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提督简放,统率所部恢复越南。其各国商民,仍严饬地方官一律保护。
李鸿章电:法攻长门,有一船烟筒忽裂,闻死一大将,或云即系孤拔。
总税司赫德函:法有愿从他国评断之议。
李鸿章电:据上海道电称法领亟盼我转圜,或暂租海岛、或许以将来建造铁路权利,可免赔款。
命大学士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
李鸿章电:闻日本备军舰,欲乘乱与我决议琉球案。
八月
军机处奏:美使来议法事,臣等公拟办法三条。
旨:着杨岳斌帮办左宗棠军务,设计逐台湾法人。又寄潘鼎新:着饬王德榜各军进兵牵制围台。
邵友濂电:闻刘铭传以基隆、淡水空炮台诱敌,杀毙法兵及汉奸千人。
李鸿章电:苏元春在谅山连战皆捷;惟伤亡多,恐难持久。
遣徐承祖出使日本。
九月
李鸿章电:法提督宣言将封闭台湾海口。
旨:着李鸿章等选派南、北洋兵轮援台并接济台防军火。
津海关道盛宣怀电:德璀琳面呈法廷议和条款,如钧署可允,再令赴沪与巴使商办。
懿旨:现在办理台湾、越南军务,所有历次谕旨奏报等件,着御前大臣、六部九卿、翰詹科道赴内阁公同阅看,各抒所见切实覆奏。
旨:派苏元春帮办桂军军务。
工部尚书翁同龢等奏:请先议停兵,再将所陈各条详细推敲,并会合各国公使公同评论。
军机处奏:法、越之事,现英国欲出为调停;拟订办法八条,请饬李鸿章、曾纪泽酌核办理。
十月
张之洞奏:设法与台通信并筹济饷械等事。
李鸿章电:「威利」船抵台。
左宗棠奏:台北沪尾大战获胜,现筹规复基隆。
李鸿章电:英调停中、法事未成;法仍执原议,如不允仍战。
旨寄曾纪泽:应付和议,不得轻率迁就。
岑毓英奏:围攻宣光,击散法援。
李鸿章电:朝鲜乱党劫王杀妃,恐有昵日叛华之意;请迅派兵船镇压。
奉谕:着李鸿章、吴大澄会同规画,并令续昌与吴澄同赴朝鲜,传知该国静候往查;一面与日使从容商办,勿为所欺、亦勿遽与开衅。
旨:潘鼎新、苏元春督剿大捷,着先行传旨嘉奖。
杨昌浚电:吴鸿源已自厦带队渡台。
旨:派孙开华帮办台湾军务;程文炳到闽后,即照吴鸿源之路渡台。
十一月
李鸿章电:井上馨之随员回日,电告日廷云我所要求,韩王已允,皆如愿以偿。
旨:着吴大澄等确查韩、日定约有无关碍。
十二月
北洋会办吴大澄奏:查明朝鲜乱党详情及日、韩续增约款,现与朝鲜商办善后。
岑毓英等电奏:官军进攻宣光,大获胜仗。
李鸿章电:法攻苏军,谅山吃紧。
光绪十一年(乙酉、一八八五)
正月
礼部奏:准朝鲜国王咨,逆党金玉均等谋乱,陈报乱起原因。
李鸿章电:闻谅山有失事信。
曾国荃电:「澄」、「驭」两船在石浦港为法轰沉,「开」、「瑞」、「琛」三船回沪。
岑毓英奏:宣光合围,并收复美良县。
李鸿章电:日本派伊藤等来议朝鲜事。又电:据潘鼎新报法犯镇南关,杨玉科阵亡;冯、王两军,飞催不至。又电:法船攻招宝山,为镇海守将杨岐珍击退。
又电:法入镇南关为我军所败,退走文龙。又电:法封西贡、琼、廉口岸。
曾国荃电:基隆疫重,法人退驻普陀。
彭玉麐、张之洞等电:钦、廉水陆并急。
浙抚刘秉璋电:法毁萧港炮台,请令程文炳援浙。
曾纪泽电:法员来问和局,应否与商?乞速示。
二月
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法使办理详细条约。
李鸿章电:接桂抚电,法攻镇南关,我军大捷。
军机处奏:酌核赫德呈递法国拟订善后事宜。
曾纪泽电:谅山克、茹相革,似宜趁法新执政初升时速办。
李鸿章电:法复提和议,重在通商利益三条;与赫微异。又电:接潘抚电,十三日克复谅山。又电:接闽督电,法以七船攻澎湖,力战三日,兵力不支;澎湖失守。
使德许景澄电:赫议各条已在巴黎画押。
岑毓英电:各军在临洮大获胜仗。
谕:法允修好,滇、粤各军着撤回边境。
旨寄岑毓英:着设法安插刘永福军。
军机处电杨昌浚、张之洞:令台防、越防各军停战。
三月
李鸿章奏:遵旨与伊藤商订朝鲜撤兵条款,画押互换。
岑毓英奏:分兵收复缅旺及清水、清山两县。又奏:收复越南广威、不拔等府县。
中、日订立朝鲜撤兵条约(三月初四日)
四月
岑毓英奏:遵旨停战,仍随时严密整备。
李鸿章等奏:与法使商办详细条约,画押竣事。
中、法订立越南新约(四月二十七日)
五月
李鸿章奏:撤回朝鲜驻兵,调扎旅顺以作声援。又奏:请派张曜会同庆裕妥筹东边防务。
礼部奏:准朝鲜国王咨,派员前往日本修好事竣。
六月
总署奏:法使已到京,请饬使法大臣仍往法都驻扎,并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