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五日,会列闽浙督部堂台衔电寄贵衙门请代奏「遵旨派营援浙」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电稿
(头等电寄总署)总署钧鉴:密号。浙请援兵,奉电旨饬由闽拨五、六营赴浙;自应钦遵。查附省无多营,惟有抽调派驻鼓山及梅花港之道员刘倬云统所部五营,由温、台陆路星驰赴浙,听浙抚节制调度。所遗鼓山等处,当匀营填扎。杨厚帅于二十一日由卑南登岸,所部各营拟陆续继渡。请代奏。棠、浚启。径。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五四(二七八四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命杨岳斌会同各军克复基隆并派兵分段防剿电旨
二月二十二日(四、七),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准贵衙门来电内开:本日奉旨一道。相应恭录咨明。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钦遵查核施行。
照录电旨一道
北京来电(正月二十八日)
中堂左、制台杨:密号。本日奉旨:『据左宗棠等电称杨岳斌廿一由卑南登岸等语;杨岳斌着即迅赴台北,会同各军克复基隆;迅催所部,分起速渡。法窥基、沪、苏澳、安平、旗后,着刘铭传、孙开华会同杨岳斌派兵分段防剿,勿稍疏虞。程文炳仍着速行渡台,以厚兵力。钦此』。即转知会闽抚刘、提督孙。沁。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五七(二七八六页)。
行北洋大臣李鸿章中法和议已在法都画押奉旨允准
二月二十四日(四、九),行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案查中、决议和一事,前于二月初五日经本衙门函致台端,以赫总税务司前有办法三条电寄茹相并委税司金登干代为画押,系正月十二日奏明,奉旨照办;即嘱林领事将此意刻即电知茹相等因在案。旋于二十一日,经赫总税司到署面称:中、法和议,已经金登干于二月十九日在法都画押。当经本署奏明。二十一日军机大臣面奉谕旨允准津约,并饬令各处军营定期停战,滇、粤各军定期撤回边境;钦此。希将此信给林领事阅看,嘱其转电法都照约施行亦在案。除先后函布外,相应备具印文咨行贵大臣查照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六○(二七九二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请代奏未闻基隆失利情形一案电稿
二月二十六日(四、一一),钦差大臣左棠文称:
为照本爵阁大臣于光绪十一年二月初一日,会列穆将军、杨部堂台衔电请贵衙门代奏「未闻基隆失利情形」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粘单
(一等电寄北京)总署钧鉴:艳电旨敬悉。台湾至厦门未设电线,当即电致厦门彭提督确查;顷接复电云:『厦门未闻基隆接仗失利之说,近日亦未得台湾文报』等语。查十九至今已旬余,如果失利,何以尚无禀报。除再行查外,仅先电陈。请代奏。棠、善、浚启。宋。
--见「中法越交涉档」一五六三(二七九四页)。
户部片行查明调派李光久赴东陈由立赴闽旨准拨发银两
二月二十六日(四、一一),户部片称:
准两江总督曾(国荃)将江苏防营营哨官弁勇夫人等光绪十年秋季增减数目,造册咨送前来。查册开:『光绪十年七月十九日,准总署来电:「密号。本日奉旨:据曾国荃电称杨昌浚指调李光久等四营援闽,又接陈士杰来函烟台警亟、拟调李光久一营并添募二营赴东;请旨等语。着曾国荃即饬李光久率营迅赴山东,交陈士杰调遣。杨昌浚赴闽,应派何绍彩等营随往,着曾国荃会商杨昌浚酌度办理,一面由电奏闻。所称杨昌浚行粮需银三、四万两,李光久各营川资募费需银一万两,均拟由准运库拨发;着依议行。提督陈由立既据曾国荃称其谋勇兼优,即着饬令随同杨昌浚赴闽;俟鲍超到后,仍归鲍超调遣。钦此」』。相应片行贵衙门,查明该督恭录前项谕旨是否相符?希即声覆过部,以凭核办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六五(二七九五页)。
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咨呈议禁接济法寇电稿
二月二十九日(四、一四),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文称:
二月初二日,会电贵衙门议禁接济法寇一案。所有电稿,相应抄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
照录电稿
总署钧鉴:密号。去腊底,接坐探香港委员报:腊月十八,探得初十日抵港之法兵船,英官权许其购七日粮食,限该船三个月内不得再来香港。十九,探得东洋来信:近有法兵船到长崎采买煤粮,前月之初五离港等情。查去腊电报,香港已前腊初定令守局外之例,不准接济法逆,系奉英廷命;何以英官有权许购粮之事,立限三个月不得到港?中、法事三月不了,不知是否仍守局外之例。又东洋即日本,与中国最近;似应一并令□守局外之例。饬据福建通商局司道详称:英国有领事上年奉文,称各省照会,不能以为示战明文;必由总署照会各国驻京公使转饬各省通商各口领事遵照,方为一律等语。谨合电奉商,即请酌令示复!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六七(二七九七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