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如张世彦尚堪胜知府之任。一二年后奏明令其捐复原官。傥才具实属中平。即留河南以同知补用。
○谕军机大臣等、富俊奏发往吉林之宗室绵逊、三年期满一摺。前因宗室绵逊获罪。令其携眷发往吉林。交该将军严加约束。特以盛京、吉林、为满洲根本之地。将不安分之宗室发往。使之渐习淳风。原与伊犁等处罪人有闲。今富俊奏称宗室绵逊三年期满。殊属非是。宗室绵逊著永远携眷居住吉林。仍交该将军严加管束。嗣后遇有似此者。即照此办理。年满时不必具奏。傥吉林发遣宗室人数过多。该将军等再酌照盛京例建房安插。派员管束。
○拨直隶沧州营马二十一匹。鸟枪六十杆。分设于宝坻、东安、采育、三处。以资操演。从稽查左翼四处驻防官兵大臣秀宁请也。
○乙卯。以贵州永安协副将格绷额、为云南普洱镇总兵官。
○丙辰。以翰林院侍读奎耀、充日讲起居注官。詹事府少詹事汪守和、署日讲起居注官。
○旌表守正捐躯直隶蠡县民贾立秋妻王氏。
○丁巳。上幸万寿山。
○戊午。上诣大高殿行礼。
○还宫。
○谕内阁、庆保奏、审拟放火谋杀病丐、致毙多命之凶犯一摺。该犯梁毓任、因侵用村众捐给病丐银两。经朱本贵查知理论。起意将朱本贵烧毙灭口。又延烧七人。案关八命。凶残已极。该抚仍照杀死非一家三命之例、问拟斩决。奏请定夺。办理实属姑息。庆保著传上□日申饬。各省颁发王命。原为案情重大、刻难稽诛者而设。似此情罪凶恶之犯。尚俟奏请。又安用颁发王命为耶。梁毓任著即处斩枭示。余均照所拟完结。
○以江南督标中军副将庆廉、为甘肃西宁镇总兵官。
○以常雩祀天于圜丘。自是日始。斋戒三日。
○庚申。上诣南郊斋宫斋宿。
○辛酉。常雩。祀天于圜丘。上亲诣行礼。
○幸圆明园。
○壬戌。谕内阁、本月十一日、轮应镶黄旗直日。是日例不应推班。该三旗俱值无事。各具摺片呈递。蒙古副都统那丹珠、因误记推班日期。将该三旗公递摺片、向奏事官员处一同彻下。那丹珠误记推班。其咎尚轻。至各衙门陈奏事件。应于具奏之前、将应递与否、公同酌定。若既交奏事官员接收。应即上达朕前。王公大臣等、断不准私行彻出。那丹珠以内阁学士副都统在批本处行走。辄敢如此率意妄为。其重咎实在于此。那丹珠著革去内阁学士副都统、降三级调用。退出批本处。现出有鸿胪寺卿一缺。即著那丹珠补授。嗣后王公大臣有似此者。俱照此降调。奏事处官员德宁、于该三旗已递事件听其彻下。亦属不合。德宁、著退出奏事处。仍交部议处。
○刑部奏、审拟直隶民妇王李氏因奸殴逼伊媳身死一案。得上□日、明刑所以弼教。此案郎复兴与王李氏通奸。经李氏之媳香儿窥破。李氏欲抑令香儿同陷邪淫。与郎复兴相商。郎复兴以香儿性傲。止好先向探试之言回覆。嗣李氏令香儿与郎复兴斟酒。香儿不从。李氏将香儿毒殴。致香儿服卤自尽。详核案情。郎复兴既有先向探试之言。是已有图奸香儿之心。以致酿成命案。即同羞忿自尽。李氏例不拟抵。实发新疆为奴。若照部议将郎复兴减为杖流。出于何典。实属疏纵。香儿贞烈捐躯。竟无抵命之人。殊不足以惩奸邪而维风化。郎复兴著改为绞监候。入于朝审情实办理。嗣后有案情似此者。均照此例问拟。
○以礼部右侍郎多山、兼镶黄旗蒙古副都统。
○以贵州遵义协副将恒安、为湖北宜昌镇总兵官。
○甲子。谕内阁、成格等奏增复铸钱料价一摺。宝泉局额给炉头料价。因物值增昂。不敷办公。加恩著照所请。准其照雍正十二年以前旧价、每卯增复料钱一百四十七串六百文。每年共增复料钱一万六百二十七串二百文。将局库现存余钱内、拨出钱十万串、交芦商生息。其增复料钱。即以此项息钱给发。惟料价既增。务须督饬该炉头等如式鼓铸。毋令再有偷减。以肃钱法。
○乙丑。上御勤政殿听政。
○礼部右侍郎王宗诚、以亲老乞养。允之。调兵部右侍郎姚文田、为礼部右侍郎。以内阁学士曹师曾、为兵部右侍郎。仍兼署仓场侍郎。
○以太仆寺卿昇寅、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通政使司副使明兴阿、为太仆寺卿。
○丙寅。孝端文皇后忌辰。遣官祭昭陵。
○命内阁学士汤金钊、在上书房行走。
○丁卯。河南巡抚方受畴奏、审拟鲁山等县匪徒罪名一案。得上□日、王太平、王有贵、俱著即处绞。赵丙柱等十九犯。均发回城给大小伯克、及力能管束之回子为奴。其年逾七十之宋王宾、王添珠、张林、及尼僧绪贤、均毋庸发遣。即在豫省犯事地方。分置各处。永远枷号。并将该犯等犯事案由标明晓示。俾众触目警心。用昭炯戒。余俱照该抚所拟完结。嗣后各直省遇有倡立邪教惑众骗钱案内、应行发遣之犯。著该督抚于审明定案时。即照此案。酌留一二名。于该省犯事地方、永远枷号示众。
○戊辰。上诣火神庙拈香。
○还宫。
○旌表守正捐躯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