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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缪荃孙-第305页

石。
四十年二月甲寅,升南京礼部右侍郎康太和为南京工部尚书。己卯,南京户部尚书刘采奏:“自本年为始,将应天、苏州、松江苎布、丝绢暂解本色,待有余积,再议改折。”从之。
五月丙戌,以南京池河新营兵变,诏罢南京兵部尚书江东,回籍听用。池河营设在江北,其兵系南京飞熊、英武,广武三卫军余,共三千人。每岁春秋分番操守。计在营凡四月,月给粮三斗。后以军装什物、往来僦赁之费不给,复人给帮丁一名,助银六钱,相沿二十余年矣!时英武卫千户吴钦谓帮丁非制,请于南京兵部革之。军怒,遂缚钦于营台,群殴之。东闻,亟遣兵抚谕各军,许帮丁如故,钦始得释。寻捕其首事者九人,置于理。南京科道官杨铨、刘行素等以闻,因劾东治兵无纪,举措乖张,昏庸谬妄,宜罢。章下兵部复:“东宜别用,把总余忠等六人宜革任,首恶送南京法司讯治,并追逮其遗漏者。仍行内外守备,申明法纪,帮丁既有旧例,不必议革。”上俱从之。戊子,升兵部左侍郎李遂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闰五月壬辰,升南京操江、右佥都御史喻时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丁未,山西左布政使万虞恺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兵科左给事中张益等言:“南京振武营、池河营,连年军变,狂悖效尤,渐不可长。督责之任,全在参赞,非重其权不可。今陛下擢用李遂,正人心改观之始。请下部议,更给以敕,凡事体有当增改者,一一载入,令其以便于展布。”部复:“南京五府佥书都督,既分辖诸营,自今当悉听遂节制。应天、淮扬抚臣事有关涉者,悉与咨议。副、参、游、守、兵备等官,悉听委用。诸所未备,咸得便宜行事,另请敕谕给之。”报可。己酉初,应天巡抚翁大立极言江南养马之害。请革应天、镇江等府种马,征价输官。革裁其所属州、县养马官,可省供亿冗滥之费。事下御史会议。至是御史言:“江南种马系祖宗成宪,不可革。宜申明孳生旧例,责之州县正官,稽其蕃耗。仍行南京太仆寺查照科驹分数开报兵部,转行吏部课殿最黜陟之。解俵本折,则本府通判总部各州、县轮差佐贰或首领官一员,其江南北州、县马不满千者,罢其冗员。”兵部议复,从之。戊午,调原任巡抚山西、右副都御史孟淮为应天府府尹。
六月戊子,升工部右侍郎黄光异为南京户部尚书。
七月癸巳,巡抚应天都御史方廉言:“今日江南之患,在于官多势分,兵多食冗。请裁革直隶青村、南汇二所把总,以柘林把总兼辖青村,川沙洼把总兼辖南汇。”又言:“兵将相识易于责成,请改京口圌山把总郭成为吴淞陆路把总,统领原部苗兵,仍充浙直副总兵,中军官。”诏从之。己亥,以江南水患饥荒,诏留苏、松、常、镇四府两年开纳事例银,并浒墅、北新关船料银备赈。癸卯,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卢勋为南京刑部尚书。辛亥,巡抚应天都御史方廉奏:“苏、松、常、镇四郡,水利甲于天下,宜备查应修之处,分别工程难易,以次兴工。河夫银两编征追捕如故。苏、松二府,额设水利通判各一员,后因兵兴事繁,二府各置海防同知,苏州又有练兵同知及防御福山通判,而归所设水利者裁减矣!今海氛稍清,其练兵、防御诸员可省,须复水利旧额,以任疏浚。松江则以海防同知兼摄其事。仍敕兵备宪臣,往来督课之。”吏部议复,允行。
九月辛丑,苏、松、常、镇四府大水,平地水深数尺,累月不退。抚臣以闻,因请破例蠲恤。上从部议,命停征是岁秋粮,仍改折起运改兑米有差。其四府事例罚赎银,俱留充赈。甲辰,以水灾,免南京锦衣卫并扬州等卫屯田子粒有差。己酉,升南京操江、右佥都御史万虞恺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丙辰,升南京大理寺丞闾东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十二月丁卯,升大理寺左少卿王士翘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
四十一年二月乙亥,裁革太仓卫知事、宜兴县治农县丞各一员,平洋沙巡检司巡检一员,太仓、吴江、常熟、嘉定、丹阳、扬巷、七宝税课局大使七员。从巡按直隶御史陈瑞奏也。
四月丁丑,免金山卫及青村、南汇二所官军运粮所遣运船八艘,攻派苏州、太仓、镇海、镇江四卫军领之。从漕运都御史喻时奏也。戊寅,裁革直隶淮安府清河县主簿一员,量复本县存留钱粮三年。以凤阳抚臣言其地小民困,逃亡数多故也。
五月己酉,以淮、扬二府灾伤,停征漕粮改折银有差。辛亥,升大理寺右寺丞周如斗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
十月乙卯,裁革常镇兵备副使及松江府添注海防同知二员,以海寇渐宁故也。其常、镇兵防诸务,令苏松兵备兼领之。癸亥,以直隶淮、扬二府所属州、县、卫、所水灾,蠲免秋粮有差。乙丑,升户部左侍郎鲍道明为南京户部尚书。
十一月壬寅,以直隶扬州等府所属州、县、卫、所灾伤,减免税粮及所征屯粮有差。
十二月壬子,改南京刑部右侍郎王廷为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甲寅,以水灾,免淮、扬所属泰、徐等州县马价有差。
四十二年正月乙巳,以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