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噶达所管【原档残缺】张大功、陈哲桂沙河屯之宋尧燮、王胡儿、王继玉等六户住海州。
杨古利额驸属下沙河,喀木比林屯松山堡、卜文、张六、田玉山等四户住海州之里科萨庄屯。
栋鄂额驸所管围台祥家屯之申山端、王宗兆、塔山屯之王秀义、王二、伊楚善等五户住牛庄。
刘都司所管冯家屯之冯多玉、平兴帆、陈璞、刘六等四户住海州。
方吉纳属下袁守备、郝守备所管十屯三十一户住耀州。
大贝勒属下年守备所管三屯十三户,住耀州。
岳托阿哥属下青守备所管七屯十七户,住耀州,秦守备所管制度、桶之五屯十一户,住耀州。
耀州李章③备御所管七屯二十三户,住耀州。佟都司所管一屯五户,住耀州。
阿克善④所管二屯四户,住耀州。
布哈图所管一屯四户住布哈图属下诸申所居耀州南格木米三屯⑤。
刚噶达所管二屯六户,住海州。
杨古利额驸所管二屯四户,住海州北里科萨屯。
安泰所管一屯二户,住耀州北布兰泰牛录之诸申所居赵家屯。
栋鄂额驸所管二屯五户,住牛庄。
【原档残缺】都司所管【原档残缺】屯四户,住海州。
合计四十四屯一百二十九户。
①原转抄本签注:谨查bahai teile盖酌其所得之意。
②原转抄本签注:谨查,此段至卷末共十页。所记皆系将娘娘宫等处所俘之汉人分别迁往耀州、海州所属地方。因未记其他事由,人名地名无从查考,故照抄之。
③“李章”备御可能是“梁”备御之误。
④“阿克善”可能是“阿三”之误。
⑤“格木米三屯”与前“窟窿山屯”不一致,原文如此。
第五十七册 天命八年七月
初三日,汗曰:“著每月给缮写黄历之夏相公家十口人银三两。”
阿敏贝勒自辽河岸带来俘获数:人一千零三十七名、马五十匹、牛四百四十头,驴二百零六头,缎衣三十八件,毛青衣二十三件,破衣三百件。
初三日,都堂下书曰:“据报海上见有船只。令将盖州城南至熊岳,所有海边人之妇孺皆收入盖州城内。男丁仍令耕田。耀州、海州、牛庄海边人之妇孺,亦皆收入耀州、海州、牛庄各该城内,男丁仍令耕田。”
汗婿恩格德尔,驱其国民牲畜前来,为示其诚信而誓曰:“愿仰赖英明汗为生而前来。既来之,则蒙汗怜爱,视如赤子。倘有负汗父眷养之恩,则上天知之。既见恶於父母兄弟而来投,所思一切尽已得之。若不念汗之优宠,逆理而行,则祸患及身,必致灭亡。若秉持忠心,竭力图报,必享安逸之福也。”
初四日,蒙古兀鲁特贝勒之誓词曰:“闻英明汗之名,见恶於察哈尔汗,为仰赖英明汗而来。来之即蒙汗怜悯如子。倘不思汗之眷养,我等蒙古诸贝勒,怀有邪恶之心,则其怀邪恶
之心之贝勒,必为上天鉴察,以致祸患及身。若思令汗之眷爱,秉以忠心,则上天眷悯,共享太平之福也。”
“为信赖英明汗而来归,来之即蒙英明汗眷养如已之子。既蒙优宠,倘背逆汗父而行,则上天鉴察。既见恶於父母兄弟,弃之来归,来归时之所有一切皆随心愿。若不思汗之优宠隆思,怀恶而行者,则祸患及身,必致灭亡。若秉以忠心,竭力图报,则可享太平之东也。”①
“闻英明汗之名,见恶於察哈尔汗,故为仰赖英明汗而来归。蒙汗念归来之情,视如子如嗣。倘不思汗之怜悯之思,我等蒙古诸额真有谁执以邪恶之念,背逆而行者,上天鉴察,祸患及身。若念汗眷养之思,怀以忠心而行,则蒙天佑而共享太平之乐也。”②
英明汗令其诸子誓曰:“上天祐汗,使之与异国蒙古各部贝勒相会。仰体天心,则蒙古诸贝勒即获死罪亦不致身亡。不思天意,则与会之诸贝勒,凡有心怀二志,包藏祸心者,上天鉴察,必降祸患於起事之贝勒。倘能信守对天之盟,仰体上天之意,尽忠尽善,合谋相处则蒙上天垂佑,世代得享太平之乐也。”
是日,汗率诸贝勒大臣等出城捕鱼,宴筵毕,遂还。
革抚顺额驸、戴木布总兵官之职。革爱塔副将之职,降为参将。革噶海备御之职。升揣尔扎勒游击为参将。
汗曰:“喀尔喀之诸贝勒上再无主,彼等各自随意而生。为求生活更加安逸③,前来归附。兀鲁特诸贝勒,恶其蒙古国汗,故慕我来归。凡此来归之诸贝勒若有罪,则与我八贝勒同等视之。死罪则免其死,遣还故地。来归之诸贝勒,尔等於此处结亲立业,凡娶我女之人,当勿以我女为畏。实乃怜悯尔等远地来附,以女妻於尔等而已。岂令尔等受制於女乎?至於尔
等蒙古察哈尔、喀尔喀诸贝勒,以女妻幕友及大臣等,每凌辱其夫扰害其国者,我亦有所闻。倘我女有如此凌辱其夫者,尔等当告於我。该杀者【原档残缺】勿杀。不贤则告我,该杀者
则诛之,不该杀者则废,另以他女妻之。若诸女不贤,不告於我,则尔等之过。倘尔等告之,我等庇护而不加责斥,则我之过也。尔等若有艰苦之情,毋庸隐讳,可将所思告我。”
汗曰:“兀鲁特诸贝勒,恶其蒙古国汗,慕我来归。凡此来归之诸贝勒若有罪,则与我八贝勒同等视之。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