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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缪荃孙-第53页

史,尚书仆射、护军将军殷景仁为扬州刺史,仆射如故。
十一月丙戌,以尚书刘义融为领军将军,秘书监徐湛之中护军。丁亥,诏:“前所给扬、南徐二州百姓田粮种子,兖、两豫、青、徐诸州比年宽租谷,应督入者悉除半。今年有不收处,都原之。凡诸逋债,优量申减。又州郡估税,所在市调,多有烦刻。山泽之利,犹或禁断,役召之品,遂及稚弱。诸如此比,伤治害民。自今咸依法令,务尽优允。如有不便,即依事别言,不得苟趋一时,以乖隐恤之旨,主者明加宣下,称朕意焉。”癸丑,尚书仆射、扬州刺史殷景仁卒。
十二月癸丑,以光禄大夫王琳为尚书仆射。戊辰,始兴王溶自南豫州为兖州刺史。
十八年五月壬午,南兖州刺史临川王义庆、南徐州刺史南谯王义宣,并开府仪同三司。河水泛溢,害行人。
六月戊辰,遣使巡行赈赡。辛未,领军将军刘义融卒。
七月戊戌,徐、兖二州刺史赵伯符为领军将军。乙卯,省南徐州之南燕、濮阳、南广平郡。
十月辛亥,以巴东、建平二郡太守臧质为徐、兖二州刺史。
十一月戊子,尚书仆射王球卒。己亥,以丹阳尹孟为尚书仆射,羊玄保自右卫将军代之。
是岁,肃特国、高丽国、苏摩黎国、林邑国并遣使贡方物。
十九年正月乙巳,诏曰:“永初受命,宪章弘远。将陶钧庶品,混一殊风。有诏典司,大兴庠序。而频遘屯夷,未及修建。今方隅又宁,戎夏慕向,广训胄子,实维时务,便可式遵成规,阐扬鸿业。”
四月甲戌,以久疾初愈,始奉杓祠,大赦。
闰月,京邑雨水。丁巳,遣使巡行赈恤。
十月甲申,芮芮国遣傀献方物。(按:芮芮即柔然。)
十二月丙申,诏曰:胄子始集,学业方兴。奉圣之胤,可速议继袭。于先庙地,特为营造,依旧给祠直,令四时飨祀。
是岁,婆皇国遣使献方物。
二十年正月,于台城东西开万春、千秋二门。
二月甲戌,以江州刺史庾登之为中护军。甲申,车驾于白下阅武。
五月癸丑,中护军庾登之卒。
十二月壬午,诏曰:“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自顷在所贫弊,家无宿积。赋役暂偏,则人怀愁垫,岁或不稔,而病乏比室。耕桑未广,地利多遗。宰守微化道之方,氓庶忘勤分之义。虽制令亟下,终莫惩劝。有司其班宣旧条,务尽敦课。游食之徒,咸令附业。考核勤惰,行其诛赏,观察殿最,严加黜陟。古者躬耕帝籍,敬供粢盛,仰瞻前王,思遵令典。便可量处千亩,考卜元辰。朕尚亲率百辟,致礼郊甸,庶几诚素,将被斯民。”
是岁,河西、高丽、百济国、倭国并遣使献方物。诸州郡水旱,民大饥,开仓赈恤,给赐粮种。
侍中太子詹事徐湛之为丹阳尹。(本传:迁丹阳尹,二十二年范晔谋逆,湛之发其事,二十四年转中书令。)
二十一年正月己亥,南徐州、扬州之浙江西,并禁酒。大赦,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一切原除。去岁失收者,畴量申减。尤弊之处,遣使就郡县随宜赈恤。凡欲务农而种粮匮者,并加给贷。营千亩诸统司役人,赐布各有差。戊午,南兖州刺史临川王义庆卒。辛酉,亲耕籍田。以太子詹事刘义宗为南兖州刺史,寻卒。
二月甲午,以广陵王诞为南兖州刺史。
四月,晋陵延陵民徐耕以米千斛助赈饥民。
五月壬戌,以尚书何尚之为中护军。
六月,连雨水。丁亥,诏曰:“霖雨弥日,水淹为患。百姓积俭,易致乏匮。二县官长及营署部司,各随统检实给柴米,必使周悉。”
七月丁酉,扬州刺史始兴王溶加中军将军。乙巳,诏曰:“谷稼伤损,淫亢成灾,亦由播殖之宜,尚有未尽。南徐、兖及扬州浙江西属郡,自今悉督补麦,以助阙乏。速运彭城,下邳郡见种,委刺史贷给。徐、豫土多稻田,而民间专务陆作,符二镇履行旧陂,相率修立,并课垦辟,使及来年。凡诸州郡皆令尽勤地利,劝导播殖蚕桑麻纻,各尽其方,不得但奉行公文而已。”
八月戊辰,南兖州刺史广陵王诞为南徐州刺史,衡阳王义季自荆州改南兖州刺史。
十月己亥,命刺史郡守修冬耕。
二十二年正月辛卯,改用御史中丞何承天元嘉历。
七月已未,尚书仆射孟为尚书左仆射,中护军何尚之为尚书右仆射,雍州刺史武陵王骏讨缘沔蛮,移一万四千余口于京师。乙酉,南兖州刺史衡阳王义季为徐州刺史。
九月乙未,开酒禁。癸酉,宴于武帐堂,诫诸子以节俭。
十二月乙未,太子詹事范晔坐谋反,诛及其党。
是冬,浚淮,起湖熟田千余顷。
庚戌,以前豫州刺史赵伯符为护军将军。
二十三年二月癸卯,以左卫将军刘义宾为南兖州刺史。
四月丁未,大赦。
九月己卯,车驾幸国子学,策试诸生,答问凡五十九人。
十月戊子,诏曰:“庠序兴立累载,胄子肄业有成。近亲策试,睹济济之美,深怀往昔。诸生答问,多可采览。教授之官,并宜沾赉。”各赐帛有差。
是岁,大有年,筑北堤,立玄武湖,筑景阳山于华林园,役重人怨。
二十四年,正月甲戌,大赦,文武赐位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