推收过户。并将从前已纳之银,及开垦工本,一并从优偿还。已据陈天禄等允服具结。此地虽系归商,商亦不自私为己业,复行取租各地,以及建盖房舍等情,虽取拢杞堆木之便,并能普济各商起运诸货之需。该处续有沙涨,亦不许人开垦,永远勒石遵行,庶与关政有益,而於升粮无缺矣。
   《徽商公所征信录》
539 洪君讳庭梅,字友三,别号雪斋。……既而食指日繁,慨然曰:“丈夫志在四方,安能郁郁久居此。”遂偕姻戚权木值于闽越楚蜀数千里外。推心置腹,然诺不苟,名卿巨公争慕与之交。……雅爱书籍,常肆力于经史百家,泛滥停蓄。迨遨游江湖,不屑屑权子母计,携书数箧,晨夕长吟。所过名山胜迹,见词赋诗联,嘉言硕论,辄笔之于书,号《雪斋日记》。又以余闲,取晋唐法帖摹仿其意,故君之翰扎楷书俱工绝一时。久之,探其囊,得金若干,复慨然曰:“……今庶几惟所欲为,奚仆仆风尘坐以商贾自秽。”……常以弃儒服商不克显亲扬名为恨。藏书千余卷,视子之明敏者,严加督课,循规蹈矩,罔或陨越。……公生于顺治庚寅五月,卒于雍正壬子。
   婺源《敦煌洪氏通宗谱》卷58《清华雪斋公传》
540 毕兴(清咸丰同治间婺源人)……年四旬,业木业楚尾吴头,备尝辛苦。
    光绪《婺源县志》卷30《人物 孝友》
541 汪任祖,……初家贫,嗣业木吴楚间,渐有余蓄。建东岭亭及文公岭亭,并造屋舍亭畔,置租施茶,以济行旅。秉心仁慈,窘急告贷者日造其门,无不如意而出。后多为人负累,家因以落。尝售田二十余亩,代族某及邑中程某赔偿债逋,卒无怨悔。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