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移太仓州州同驻茜泾城。戊戌,赈两淮板浦等六场水灾。辛丑,以周学健为江南河道总督,安宁署江苏巡抚,王师补江苏布政使。甲寅,赈丰县等三县雹灾。己未,以江南水灾命开捐例助赈。
十月辛卯,拨赈淮、扬、徐、海各属灾民银两二百二十万两有奇。
十十月癸巳,谕江南查毁大乘邪教书籍图记。丙申,免山阳等二十四州县卫水灾额赋并分别蠲、缓漕粮有差。己亥,拨浙江仓谷十万石于江南备赈。
十二月丙寅,免崇明入官坍地价银。
十二年正月戊戌,免海州等三州县及板浦等六场民灶旧欠。庚申,定太湖渔船数目。
二月辛酉朔,两淮盐政吉庆请拣场员。
三月乙未,免睢宁上午水灾额赋。己亥,免山阳县等上年水灾额赋。壬寅,免淮安等四府州属上年水灾额赋。癸卯,准江苏仍收捐监本色。丁未,减两淮盐运使养廉。庚戌,浚江南天然闸。壬子,籍张适家财,充江苏赈需。
四月戊辰,命高斌往江南会同周学健查勘河工。命清江苏钱粮积弊。戊寅,改江南太湖营参将为副将兼江浙之衔。丁亥,定长浚淮徐河道。己丑,定苏松水师事宜。
五月己亥,定江苏巡抚养廉一万二千两,两江总督养廉一万八千两。
七月己丑朔,命高斌等会勘、疏浚六塘等河。庚子,王师解任,爱布达署江苏布政使。
八月癸酉,以苏、松等属潮灾,命截明岁漕粮二十万石备赈。
九月癸巳,以崇明潮灾,淹毙人民甚多,诏特免明年额赋,仍赈之。戊申,命江苏清查积欠。庚戌,增邳州、山阳等县驿马。甲寅,蕴著为漕运总督。乙卯,赈两淮吕四等二十场水灾。
十月壬戌,再截留江苏漕粮二十万石备赈。庚午,赈阜宁二十州县卫水灾。癸酉,谕安宁等妥办江苏积欠。壬午,赈常熟等十九州县卫潮灾,上元等十五州县卫旱灾。命江苏复截留明岁漕粮四十万石备赈。
十一月甲午,命两淮发盐义仓谷平粜。庚戌,加赈崇明等县灾民有差。
十二月壬戌,宿迁县革生员王育英以聚众抗官,处斩。以安宁前拟遣发,又为申辩,严饬之。
十三年正月己丑,修宝山、镇洋土塘。壬辰,加赈阜宁等县水灾。癸巳,安宁奏支司库银十五万六千余两,采买徐、淮、海缺额仓储。
二月甲戌,增两淮纲盐每引十斤。
三月乙未,朱一蜚为江苏布政使。
四月壬戌,朱一蜚迁,辰垣为江苏布政使。甲子,蠲缓上年常熟等十六州县卫潮灾、上元等十四州县卫旱灾额赋。乙丑,免山阳等十八州县卫上年被灾额赋。
五月已丑,青浦县刁民因阻遏贩米,纠众滋事。谕严治之。癸巳,治苏州府城民人顾尧年等因米价昂贵,纠众滋事罪。
六月甲寅,保德为江宁将军。壬戌,拨江西仓米十万石运江苏平粜。丙寅,命淮安等三府州属历年灾缓漕粮征完后,留本省备用。戊寅,治江南僧人心恒捏造榜帖、假称上谕罪。
七月壬辰,免宿迁县上年水灾额赋。已亥,吴江等二县坍没转轻田荡八十余顷、新涨转重田荡四百余顷分别蠲升如例。
闰七月己未,江苏西洋人王安多尼等坐事论绞,命监毙之。丁卯,拨江西、湖南仓谷各二十万石运济江苏。戊辰,周学健以违制薙发,逮下狱,尹继善革职留任。命高斌兼管南河总督。己巳,召安宁来京,以尹继善兼理江苏巡抚。癸酉,鄂昌为江苏巡抚,策楞代署,尹继善免署。己卯,免元和等十县本年雹灾额赋。
八月癸未朔,蕴著未奏周学健薙发,夺职留任。以江苏本年钱粮又欠三十余万,谕策楞留心核办积欠,饬署催征。丁亥。给修筑邳州沂河民堰全价。
九月壬子朔,鄂昌调,雅尔哈善署江苏巡抚。癸丑,蕴著奏:“周学健在总河任内,赃私狼藉,亲戚、家人营私不法。”命策楞即速赴淮,会高斌鞫之。己未,调策楞为两江总督,兼管巡抚。壬申,除沛县沉没地亩额赋。戊寅,命张师载协办江南河道总督事。
十月辛丑,吴嗣爵署淮扬道。乙巳,治西洋路西亚国人王安多尼等在昭文县传教罪。
十一月甲寅,赈铜山等县水灾。癸酉,策楞迁,江苏巡抚雅尔哈善暂署两江总督。江苏织造图拉奏请复各关米、豆税。允之,仍免新加船料。
十二月庚寅,免崇明县被风潮灶地本年盐课等项。丁酉,解高斌大学士,仍留河道总督任。戊戌,允高斌奏江南河道宣泄机宜。黄廷桂任两江总督。
十四年二月乙酉,免昆山等二县乾隆元年、二年逋赋。
四月辛巳,蕴著来京,顾琮兼署漕运总督。庚寅,蕴著以交结商人,挟私妄奏,革职。瑚宝为漕运总督。壬辰,张师载以原衔协办江南河务。癸巳,命鄂容安就近照料江南河务。己亥,武进升降补狼山镇总兵官,狼山镇总兵施必功革职。庚子,普福为淮安关监督。
五月庚申,裁江苏抚标巡船。癸酉,翁藻被察议,王师任江苏按察使。丙子,吉庆支取外间款,与外省各衙门陋规相同,不败露则苟免,既败露则应问。著仍回两淮盐政。高晋免署两淮盐政。
六月甲申,准两江等省采买米每一石以一两二钱报销。庚寅,谕准泰毋阻江苏商船贩运山东米、豆。
七月癸丑,王师迁,李肖筠为江苏按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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