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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缪荃孙-第444页

苏兴化县低洼屯田科则。
十月乙卯,拨两淮盐库银三十万两备陕西军需。己巳,福庆为江宁布政使。
十一月己丑,拨两淮运库银四十万两分备四川、陕西军需。
十二月己未,拨两淮商捐银二十万两济川省善后。戊辰,汪日章调江苏布政使,先福署江宁布政使。
七年正月戊子,拨两淮盐库银十万两备陕西军需。
三月庚寅,禁漕粮私收折色及得受漕规。乙未,京口副都统阿玉什以因奸酿命革审。
四月乙巳,谕费淳等彻查江苏州县浮收归补积空有无侵蚀。
五月庚寅,允费淳等请免江苏漕余提补归公银三十七万两有奇,并谕永禁嗣后漕余折色。辛卯,岳起、铁保以不能整顿漕弊严议。
六月庚子朔,除江苏上海县坍田额赋。
七月辛巳,拨两淮运库银六十万两备河南用。
八月庚子,拨两淮盐库银二十万两备湖北军需。甲子,拨两淮盐库银三十万两解四川采买仓谷。
九月丁丑,李亨特调江苏按察使。丁亥,拨两淮仓谷十万石接济江西水、旱灾区。
十月乙巳,给江苏砀山等五州县被水灾民一月口粮。丙午,拨两淮盐库银、浙江盐库银共五十万两备河南军需。辛亥,赈两淮板浦等三场被水灶户。丁巳,拨两淮盐库银三十万两备四川军需。
十一月辛卯,铁保迁,吉纶为漕运总督。
十二月庚戌,吴璥等奏:淮徐道徐端报徐州匪徒潜入州城,戕官焚掠。戊午,江南提督哈丰阿奏:镇江镇臣谢恩诏札知洋面安静。壬戌,吴璥请于徐、宿一带添兵,不允。
八年正月壬午,允佶山奏淮商捐抚恤赏需银一百万两。
闰二月甲申,拨两淮运库银七十万两备四川军需。
三月丙午,拨两淮盐库银五十万两解河南备用。
四月戊寅,允铁保奏,酌议江苏州县收纳钱粮章程。庚辰,给修江宁、京口驻防兵丁房屋银。
五月辛丑,江苏南汇县会匪黄昆等滋事,捕诛之。庚戌,岳起迁,汪志伊为江苏巡抚。壬戌,拨两淮盐库银三十万两解河南存储。
六月戊子,费淳调,陈大文为两江总督。
七月辛丑,康基田调江宁布政使。丙午,改江南提督管辖之寿春镇及六安等十营,并两江总督管辖之安庆协游兵营及池州之分防把总归安徽巡抚统辖。
八月甲子,允淮北未销引盐融销淮南。
十一月丁酉,佶山奏:两淮商捐衡工银一百一十万两,并欲缴提引盐课银九十万两。
十二月辛未,谕吴璥疏浚海口。丙戌,拨两淮盐库银八十万两解河南衡工用。
是年,分改宿虹同知为二,北为宿北同知,南为宿南通判。
九年正月己酉,以陈大文奏洋盗连劫商船,江南提督哈丰阿、苏松镇谢恩诏议处。
二月癸未,谕江苏改造水师战船。甲申,拨两淮盐库银二十万两备陕西善后事宜。
三月乙巳,两淮盐政佶山奏,拨给陕省饷银二十万两。
四月辛酉,拨两淮盐库银一百万两备河南衡工善后。辛未,允陈大文请,调济淮北盐务。壬午,收两淮商捐银一百万两。允佶山请,淮商捐衡工善后银一百万两。
五月甲寅,减江苏武进等三十四州县盐价。
六月丁卯,拨淮安、浒墅各关税银五十万两解陕西备善后事宜。戊辰,减定扬州、浒墅、淮安各关盈余税额。
八月甲子,允两淮盐商捐苏、徽赈恤银二十万两。
九月丙午,景庆等巡视淮安等处漕务。
十月丁丑,以江南河工办理不善,陈大文、吴璥下部议处,用观后效。戊寅,以江南清口一带运河阻涝,谕铁保酌给停泊帮船旗丁、舵手等银。辛巳,禁潞私、川私侵入淮盐引岸。
十一月辛丑,以蔡牵私造票单、挟制商民、转行散买,谕福建、浙江、江苏各督抚不分畛域设法捕获。癸丑,谕江苏省采买粮石筹运通仓。甲寅,允淮商捐高堰堤工银四十万两。
十二月丙辰朔,改江苏川沙同知为抚民同知。丁卯,吴璥回京,徐端为江南河道总督。鄂云布调江苏按察使。乙亥,以江苏采买米十万石随漕运通。
十年正月壬寅,佶山奏:岸盐不敷,预请引目试行。己酉,陈大文奏:查获狂悖大逆重犯,搜出字卷等件。贡楚克札布查办江宁事件,讯逆犯董霖。辛亥,陈大文迁,铁保为两江总督。
六月甲寅,以浙江、江苏水灾,命截留四川运京米三十万石备粜。庚申,张师诚调江苏布政使。壬戌,改川沙、吴淞二营归苏松镇兼辖。
闰六月己丑,遇昌为江苏按察使。
七月甲子,铁保、徐端奏通筹伏秋汛后南河各工情形,下大学士、六部尚书吴璥议。庚辰,改睢宁同知为通判。
十月戊子,允铁保请,借支滨海营分银两。壬辰,召徐端来京,铁保暂署南河总督。甲午,命戴均元驰往南河查勘闸坝各工。
十一月丙寅,谕戴均元等抚恤清江浦被水灾民。庚午,谕戴均元等:义坝照旧建筑,须妥筹候夺。
十一年正月丁巳,拨江南添设正谊书院生息本银。丙子,戴均元等奏:淮关监督李如枚开放清水亦来河口。
三月甲子,严禁江苏省贩米出洋。
五月丙辰,赏收淮商公捐盐河工料帮价银三十万两。乙丑,许兆椿为江宁布政使。丙寅,胡克家为江苏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