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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缪荃孙-第100页

章富人洪氏所辱,心恨之。既而洪氏掌本郡榷酤,负煜时岁课铁钱数百万,若冰悉收铜钱,洪氏几至破产。丁未,有司言:“江南诸州榷茶,准敕于缘江置榷货诸务,百姓有藏茶于私家者,差定其法,著于甲令;匿而不闻者,许邻里告之,赏以金帛,咸有差品,仍于要害处悬法以示之。”诏从其请。凡出茶州县,民辄留及卖鬻计值千贯以上,黥面送阙下,妇人配为铁工。民间私茶,减本犯人罪之半。榷务主吏盗官茶贩鬻,钱五百以下,徒三年,三贯以上,黥面送阙下。茶园户辄毁败其丛株者,计所出茶,论如法。禁江南诸州先通商处,凡舄土卤水民并不得私煮盐,差定其罪。乙丑,始颁铜禁于江南诸州。
五月癸酉,常州言,民讹言官取良人女充后宫,民间相惊,不俟媒妁而嫁者甚众。诏捕作讹言者,得徐铨等数人,悉抵法。
七月,自江南平,岁漕米数百万石给京师,增广仓舍,命常参官掌其出纳,内侍副之。上犹恐吏概量不平,遣皇城卒变服觇逻,于是,廉得永丰仓持量者张遇等凡八辈受赇为奸,庚辰,悉斩之;监仓右监门卫将军范从简等四人免宫,同监内侍决杖。
辛巳,金坛县尉周楚坐赃弃市。
九月丁酉,诏所在悉用七十七钱为百。禁江南新小钱,民先有藏蓄者,悉令送官,官据铜给其值。
十二月戊寅,初,江南未平,私渡江者及舟人并弃市。至是始除其禁。
三年三月癸卯,吴越王俶先遣平江节度使孙承佑入奏事,上优礼之。乙巳,即命承佑护诸司供帐劳俶于近郊。
四月癸未,以陈洪进为武宁节度使同平章事。
五月乙酉,吴越王俶将入朝,尽辇其府实而行,分为五十进,犀象、锦彩、金银、珠贝、茶绵及服御器用之物逾巨万计。俶意求反国,故厚其贡奉以悦朝廷。宰相卢多逊劝上留俶不遣。凡三十余请,不获命。会陈洪进纳土,俶恐惧,乃籍其国兵甲献之。是日,复上表,乞罢所封吴越国及解天下兵马大元帅之职,寝书诏不名之制,且求归本道,上不许。俶不知所为,崔仁冀曰:“朝廷意可知矣,大王不速纳土,祸且至。”俶左右争言不可,仁冀厉声曰:“今已在人掌握中,去国千里,惟有羽翼乃能飞去耳。”俶独与仁冀决策,遂上表献所管十三州,一军。上御崇(续通鉴卷九为“乾”)元殿受朝,如冬正仪。俶朝退,将吏僚属始知之,千余入皆恸哭曰:“吾主不归矣!”凡得县八十六,户五十五万六百八,兵十一万五千三十六。戊子,德音赦两浙管内诸州,给复一年。
七月壬辰,李煜卒,赠太师,追封吴王。
是年,知岳州、太子洗马阎象知苏州。(欧集金部郎中阎公碑:吴越忠懿王籍其所有浙东西之地,纳之有司。天子以为新附之邦,乃以禁兵千人属公,安抚其人,遂知苏州。)
四年九月丙午,江南、两浙诸州以绢计赃,绢价二匹当江北之一。诏自今宜以千钱为绢一匹论罪。
五年二月戊辰,徐州送妖贼李绪等四十五人,斩为首者七人,余配远恶处。
三月甲戌朔,诏江南诸州,岁贡乾蜂,甚伤生而挠民,宜罢之。
五月,刘保勋知昇州。
十月,枢密都承旨韩遂知昇州。
十二月辛卯,左拾遗、直史馆张齐贤上疏奏曰:“国初以来,犯死罪获贷者,多配隶登州沙门岛、通州沙门岛,皆有屯兵使者领护。而通州岛中凡两处,豪强难制者隶崇明镇,懦弱者隶东北洲,两处悉官煮盐。”是岁,始令配役者分隶盐亭役使之,而沙门如故。
是年,孙迈知扬州。
六年十月甲午,苏州太一宫成。先是,方士言:“五福太一,天之贵神也,行度所至之国,民受其福,以数推之,当在吴越分。”故令筑宫以祀之。
十二月癸酉,徐州民张成象以献医书,补翰林医学。
是年,孙迈罢,潘若冲知扬州。
七年四月己丑,诏:“江南民铸铅锡及轻小钱,颇乱禁法。自今公私所用,每千钱须及四斤,先蓄者悉送官。”润州言丹徒等县大水害稼,诏给复一年。
七月甲午,建徐州下邳县为淮阳军。
八月戊寅,两浙转运司言,部内诸州系囚满狱,长吏隐落,妄言狱空,盖惧朝廷诘其淹滞也。诏:“自今诸州有妄奏狱空及隐落囚数者,必加深谴,募告者赏之。”
十二月辛酉,两浙转运使高冕条上旧政之不便者,凡百余事。庚午,诏两浙诸州自太平兴国六年以前逋租及钱俶日无名掊敛,吏至今犹征督者,悉除之。戊寅,诏:“江浙之人,不得为本道知州、通判、转运使及诸事任。”
是年,昇州刁衎上疏请禁淫刑,上悦之。周渭知扬州,寻改薛惟吉继。
八年二月丙午,有司言:“先,禁江南诸州民家不得私蓄弓剑、甲铠,违者按其罪。按《律疏》禁民私有兵器,谓甲、弩、矟、具装等,若弓箭、刀、短矛并听私蓄,望厘改之。”诏从其请。
五月丁巳,右补阙、直史馆董俨罢淮南转运使。
雍熙元年二月壬午,以乔维岳为淮南转运使。
三月,许骧知昇州。
五月,盐铁使王明请开江南盐禁,计岁卖盐五十三万五千余贯,其二十六万七千余贯给盐与民,随税收其钱,二十四万余贯听商人贩易,收其算。从之。
二年七月,江南灾旱甚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