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部尚书曹振镛署吏部尚书。
○免跸路经过地方及天津府属本年额赋十分之三。
○是日。驻跸烟郊行宫。
○壬寅。以吏部右侍郎德文兵部右侍郎周兴岱、知贡举。大学士董诰、吏部尚书邹炳泰、为会试正考官。内阁学士秀宁、顾德庆、为副考官。
○旌表守正捐躯河南卢氏县民马金魁妻白氏。
○是日。驻跸白涧行宫。
○癸卯。谕内阁、前经降旨特派直隶总督温承惠查阅通省官兵。据温承惠奏明、所有马兰镇及山永三屯二协各兵俟此次差务完竣遵旨查阅。乃本日召见马兰镇总兵积拉堪免冠叩求。据奏马兰一镇官兵、多系守护陵寝。差使繁重。不能按期操演、应请停其校阅等语。所奏大属非是。各镇额设官兵。平时自当认真训练。岂得藉有差使。任其技艺废弛马兰镇额兵。有守护陵寝之责差使固重。但该镇兵额。计有一千余名即据积拉堪所奏、内有五百余名须常派差使。则除当差之外。尚有五百余名宁不可豫备抽阅。况本日询据积拉堪奏称泰宁一镇官兵。去年即经总督校阅。试思泰宁镇守护西陵与马兰镇守护东陵。并无区异。若谓泰宁一镇官兵。差使较少可以抽调<闲>阅则该处原设兵数亦较马兰镇兵数为少。何以调阅之外尚敷差使。况总督节制各镇官兵系属国家定制本应随时查阅且此次温承惠系朕特派前往若总督奉旨查看营伍。而总兵可以奉请停止。则总督又何以统辖各镇乎积拉堪系弃瑕录用之人。冒昧陈奏。大乖体制。著交宗人府会同兵部严加议处寻议革职。得旨、降为四等侍卫。仍戴宗室四品顶带在大门上行走。
○给巡视南漕御史衙门每月公用银八十两。
○赏浙江等省丁卯科乡试年老诸生吴凝瑞等五名举人。
○是日。驻跸隆福寺行宫。
○甲辰。上恭谒昭西陵。孝陵。孝东陵。景陵。裕陵。俱未至碑亭即降舆恸哭步入隆恩门。诣宝城前行礼。躬奠哀恸。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员均随行礼。
○谕军机大臣等、吴熊光奏派文武员弁、驻劄要隘地方、严查接济一摺所办非是。据称粤东海道绵亘四千里港汊纷歧州县官均有地方公事、佐杂等又呼应不灵、深恐禁止接济等事照应未周、请于吴川遂溪文昌等县属各地方盗匪出没之所、添派武职驻守、现拟派总兵樊雄楚等、各带兵一二三百名不等分投严密防堵除有民房庙宇可以租赁居住外、其人烟稀少之处、应相度形势、搭盖土寮、俾资栖止、每兵日给口粮银五分千把一员日给银八分等语。广东洋盗充斥自应严杜接济。以清盗源。但须平日不动声色。认真讲求。方为实心任事。今吴熊光等接奉前旨并不详细熟筹。辄纷纷调派官兵分投防堵。岂不骇人观听。据称各处海口。系盗匪出没之区。地方文员查办。既不足恃。不得不倚藉兵力。吴熊光自当熟筹妥办。或责令各营就现有之兵。加意操演。认真巡逻。或于兵少之区。酌量移营安设控制。皆无不可。若当此无事之际。忽派兵分拨各处。往来檄调。实属张皇谚云。贼如篦。兵如剃。岂可令其闲住良民家中。坐索衣食甚至不法之事。亦恐不免。非徒无益而有害转增滋扰。实非政体。亟应停派另筹良法至所议派委试。用同知通判知县等员、往各处严密稽查于拏获大夥一二起后。据实保奏即本管官亦宽免处分。仍请奖擢。并于月给委员银三两之外。宽为酌给。事皆可行。著照所奏办理。将此谕令知之。
○是日。驻跸桃花寺行宫。
○乙巳。祭先蚕之神。皇后亲诣行礼。
○以二等侍卫庆成、为直隶马兰镇总兵官。兼总管内务府大臣。
○是日。驻跸白涧行宫。
○丙午。清明节。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东陵。景陵。泰陵。
○命皇次子旻宁祭泰东陵。
○遣官祭裕陵。
○遣官祭孝淑皇后陵寝。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园寝。
○西安将军德楞泰奏、请于西安城守营、及抚标左右二营、守兵五百五十名内、酌改步兵四百名。从之。
○是日。驻跸烟郊行宫。
○丁未。孝贤纯皇后忌辰。遣官祭裕陵。
○谕内阁、向来行营地方。如有金刃伤人者。被伤之人限内身死。问拟斩决。如伤经平复。发往伊犁给驻防官兵为奴。因思寻常谋杀案件。伤人至死者系斩监候。入于情实。伤而未死者。系绞监候。亦入情实。行营地方遇有此等案件。自应加重办理以示惩儆。今例内所载行营伤人至死者。由斩候加至斩决。至于伤而未死者。无论谋故斗殴均一概问拟发遣。转觉疏纵凶手。例意殊未允协。且行营伤人之案。其情节本不专系斗殴。而旧例所载行营金刃伤人。系在斗殴条下。并无谋故专条。甚属疏漏。且由斩决降等即为发遣。轻重未免悬殊。应另行分别酌拟以昭详慎。再行营驻跸处所本与宫禁无异。自应以地面之远近分罪名之轻重。向来刑部例文、止载太监在紫禁城内外持金刃自伤者分别斩决斩候而于常人并未议及。至行营地面。远近不同其在卡外者原可照常例办理。若在卡内及管辖声音帐房以内均应逐层分析定罪著交刑部将行营处所斗殴谋故已死未死等案及紫禁城内伤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