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从贵州总督兼管巡抚张广泗请也。
○缓徵长芦商人乾隆二年、三年冬季、未完盐课。
○戊子。孝康章皇后忌辰。遣官祭孝陵。
○补祀征准噶尔北路军营、及贵州征苗、应入昭忠祠人等。谕、我朝自龙兴以来。凡大臣官员。俱奋勇争先。同心宣力。翼赞皇猷。平定天下。以成大一统。前此效命疆场之大臣官员兵丁。仰蒙我皇考世宗宪皇帝特加恩恤。设立昭忠祠。列入其名。每年致祭。各为立传。以表扬忠义于无穷。其征逆贼准噶尔之役。西路军营阵亡人等。亦经查明。于安西地方。设立忠勇祠。唯北路和通呼尔哈诺尔、乌逊珠勒、等处战殁人等。入祠旌表之事。尚未举行。朕思两路军营之大臣官员兵丁。俱经争先效力。和通呼尔哈淖尔、乌逊珠勒、之战殁人等。虽属失机。其为国尽节。未始有异。理应一体加恩。著该部查明。照从前阵亡人等之例。入昭忠祠。以示朕一例悯惜为国授命尽节者之至意。其平定贵州等处逆苗战殁人等。亦著查明入祠。
○扎萨克辅国公东默特病休。以其长子旺钦扎布袭爵。
○己丑。春分。朝日于东郊。遣履亲王允祹行礼。
○上御乾清门听政。
○定湖南省随帮千总、给与养廉之例。谕、各省漕船挽运北上。例有随帮千总。协办运务。山东等五省。均于廪工之外。给与养廉以为资斧。前因江南未曾议及。已降谕旨。每员每岁赏有二十四两。著为定例。今查得湖南一省随帮千总。向例亦无养廉之项。未弁既办公事。自当一体加恩。著照江南之例。每员每岁给银二十四两。从乾隆四年为始。于司库存公银两内动支。
○又谕、轮进经史讲议之御史程盛修。所进咏史乐府十二章。指事寓规。词意婉挚。得献纳之意。与泛论经史者不同。甚属可嘉。著赏内用缎二疋。笔墨二种。以示嘉奖。
○议政大臣议奏、福陵形势天成。前有浑河与苏子河会合。发源甚远。汇纳诸山之水自雍正八年。高其倬错视为河工。建堤防护。屡被冲刷。不特岁糜帑用。恐于祖陵风水。大非所宜。经淳郡王弘暻。会同奉天将军、盛京五部侍郎、带领礼部员外郎管志宁、节次相度。佥称此旺方水城。当顺其安澜之性。应如所请。将头二三段石堤。慎重拆徙。其圆唇一道。非障水石堤可比。仍应听其自然。至虎皮石岸以下。迤南一带。皆属河身。毋庸妄议更修。从之。
○吏部议覆、河东河道总督白钟山疏陈漕运事宜。一、漕船盗卖米石。至五十石以上者。地方官降一级留任。一百石以上者。降一级调用。查旗丁沿途盗卖米石。大抵零星出售。是以定例重运入境。责令该管道府州县巡查。如失察盗卖一起者。罚州县俸六个月。道府俸三个月。二起者、罚州县俸一年。道府俸六个月。三起者、州县降一级留任。道府罚俸一年。四五起以上者。州县降一级调用。道府降一级留任。若如所请。以米石多寡分别议处。则盗卖四五起。而不及五十石者。俱可免议。固于定例较轻。而不肖旗丁。希图牟利。或有盗卖一二起。竟至五十石以上者。仅照定例罚俸。亦非慎重漕糈之道。应仍按失察一二起。合算米数至五十石以上者。地方官降一级留任。道府罚俸一年。失察一起以至三起。合算米数至一百石以上者。地方官降一级调用。道府降一级留任。一、旗丁盗卖米石。无不贿通催漕弁兵。其该管千总将备、及押运官员。因未定有处分。视同膜外。应请嗣后有催漕弁兵需索旗丁。旗丁贿赂催漕弁兵者。分别治罪。领押官员。与该管上司。分别议处。一、漕船遇有旱浅。必须剥运。应请照东省已行之例。地方官豫雇民船。按数给价。不许旗丁扣克。船户勒索。仍饬沿河官员。实力疏浚。毋得恃有剥船。致使阻浅。从之。
○山西巡抚觉罗石麟议覆、绥远城左翼副都统甘国璧奏、采买粮石。分贮归化、绥远、托克托、三城。以备平粜。查三城自移驻官兵。招民垦种以来。生聚日繁。需用粮石。已倍于昔。应如所请。酌支藩库耗羡存公银两。自乾隆四年为始。就近采买。分贮绥远、归化、二城各五万石。托克托城十万石。如有缓急。彼此碾运接济。其仓廒现已足用。俟买有成数。再行动帑盖造。从之。
○以翰林院侍读学士蒋溥、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
○免贵州郎岱、普定、镇宁、安平、四州厅县。乾隆三年雹灾额赋。并缓徵旧欠。各有差。
○庚寅。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户部议覆、湖广总督宗室德沛疏称、江广素称产米之乡。每年酌买带运。用资京中平粜。今楚省户口日繁。米价腾贵。若照向例采买。资本益重。恐与平粜无益。且粮艘带贮。种种不便。应停止。至江西省可否采买之处。交该督抚妥议具奏。从之。
○陕西省补行雍正十一年大计。年老官四员。有疾官一员。才力不及官一员。浮躁官一员。分别处分如例。
○以山西蒲州协副将邵铨、为直隶正定镇总兵。
○内务府总管兼侍郎衔丁皂保。内廷行走八十三年。以老乞休。上念其效力年久。赏给一品衔致仕。
○辛卯。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吏部奏、苗疆各缺。令该督抚拣选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