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征沛王辅会睢阳。
十一年正月,沛王辅、楚王英、东海王政朝京师。
十三年十一月,楚王英谋反,废,国除,迁于泾县。英于方士作金龟玉鹤,刻文字为符瑞。男子燕广告英与渔阳王平、颜忠等,造作图书,有逆谋事,案验。有司奏英大逆不道,请诛之。诏亲亲不忍,废英,徙丹阳泾县,赐汤沐邑五百户。男女为侯主者,食邑如故。许太后勿上玺绶,留止楚宫。
朱晖为临淮太守。
十四年三月甲戌,司徒虞延以不发楚王英反谋,自杀。四月,楚王英至丹阳,自杀。诏以诸侯礼葬于泾。封燕广为折奸侯。时穷治楚狱,遂至累年。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数。
会稽太守尹兴以楚狱征诣廷尉。
以任城令袁安为楚郡太守。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按楚狱,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府丞掾皆叩头争,以为阿附反虏,法与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当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别具奏。帝感悟,即报许,得出者四百余家。
五月,封广陵王荆子元寿广陵侯,食六县。
十五年二月,上东巡。征沛王辅会睢阳。进幸彭城。癸亥,耕于下邳。三月,征琅玡王京会良成。四月庚子,改临淮为下邳国,封皇子衍为下邳王。
十七年,倪说为扬州刺吏。
十八年,徐州大旱。扬州刺史倪说免。
章帝建初元年正月,诏徐州禀赡饥民。
二年四月,诏还坐楚事徙者。
七年正月,沛王辅、东海王政朝京师。诏沛王赞拜不名。
张禹为扬州刺史。
元和元年六月辛酉,沛献王辅薨,子定嗣。
二年,扬州刺史张禹改兖州。
章和元年八月,南巡狩。九月庚子,幸彭城,东海王政、沛王定皆从。是年,谒者马稜为广陵太守。时谷贵民饥,奏罢盐官,以利百姓,赈食贫羸,薄赋税,兴复陂湖,溉田二万余顷,吏民德之。
二年三月丁酉,改楚郡为彭城国,遗诏徙六安王恭为彭城王。癸亥,彭城王恭、下邳王衍始就国。
和帝永元七年六月丙寅,沛王定薨。以江湖多剧贼,起马棱为丹阳太守,发兵掩击,皆掩灭之。转会稽太守。
十四年二月已卯,东海王政薨。四月庚辰,赈贷会稽流民下贫谷,各有差。
十六年,诏徐州比年雨多伤稼,禁沽酒。
安帝永初元年九月癸酉,调扬州五郡租米,赡给下邳等郡国。
二年正月,禀下邳贫民。
三年五月丁酉,沛王正薨。
七年九月,调丹阳、会稽租米,赈给广陵、下邳、彭城各郡国,又调滨水县彭城、广陵九十万斛输敖仓。
元初三年,彭城王恭以事怒子酺,酺自杀。国相赵牧以状上,因诬奏恭祠祀恶言,大逆不道。请诛之。恭上书自讼。朝廷以其素著行义,令考实无征,牧坐下狱,会赦免。
四年十一月己卯,彭城王恭薨。
六年四月,会稽大疫,遣光禄大夫将太医巡行疾病,赐棺木,除田租、口赋。沛国大风、雨雹。
徐州刺史刘福诛。
延光四年二月乙亥,下邳王衍薨。六月丙午,东海王肃薨。
顺帝永建元年,严遵为扬州刺史。
二年七月,下邳王成卒。
四年,会稽太守刘上书,分会稽为吴郡。(《水经注》:永建四年,阳羡周嘉上书,以县远,赴会难,求得分置。遂以浙江西为吴郡,领县十三,以东为会稽。)
阳嘉元年三月,扬州六郡妖贼章河等寇四十九县,杀伤长吏。
二年二月甲申,诏以吴郡饥荒,贷人种粮。徐州刺史杨秉迁兖州任城相。
永和三年四月,九江贼蔡伯流寇郡界,及广陵,杀江都长。五月,吴郡丞羊珍反,攻郡府,太守王衡破斩之。闰月,蔡伯流等率众诣徐州刺史应志降。
六年,扬州刺史严遵卒。遵字王思,为扬州刺史,惠爱在民,会当迁官,吏民塞路攀辕,诏遂留之。居官十八年卒。
徐州刺史杨兼迁兖州,陈琦为徐州刺史。
汉安元年,守光禄大夫张纲为广陵太守。时广陵贼张婴寇乱扬、徐间,积十余年,二千石不能制,乃以纲为广陵太守。前太守率多求兵马,纲独请单车之职。既到,径诣婴垒门。婴大惊,遽走闭垒。纲于门罢遣吏民,独留所亲者十余人,以言喻婴,请与相见。婴见纲至诚,乃出拜谒。纲延置上坐,譬之曰:“前后二千石多肆贪暴,故致公等怀愤相聚。二千石信有罪矣,然为之者又非义也。今主上仁圣,欲以恩德服叛,遣太守来,以爵禄相荣,不愿以刑罚相加,若闻义不服,天子赫然震怒,荆、扬、兖、豫大兵四集,身首横分,血嗣俱绝。二者利害其深计之。婴闻,泣下,曰:“荒裔愚民,不能自通朝廷,不堪侵枉,遂复相聚偷生,若鱼游釜中,且以喘息须臾间耳。今闻明府之言,乃婴等更生之辰。”乃还营。明日,将所部万余人与妻子面缚归降。纲单车入婴垒,大会,置酒为乐,散遣部众,任从所之;亲为卜居宅,利田畴;子孙欲为吏者,皆引召之。人情悦服,南州晏然。朝廷论功当封,梁冀遏之。在郡一岁,卒。张婴等五百余人为之制服行丧,送到犍为,婴为负土成坟。诏拜其子续为郎中。
二年十二月,扬、徐盗贼攻烧城寺,杀略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