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陈宏谋及沿途督抚等。如兵丁中有出痘者。俱即留于各该处上紧调治。俟其痊愈时。资送来京。交与兵部送回。其现在业经护送前进者。亦即一体留养。毋令力疾行走。如有因疾身故者。亦加恩料理遗骼。令归故土。以副朕体恤士卒之至意。
○辛亥。上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旌表守正捐躯之河南襄城县民韩春妻刘氏。
○壬子。谕军机大臣等、朕于阿克珠勒等入觐。已授为总管等职。又命玛木特兼管包沁。因彼系准噶尔旧人现授为内大臣。令彼监收包沁人等贡赋。转行交纳。并管理一切事务。非谓令伊管辖。便系属下为伊纳贡也。前已谕知班第等。今阿睦尔撒纳奏称、将包沁之得木齐、与扎哈沁之得木齐。调遣安置之处。虽百端开示。不免疑惧。看来包沁人风教各异若令别部人兼管。或转无益。著班第等。晓谕包沁人等。伊等若愿移驻西路。与吐鲁番回子同住。则既离北路。既无庸玛木特兼管。今西路额敏和卓之回子。亦移至吐鲁番。即著额敏和卓。兼管亦可。倘愿居旧处。则仍令玛木特兼管。阿睦尔撒纳既熟悉包沁人情。可同班第详细商酌妥办。
○癸丑。朝日于东郊。遣顺承郡王泰斐英阿行礼。
○吏部查奏各省病痊起复坐补原缺人员。得旨、据吏部查奏到部坐补原缺者。现在止有五人。此内有缘事捐复三人。原不在例。其实因病痊赴部引见降旨照例坐补原缺。不过冷蔚、宋范勋、二员而已。可见朕数年以来。引见此等人员办理之大概矣。即按例铨补。亦并无壅滞多人。何须变通成例。钱士云所奏。究属挟何意见耶。此内虽无滇省之人是否有与伊同年交好者著钱士云明白回奏。
○又议准湖北巡抚张若震奏、郧阳监狱独归知府经管。与各府体制不宜应照施南府例。令经历兼管。安陆府虽系照磨兼管。而印内未经镌明。应将安陆府照磨、郧阳府经历、印信内。均添兼管司狱字样。从之。
○工部议准、江南河道总督尹继善疏称、灵璧县境内。北乡黄泥沟、渔沟、杨家洼、拖尾等河。积年淤垫。水不畅流。兼之上年黄水冲漫水退沙停。间段阻塞。并应挑浚。从之。
○转兵部右侍郎于敏中、为左侍郎。以内阁学士李清芳、为兵部右侍郎。
○以广西按察使杨廷璋、为湖南布政使。
○甲寅。遣官祭先医之神。
○上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还宫。
○皇后千秋令节。停止行礼筵宴。
○谕曰。八旗满洲世仆。考试汉文。祇缘伊等在京。相沿日久。是以未经停止。然多至两误。罕有成功。且一染汉习。反弃旧风。朕深恶之。屡经降旨训诫。其东三省之新满洲乌拉齐等。尤非在京满洲可比。自应娴习骑射清语。以备任用。若居京日久。亦习汉文考试。势必歧误而成无用之材。况果能将技艺骑射学成。可当一切差使。承受国恩。非必考试始能为官也。著将东三省之新满洲乌拉齐等。考试汉文。永行停止。俾其专心旧业。方有裨益。再从前拣选赞礼郎。新满洲乌拉齐向不与选。今于清语既娴。音韵又好。挑选尚属相宜。著将伊等一体入选。
○谕军机大臣等、班第等奏、达什敦多布等。于哨探兵起程前二三日前往。甚属妥协。但达什敦多布、起程太早。则大兵不能接续。未为尽善。倘其相隔甚近。则两队竟为一队。亦恐无益。著达什敦多布等。必在阿睦尔撒纳等前期三四日起程为善。可即传谕班第阿睦尔撒纳等知之。
○又谕曰。朕前命达什敦多布先往之旨。原令阿睦尔撒纳速即回奏。乃阿睦尔撒纳于二十二日接谕。而二十三日奏事。竟未言及。至二十四日。班第到军营。始行具奏。或阿睦尔撒纳不愿达什敦多布前往。故稍为徘徊。俟班第到时。方定主见。抑或更有他故。著班第密行具奏
○又谕曰。阿睦尔撒纳前奏请移伊游牧地方。朕已允行。其请给印文。招降辉特台吉一事。不无欲取多人。占据地方之意。是以不准所请。因思从前唐喀禄奏称、班珠尔等、有事定之后。封阿睦尔撒纳为汗之语。似专封阿睦尔撒纳一人。统辖准噶尔地方者。随命班第留心办理。并将事定后封阿睦尔撒纳为辉特汗、其余三姓亦封为汗之处、时为宣露。俾其妄念可除。今乃更请印文。会合带兵起程。并未奏及到博罗塔拉后、或乘势即进。或候西路兵同进。殊属含糊。两路究竟必须会合与否。著班第速即奏闻。至北路之兵。原定十五日起程。今已改于十二日。较前已早三日。则西路亦应于二十八日前数日方妥。并著传谕萨喇勒酌夺具奏。
○乙卯。孝康章皇后忌辰。遣官祭孝陵。
○上启銮。谒东陵。
○定北将军班第等奏、新收乌梁海不足配分旗。请将察达克属四十六户。编一佐领。作镶黄旗。在都塔齐之恩克锡克等十八户。移来时附入。赤伦属二百五户。编三佐领。作正黄旗。车根属六十七户。编一佐领。作正白旗。雅尔都属百三十五户。编两佐领。附镶黄旗。报闻。
○调湖北按察使梁翥鸿、为广西按察使。以江南粮道清馥、为湖北按察使。
○是日。驻跸烟郊行宫。
○丙辰。遣官祭关帝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