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加谨收贮。需用之岁,碾旧贮新,尤为尽善』。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九。
三月初十日(戊申),添福建台湾府新设彰化县儒学教谕一员,额取童生八名;改诸罗县原辖之罗汉门地方归台湾县管辖。从浙闽总督觉罗满保请也。
十九日(丁巳),浙闽总督觉罗满保疏报:『台湾山后七十四社生番先后输诚归化,赍献土物、户册,愿附版图』。下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
夏五月十五日(壬子),浙闽总督觉罗满保疏报:『台湾生番巴荖远等四社、猫仔等十九社输诚归化,各造报户口,愿附版籍』。下部知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二。
秋七月初七日(壬寅),以福建福州将军宜兆熊署理福建总督。
二十八日(癸亥),谕大学士等:『据广西巡抚李绂参奏:「黄国材等向在广西经收捐榖事例,正项之外,侵匿数倍;应行查追」。黄国材着解福建巡抚任,发往广西质审。
三十日(乙丑),调贵州巡抚毛文铨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四。
冬十月初四日(戊辰),调云贵总督高其倬为浙闽总督。
初十日(甲戌),浙闽总督觉罗满保故,遗疏奏闻。得旨:『满保向来居官虽无廉介之称,然才干优长,尽心办事;整饬营伍,经理海疆,实为称职。昔年台湾一事,虽不能消弭于未然,而能于七日之内即行克复,功过足以相抵。朕即位以来时加教诲,满保亦知奋励,矢志廉洁。及至抱病沉笃之际,尚能留心地方,将黄国材留闽以待新任巡抚,并将总督印务交与将军宜兆熊;此等料理之处,俱属得体。今闻溘逝,朕心深为轸恻!应得恤典,着察例具奏』。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七。
十一月二十九日(癸亥),户部议覆:『原任浙闽总督觉罗满保疏言「凤山县上淡水、下淡水、力力、茄藤、放■〈耳少〉、阿猴、搭楼、大泽机等八社每年额征丁米四千六百四十五石,每米一石折榖二石。就中男番一千七百四十八丁,每丁征榖二石以至三石不等;番妇一千八百四十四口,每口征榖二石。此皆初定台湾时,循照伪镇郑成功所定之额,未经改正。查现在台湾民丁每口祗征银四钱有奇,并无妇女纳榖之例;即诸罗县各社土番亦祗男番完粮,不及番妇。请照例,将凤山八社番妇一体免其纳赋。再查各番鹿场颇多闲旷,应听各番租与民人垦种,陆续升科;则番民均邀利赖,而正赋亦复无亏」。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八。
●雍正四年(丙午)春二月二十日(癸未),以翰林院编修程元章提督福建学政。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一。
夏四月二十六日(戊子),谕吏部:『云南、贵州、四川、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地处边远,凡选授教职,每旷缺迟久;其作何补授之处?该部议奏』。寻议:『远省教职,请将应选人员由部截定人数,照科分、名次填写执照,给发各该抚;令其挨次具题选补,并将到任日期报部』。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三。
五月十六日(丁未),以侍讲学士留保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崔纪为副考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四。
秋七月辛卯朔,谕内阁:『凡各省地方有缺米或米价昂贵者,必系其地上年荒歉所致。今岁杨文干奏广东米贵,驻防兵丁有不许巡抚减粜之事;宜兆熊、毛文铨又奏福建缺米,有土棍抢米之事。此二省,上年俱奏称丰收,并未云荒歉也。且据黄国材称:福建积榖现有一百六十余万石,而毛文铨乃奏请于江西采买米石;朕已降特旨,令江西运米十五万石往福建平粜。然黄国材谓福建有米,而毛文铨则求米于邻省;观此,则当日两人之交代,种种不清可知矣。满保、黄国材在福建多年,诸事善于掩盖弥补,或毛文铨为其所愚耳。至福建、广东二省地处极边,米榖应作何贮备?着九卿会议真奏』。寻议:『福建地处海滨,福、兴、泉、漳四府人多田少,皆仰给台湾之米;自严禁奸商贩米出境之后,民食常若不足。雍正二年,奉旨饬发台湾仓榖,每年碾米五万石,运赴泉、漳平粜。今请再动正项钱粮,运米十万石存贮边海地方;至台湾商贩,仍许至福、泉等府贸易。其米船出入海口,设禁巡防,应令该督、抚另行详议。至广东,近经总督孔毓珣以潮州榖少,不足碾米给兵;惠州榖多,又不能出陈易新。请拨惠州府仓榖平粜,将价银解交潮州府买榖存贮,实裒多益寡之良法。应令该督、抚将通省仓榖照此斟酌,令其多寡得宜,以储民食。再,粤西梧、桂二府与广东接壤,产米甚多。先经巡抚汪■〈力上贝下〉奏称:桂林等四府所有捐谷粜□价值,不必转籴还仓、请将银解部;经户部议准在案。应将此榖价仍买榖石,运交广东分贮州县,亦足补益仓储』。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六。
八月二十二日(辛巳),谕内阁:『福建提督吴升前以老病乞休,情词恳切;朕不忍准其所请。令高其倬到任后,看其年力如何?再行具奏。今据奏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