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船时,经派员带水师往外洋驾驶回华;现在德国所造铁甲两艘,似可仿照办理。虽值法、越之衅,洋面恐不免阻梗;然预为习练以待事机,正无不可。拟由臣衙门函知李鸿章设法筹办。
一曰审战例。查公法:两国交战,或禁止通商、或夺取商货、或保护局外商民,其例不一;要视乎各国力量之所及。至虑士民积愤误累他国,业经迭奉谕旨,钦遵在案。如果法人扰及各口,各督、抚应即申明此意,晓谕地方人民恪遵办理。
一曰筹洋款。查现在部款未充,各省藩库亦俱支绌;一旦军兴,饷项诚不易筹。惟订借洋款息耗过多,剜肉补疮,实非计之得者。应请饬下户部权衡缓急,宽为筹备,以裕饷需;似不必筹借洋款,以致累上加累。
一曰缓练广东水师。查海防以水师为要图,水师以船械为先务;法、越之事,如我有得力师船,则护顺化、撼西贡,即可牵制法师。惟粤省兵船多系朽败,是以陆军孤进无功。张树声筹款添备,业经奉旨允准;现在闻已订购,虽一时若缓不济急,而谋国者宜规久远,实难责令停办。
至原折称「中国驭夷,当虑之至密而持之至坚」等语,正与近日办法吻合。诚如该侍讲所言,不得已而始出于战也。
所有臣等遵议许景澄条陈事宜缘由,理合恭折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七一四(一五二四页)。
咨行南洋大臣左宗棠议覆许景澄条陈事宜
十二月二十一日(一八八四、一、一八),行南洋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本衙门具奏遵议「升用翰林院侍讲许景澄奏敌情叵测,筹备宜严,条陈目前事宜」一折,军机大臣奉旨:『依议。钦此』。相应抄(摘)录原奏、恭录谕旨,咨行贵大臣查照钦遵可也。
同日行北洋大臣李鸿章文同上、同日行户部文同上、同日行闽浙总督何璟文同上。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七一六(一五二九页)。
同文馆译报法京巴黎新闻纸催逼法军占据琼州台湾舟山三岛等事
十二月二十二日(一八八四、一、一九),同文馆译新报称:
公历一千八百八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有电线自伦敦来云:『法京巴黎新闻纸内,议者催逼法军占据琼州、台湾、舟山三岛,以为将来赔补军需之用』。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七一八(一五三六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送上海外国新闻纸所载法报俱劝法廷早据海南台湾舟山等情清折抄木
十二月二十九日(一八八四、一、二六),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十二月二十九日,据江海关道邵友濂禀称:『窃查上海外国新闻纸所载法、越近事,业经摘录清折禀送,仰祈察核。至十二月初二、初五、初七、初八及初九日并无越南新闻,致未录送;合并陈明』等情到本署大臣。据此,相应将送到清折照抄,咨送贵衙门,请烦查照。
照录清折
谨将上海西字报所登法、越近事,译呈宪鉴。计开:
十二月初一日
(略)
(略)
初二日(礼拜)
初三日
字林报接十一月二十九日英京电报云:『法廷欲向中国索东京军饷,并欲夺海南为质云』。……。
初四日
字林报接十二月初一日英京电报云:『法报俱劝法廷早据海南、台湾、舟山,为索赔东京军饷抵押云』。
初五日(无新闻)
初六日
(略)
初七日(无新闻)
初八日(无新闻)
初九日(礼拜)
初十日
(略)
(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七二二(一五四二页)。
户部咨行福州将军穆图善等奏准闽台布防由闽海关及藩盐两库酌拨款项(附抄折)
十二月二十九日(一八八四、一、二六),户部文称:
福建司案呈军机处交出福州将军穆(图善)等奏「闽省筹防续募营勇布置情形」一折,光绪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军机大臣奉旨:『览奏均悉。闽省防务关系紧要,该将军、督、抚等务当实力筹办,期于缓急足恃。所请由闽海关及藩、盐两库酌量拨款以济饷需,着依议行。该部知道。钦此』。钦遵交出到部。查原奏内称:『闽省现在添募、筑台、购炮等项经费浩繁,力难措筹。请由闽海关暂行移缓就急,其余准就藩、盐两库随时拨用』。既经钦奉俞允,相应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遵照可也。
照录抄单
福州将军穆图善等,奏为遵旨筹防续募营勇布置情形,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照闽省筹办海防、酌添台内营勇、择要布置缘由,经臣等于十月二十八日恭折由驿驰奏,并援案吁恳敕下两江督臣酌拨练勇数营渡台协防在案。旋于十一月初十日承准军机大臣密寄,十一月二十一日奉上谕:『福建各海口为轮船往来熟径,恐其乘虚窥伺;着将应如何修筑炮台、储备军械、慎选将领、调拨兵勇之处,逐一详细筹划,迅速办理;务期缓急足恃,静以待动,免致临时张皇』等因,钦此。仰见圣明远瞩、训示周详,下怀曷胜钦佩。窃维法人构兵,经历险远;彼所恃者,船坚炮利耳。若离船深入陆地,巨炮亦失其利;况我直彼曲、我逸彼劳,静以待动,彼岂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