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莫张和充当文壹件。
一、潘清汉佥连日昌充当咸菜瓮垦户卷壹宗。
一、台湾府蒋关催造报早稻收成卷壹宗。
一、台湾府周移造晚稻收成卷壹宗。
又关催造送二麦收成卷壹宗。
一、饬吊屯丁迎接护送卷壹宗。
一、严押业户完缴上房册费卷壹宗。
一、请编供屯印串字号卷壹宗。
一、示各业户开征完缴供屯卷壹宗。
一、严押竹南三、四保各契户投税卷壹宗。
一、九芎林督收屯租卷壹宗。
一、中港等处督收屯租卷壹宗。
一、杨梅坜等庄督收屯租卷壹宗。
一、蛤仔市等处督收屯租卷壹宗。
一、严禁高抬米价卷壹宗。
一、清查户口清册卷壹宗。
一、谕各垦户隘首护卫庄民,并附各庄总董禀联庄规费由、分饬查明各隘处所丁粮由卷壹宗。
一、金广福禀隘粮不敷,请谕饬各业户摊捐由卷壹宗。
一、金广福告吴再兴等抗贴隘谷由卷壹宗。
一、金广福即姜荣华请印串收抵隘粮由卷壹宗。
一、刘春波禀郑禄抗交卷簿由卷壹宗。
一、金广福即周如蛙禀蔡俊匿甲抗租由卷壹宗。
一、徐超禀姜荣华匿甲不报由卷壹宗。
一、金广福禀郭珍等抗贴隘粮霸耕田卷壹宗。
一、金广福禀郭陈苏占界由卷壹宗。
以上共卷陆拾壹宗。
●第一一二禀光绪五年五月十日一一三○六-二
户粮税总书吕祥禀报:由原书李登接收案卷,并请新竹知县饬原书交出未流交案卷
具禀案下户粮税总书吕祥,为据情禀明事。切祥荷蒙赏充户粮税总书额缺,凡有应办事件,莫不勤慎从公,以冀毋负厥责。溯自承充以来,应行举办各卷,俱向前粮税书李登检出办理。兹仅接收现办之案,计陆拾壹宗,逐件声列清单,粘连呈核。惟查粮税经管公事浩大,而卷宗繁多,除检交之外,所有未交现办、停办各案,亦属不少。书迭向前粮总李登催检,据李登家属述称:「粮税各案,尚有历任应办流交,及应办交代各案,均系关重。现在李登亲往艋舺,面禀府宪请示,作何分别交缴之处,请容李登回堑,自当遵照禀缴」等语。书思:卷宗件件紧要,迄今未据交清,倘遇应办之件,势必临时莫及,贻误之咎谁归?该书有承办责成,理合据情禀明。应否单着李登回堑,逐件缴交,抑或申请府宪,转饬交出?书未敢擅专。理合将接收现办各案,计陆拾壹宗,粘列清单呈叩,伏乞大老爷电夺施行。叩。
计粘呈前粮总书李登检交各案清单壹纸。
〔批〕尚有何案应归县存档,即谕李登查覆。
光绪五年五月初十日禀 戳记 新竹县正堂刘、给户粮税总书、吕祥戳记
●第一一三分谕光绪五年七月廿五日一一三○六-六
新竹知县刘,饬八房总书林江等及户粮税总书吕祥协同,将原户税粮总书李登未交接卷宗查检覆夺
钦加同知衔、署新竹县正堂刘,为谕饬协同查检覆夺事。本年七月二十五日,据户种税总书吕祥禀称:「祥蒙充户粮税总经管,所有应办事件,莫不勤慎办理。奈因前粮税书李登,仅有检交现办案卷计六十一宗,前经列单禀明,并蒙详府押发,未据检交。迨李登之妻病故,家中存卷乏人看守,又经禀蒙批示在案。兹查李登于本月二十二日,抱病回家,至二十四日因病身故。伊弟在艋,儿媳幼稚,粮税卷宗尚存未交者不少。现在无人守顾,窃恐被人搬抽、遗失,咎将谁归?叩乞详请示遵。一面谕饬八房总书,协差眼同查检,以免遗失」等情。据此,除批示、并详请示遵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八房总书林江、李杰、朱明、刘坤、周春、蓝翔、许礼、吕洲等(户粮税总书吕祥等)(注一)即便遵照,协同户粮税总书吕祥(八房总书林江等)(注二),督同值役蔡昆,速抵前粮税书李登家中,将尚存未交粮税卷宗、册簿等项,当场眼同查检,逐件登簿,连同卷宗,禀送覆辕,以凭核发归档。案卷关重,该书等毋得疏忽、延误干咎。切切。特谕。
一、分谕仰
光绪五年七月二十五日承户粮税总书吕祥
钤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私记
稿行 私记
(注一)「八房总书以下至吕洲等」二十一字,系迭行中之右行。括孤内系左行。
(注二)「户粮税总书吕祥」八字,系迭行中之右行。括号内系左行。
●第一一四申光绪五年七月廿五日一一三○六-八
新竹知县刘,为户粮税总书李登病故,其经管案卷如何检交,请示台北知府陈
同知衔、署新竹县知县为申报事。本年柒月贰拾伍日,据卑县户粮税总书吕祥禀称:「祥蒙准充户粮税总,经管所有应办事件,勤慎办理。奈因前粮税书李登,仅有检交现办案卷,计陆拾壹宗,其余均未检交。迨李登之妻病故,家中存卷乏人看守,又经禀,蒙批示在案。兹查李登于本月贰拾贰日抱病回家,至贰拾肆日因病身故。伊弟在艋,儿媳幼稚。粮税卷宗尚存、未交者不少,现在无人守顾,窃恐被人抽匿,叩乞详请示遵。一面谕饬八房总书,协差眼同查检,以免遗失」等情。据此,卑职伏查:粮税经管案件繁多,除交代款目不必归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