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南、天竺旃檀献驯象,诏曰:“昔先帝以殊方异兽,或为人患,禁之,今及其未至,可令还本土。”
三月壬申,亲释奠于中堂。
五月庚午,镇西将军谢尚卒。
八月丁未,立皇后何氏,礼如咸康而不贺。
十二月,以太常王彪之为尚书左仆射。
二年正月,司徒昱稽首归政,帝不许。
八月,豫州刺史谢奕卒。司徒昱欲以建武将军桓云代之,访于王彪之,彪之曰:“云非不才,然温居上流,已割天下之半;其弟复处西藩;兵权萃于一门,非深根固蒂之宜。人才未可豫量,但当令不与殿下作异者耳。”昱颔之:“君言是也。”壬申,以吴兴太守谢万为西中郎将,监司、豫、幽、并四州诸军事、豫州刺史。(《通鉴》注:司、豫、幽、并皆侨郡。)王羲之与万书曰:“以君迈往不屑之韵,而俯同群碎,诚难为意。然所谓通识,正当随事行藏。愿君每与士卒之下者同甘苦,则尽善矣。”万不能用。
徐、兖二州刺史荀羡有疾,以御史中丞郗昙为军司。
十二月,荀羡征还,以郗昙为北中郎将、都督徐、兖、青、冀、幽五州诸军事、徐、兖二州刺史,镇下邳。
三年二月,燕人杀段勤,勤弟思来奔。
三月甲辰,诏以比年出军,粮运不继,王公已下十三户借一人一年助运。
十月,诏谢万军下蔡,郗昙军高平以击燕。郗昙以病退屯彭城。万军惊溃,狼狈单归。诏废为庶人。
十一月戊子,进扬州刺史王述为卫将军。
十二月琅邪王丕为骠骑将军,东海王奕为车骑将军。
四年七月,以军役繁兴,省用彻膳。
十一月,封太尉桓温为南郡公,弟冲为丰城县公,济为临贺郡公。
五年正月戊戌,大赦,赐鳏寡孤独米人五斛。
徐、兖二州刺史、东安简伯郗昙卒。
二月,以东阳太守范汪都督徐、兖、青、冀、幽五州诸军事,徐、兖二州刺史。
四月,大水。
五月,帝不豫。丁巳,帝崩于显阳殿。皇太后令曰:“帝奄不救疾,胤嗣未建。琅邪王丕中兴正统,明德懋亲。昔在咸康,属当储贰。以年在冲幼,未堪国难,故显宗高让。今义望情地,莫与为比,其以王奉大统。”于是,百官备法驾,迎于琅邪第。庚申,即皇帝位。壬戌,诏曰:“朕获承明命,入纂大统。顾惟先王宗庙,蒸尝无主。太妃丧庭,廓然靡寄。悲痛感摧,五内抽割。宗国之尊,情礼兼隆。胤嗣之重,义无与二。东海王奕,戚属亲近,宜奉本统,其以奕为琅邪王。”
七月戊午,葬穆皇帝于永平陵,庙号孝宗。
九月戊申,立妃王氏为皇后。穆帝何皇后居永安宫。
徐、兖二州刺史范汪素为桓温所恶,将北伐,命汪率众出梁国。十月,坐失期,免为庶人。
哀帝隆和元年,正月壬子朔,大赦,改元,减田税,亩收二升。
二月丙子,尊所生妃周氏为皇太妃。辛未,以吴国内史庾希为北中郎将,徐、兖二州刺史,镇下邳,假节。
五月丁巳,桓温上疏,请迁都洛阳,自永嘉之乱,播流江表者,一切北徙,以实河南。诏曰:“在昔丧乱,忽涉五纪。戎狄肆暴,继袭凶迹。眷言西顾,慨叹盈怀。如欲躬率三军,荡涤氛秽,廓清中畿,光复旧京,非夫外身徇国,孰能若此!诸所处分,委之高算。但河沼丘墟,所营者广,经始之勤,致劳怀也。”事果不行。
七月,进琅邪王奕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十二月,庾希自下邳退屯山阳。
兴宁元年二月己亥,大赦,改元。
三月壬寅,皇太妃周氏薨于琅邪第。癸卯,帝就第治丧。诏司徒、会稽王昱总内外众务。帝欲为太妃服三年,仆射江虨启:“于礼,当服缌麻。”又欲降服荐,虨曰:“厌屈私情,所以上严祖考。”乃服缌麻。
四月,扬州地震,湖渎溢。
五月,加征西大将军桓温侍中、大司马、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假黄钺。
二年二月,改左军将军为游击将军,罢右军、前军、后军五校三将官。癸卯,帝耕籍田。
三月,大阅户口,严法禁,称为庚戌制,令所在土断。辛未,帝不豫。帝雅好黄老,断谷,饵长生药,服食过多,药发不能亲万几,崇德太后复临朝摄政。
四月甲申,王师败绩于许昌,朱辅退保彭城。
五月戊辰,以扬州刺史王述为尚书令、卫将军,加大司马桓温为扬州牧、录尚书事。
七月丁卯,复征大司马温入朝。八月,温至赭圻,诏尚书车灌止之,温遂城赭圻而居之,固让内录,遥领州牧。
三年正月庚申,皇后王氏崩。
二月丙申,帝崩于西堂,无嗣。丁酉,皇太后诏以琅邪王奕承大统。百官奉迎于琅邪第。是日,即皇帝位,大赦。
三月壬申,葬哀帝及静皇后于安平陵。
七月己酉,徙会稽王昱复为琅邪王。壬子,立妃庾氏为皇后。甲子,立琅邪王昱子昌明会稽王。昱固让,自称为会稽王。
十二月戊戌,以尚书王彪之为仆射。
是月,大赦,改明年太和。
废帝奕太和元年。四月,旱。
五月,皇后庾氏崩。
七月癸酉,葬孝皇后于敬平陵。
十月,加司徒昱丞相、录尚书事,入朝不趋,赞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