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旱疠疫为主,余附及焉。
一、历来方志自沿革、职官、选举外,列表者殊少。今则方域之山脉、水道,乡镇、村屯,民政之户口, 乡镇、警察等,度支之会计、田赋、关征、盐法、税厘、饷需、债务等,货殖之农商各业物产、金融等,武备之兵制、军器等,邮传之路、航、邮、电等,皆非列表不可。又如江苏旧府州县志于咸同年间殉难官绅士民妇女,往往一州一县,不可胜原,似名位较著者可立传。余可按类列表。上江两县志已立谱成规,自可仿之。
一、此次修志,拟本尹志。志与史有相表里之义,可表者则立表,宜传者则立传。他如都水之黄、淮、江、海、运河等工;民政之赈恤等;度支之田赋,如苏松常镇太仓减赋案、江宁减赋案,关征之商订加税案,盐法之淮北改票案、川淮分销楚岸案、漕运之改海运案、债务之英法俄德借款案、庚子赔款案;武备之练陆军海军案、设制造局厂案。或一事而绵延教十年,或行于前而废于后,或有中断而复续者,宜仿纪事本末体,将每一案诏令奏议,各按年月前后,自为起讫,以清眉目。
一、历来方志如阮氏广东志等,多注所载事迹出处,畿辅诸志皆从之。今拟志稿所载事迹,亦应注明出处,一则昭无证不信之义,一则期文献之流传。如崇祯长编,今已鲜见,而安徽志间引之。宋建康吴郡诸志、元金陵镇江诸志、明卢熊苏州志诸书所引,今人不能见者,多赖诸志以传,亦其证也。
一、方志系述而不作之书,宜以国语访于遗训咨于故实为主,是以阮谢诸志皆然。至于指陈利病,研究损益,则地方长吏之责。凡议论蹈空、事实未著者,概不列入。以此志失修已二百余年,搜罗故事,考核成书,尚虞不及,更未宜杂以虚谈浮议,徒耗日力,无裨实际。
一、尹志自古初至雍正,载录已多。今拟取在苏省地域者析出,按现分二十二门,先为辑录,后出之书,如明实录,明会典、国榷等及明代私史、清实录、皇朝三志所未见者,均宜补入。
●第一卷 周、秦、汉
《大事志》,以都于金陵者为主。自汉后,纪年用吴、晋、宋、齐、梁、陈,后用隋、唐、杨吴、南唐;以地土关系,如两魏、北齐、周五季;有徐州及江北关系者,从纲目例,亦分注纪年。
周
武王十三年,封泰伯后周章于吴。
十六年秋,王师灭蒲姑。(《续汉书郡国志》:下邳,取虑县有蒲姑陂。)
成王二年,奄人、徐人及淮夷叛。
三年,王师灭奄、蒲姑。
四年,王师伐淮夷。
五年正月,迁奄君于蒲姑。
二十四年,于越来宾。
二十五年,王大会诸侯于东都。
穆王六年,徐子诞来朝,锡命为伯。
十三年,徐戎侵洛。
十四年,王帅楚子伐徐戎,克之。(《博物志》:徐偃王仁义著闻,欲舟行上国,乃通沟江淮之间。得朱弓矢,以己得天瑞,自称徐偃王。穆王遣使至楚,偃王仁,不忍斗害其民,走死彭城武原县东山下。)
三十五年,荆人入徐。
厉王三年,淮夷侵洛。
宣王六年,召穆公帅师伐淮夷。(《毛诗》:既出我车,既设我旟。匪安匪舒,淮夷来铺。)
王帅师伐徐戎。
王自将以伐淮北之夷。
王命皇父、休父伐徐戎,次于淮。(《毛诗》: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既敬既戒,惠此南国。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陈行,戒我师旅。仍执丑虏,率彼淮浦。省此徐土,不留不处。三事就绪,赫赫业业,有严天子。王舒保作,匪绍匪游。徐方绎骚,震惊徐方,如雷如霆,徐方震惊。王奋厥武。如震如怒,进厥虎臣。阚如虎,铺敦淮濆。仍执丑虏,截彼淮浦。王师之所,王旅啴啴。如飞如翰,如江如汉,如山之苞。如川之流,绵绵翼翼。不测不克,濯征徐国。王犹允塞,徐方既来。徐方既同,天子之功。四方既平,徐方来庭。徐方不回,王曰旋归。)
庄王十五年秋,宋万弑闵公于蒙泽。立子游,群公子奔萧。十月,萧叔大心及戴、武、宜,穆、庄之族以曹师伐之。杀子游于宋,立桓公。
惠王六年,萧叔朝公。
九年,鲁侯会齐人、宋人伐徐。
二十年,徐人取舒。
襄王四年四月,齐侯小白会宋公、鲁侯、陈侯、卫侯、郑伯、曹伯于咸,淮夷病杞故。
六年春,城缘陵,迁杞。
八年正月,楚人伐徐,徐即诸夏故。
三月,齐侯小白会宋公、鲁侯、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救徐。鲁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师救徐。诸侯次于匡以待之。
七月,齐师、曹师伐厉以救徐。
冬,楚人败徐于娄林。
十二月,齐侯小白会宋公、鲁侯、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杜注:临淮郡,谋郑且东略。)(《毛诗》:奄有龟蒙,遂荒大东。至于海邦,淮夷来同。保有凫绎,遂荒徐宅。至于海邦,淮夷蛮貊。及彼南夷,莫不率从。莫敢不诺,鲁侯是若。翩彼飞鸮,集于泮林。食我桑椹,怀我好音。憬彼淮夷,来献其琛。元龟象齿,大赂南金。按:史克为僖公作颂,曰徐宅,曰淮夷。盖是时齐桓公正攘楚,故救徐会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