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拒捕格杀。律得无论。此案卢将。应改拟杖一百。徒三年。并请载入则例。一体遵办。从之。
○命兵部尚书蔡新、总理国子监事务。
○命服阕翰林院侍讲学士汪永锡、仍在尚书房行走。
○调广西巡抚宫兆麟、为湖南巡抚。以吏部侍郎德保。为广东巡抚、江宁布政使陈辉祖、为广西巡抚。调江苏布政使姚成烈、为江宁布政使。以苏州织造萨载。为江苏布政使。
○壬子。上幸瀛台。御书天津泰堡庄淀神庙扁曰。甸流承佑。
○谕曰、哈国兴。自进剿缅匪以来。甚属勇往出力。今在老官屯办理军营诸事。尤为妥协且伊于边务夷情。素所熟悉。令其整理滇省营务。于地方更觉有益。哈国兴、著调补云南提督。并加太子太保衔。以示奖励。其贵州提督员缺。即著长青调补。
○又谕、据傅恒奏、滇省水师船只。用日无多。即有损坏。再四思维。于心实觉难安。请将用过物料价值。及匠工人等、所支各项。查明赔补等语。所奏不可行。此次进剿缅匪。兼用舟师。乃出自朕意。并非傅恒一人倡议承办。且伊于造船一节。任劳任怨。始能克期集事。至船身大小尺寸。与江路不能适合。原非可以豫料。若因此遽行引咎。自认赔补。揆之事理。既未允协。而将来遇有有国家公事。大臣等谁复肯一力担承办理乎。傅恒所请赔补船只之处。竟可无庸置论。并将此谕众知之。
○谕军机大臣等、据傅恒等奏、缅酋得禄万。遣人到营请安并请出寨相见等情。得禄万输诚求见经哈国兴明白晓谕。情愿纳贡。所办甚为得体。此次哈国兴。诸事奋勉。坐办一切。似更优于长青是以将伊调补云南提督。已另降谕旨矣。再摺内奏称、颁给浑觉印信。暂未交付等语。浑觉首先内附。愿为臣仆。故特铸给印信应即颁发。仍问其情愿内移与否。妥为安置。至兴堂扎禀恳解象来京。不过瞻觐邀恩之意。著准其前来。到京后再降谕旨。
○军机大臣等奏、查汲古阁刻十三经、十七史、唐诗鼓吹、吴伟业梅村集、王士正渔洋集等书。均有钱谦益序文。应请彻去。得旨、知道了。其经史及诸集内。所有钱谦益序文。语无悖谬者。俱不必彻毁。
○予故署云南临元镇总兵吴士胜、祭葬如例。
○癸丑。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幸瀛台。
○谕、前因阿思哈于军务尚为谙习。特用为云贵总督。乃甫到蛮暮。即以办理粮马竭蹶为辞。显系心存畏怯。豫为诿卸地步。封疆大臣。身任军行重务。如果于边外情形。确有所见。自应将其风土事宜妥筹全局。详悉入告。方为合理。而阿思哈当大军鼓勇进剿之初。遽以动出万难。摇惑众心。岂臣子仔肩军旅重任之义。是以将伊革职。留于军营效力赎罪。今已降旨彻兵。阿思哈在滇无事。且核其前此所奏。虽意存取巧。而其言尚不甚失实。阿思哈。著加恩令其来京。补授吏部侍郎。仍带革职留任。以观后效。
○又谕、据杨廷璋奏、验看推升游击之静海营都司苏璋。精力衰老。弓马不堪。不特不宜升任游击。并难胜都司之任。请旨勒休等语所奏甚是。各督抚验看推升武弁。其中即有年力衰颓、不能胜任者。往往以已经升用。心存姑息。概行送部。杨廷璋乃能于验看之时。据实奏闻。具见其实心任事昨经何煟奏、将截取举人徐廷槐。改用教职一摺。曾降旨允行并令各督抚、询明其中如有自不服老。不甘废弃者。即照大计六法官例。送部引见。候朕定夺。以服其心。嗣后督抚验看推升武弁。亦照彼画一办理。著为令。苏璋、即著该督遵例行。
○以大学士尹继善。为翰林院掌院学士。
○调镶蓝旗蒙古副都统弘晌、为镶红旗满洲副都统。以头等侍卫海兰察。为镶蓝旗蒙古副都统。
○甲寅。孝惠章皇后忌辰。遣官祭孝东陵。
○谕军机大臣等、据步军统领衙门奏、正白旗大粮庄头潘开第之叔潘煜、呈控富殿和等、霸占官地官房。并刘妃等、欠银不还各情节。请将潘煜解交直隶总督。遴员详勘。讯究明确定拟等语。民人隐占官地。已属大干功令。而潘煜供内。又有升任知州夸喀家人田八、霸种响水窝地二顷一节。以本地官员。纵容家人侵占官地。其事尤不可为训。所控是否确实。必须彻底根究。严行惩治。以肃官箴。著交杨廷璋、即速派委干员。前往详细查勘并所控各情节。一并秉公查办。务得确情。据实具奏。夸喀现任清河道。断不可将伊所属之员派往。致有扶同掩饰情节。如果查出夸喀。实有纵容家人霸地情事。即行据实参处毋得稍有瞻徇。
○军机大臣等奏、查续藏经内。有钱谦益塔铭跋二种。拟请删去。得旨钱谦益欨跋二种。所言皆释家之事。语意俱无关碍。亦不必彻去。
○乙卯。上幸瀛台。
○谕、总管内务府大臣员缺。著刘浩补授。刘浩明年前往泰山时。著迈拉逊署理。
○又谕、据吴达善等奏、普安州民人吴国治等、控告许文衡等、私派累民一案。该州知州陈昶。随同会审。勒取悔状。显有回护情事。请旨革职等语。陈昶。著革职。与案内有名人犯。交吴达善等。一并严审定拟具奏。
○又谕、据傅恒等奏、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