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盘。喀尔喀贝勒斋赛之使者至。
十九日,张游击献王瓜一盘、樱桃一盘、杏二盘。刘游击献王瓜二盘、樱桃二盘。京立屯王英献樱桃一盘。
二十日,张秀才献樱桃二斗。
二十一日,贝勒阿敏所属孙扎依屯之苏有彬,献杏二盘、瓜二盘、豌豆一斗。李希威献瓜一盘、杏二盘。金州游击爱塔献杏二筐。是日,科尔沁老人囊苏喇嘛至。入汗衙门时,汗起身与喇嘛握手相见,并坐大宴之。明安老人之使者多诺依扎尔固齐与喇嘛同来。是日,遣硕隆国往朝鲜。喀尔喀蒙古贝勒卓里克图属下之五男三女一妇携马十三匹来归。囊努克贝勒之属下四十户,率子女携牧群来归。又有三十户驱牧群自古尔布什贝勒处来归。
二十二日,峨嵋庄屯民李金候献茄子一盘整。辽东都司佟振国於战前已去关内,今率八人来归。命将出售猪分为二分,八家一分,众人一分。其众人之一分,又分为二分,按职备御以上诸官摊一分,其馀一分按牛录由众军士购肉食之。若向汉人购肉毒药,须购其生者宰食之。道赐甲士各银二两粮仍按旧例计口给之。
二十三日,上谕阿敦曰:“著每旗留一如额克兴额者主管。再以军士二千至沈阳以北沿边,探询蒙古兵进犯之地,每堡设兵二三百人众,直至巴游击泛地黄泥洼,相机防范。每堡设一如额克兴额者主管,而后返回,诸贝勒大臣俱归家。严谕留代阿敦主管之游击、参将,勿夺猪、鸡、鸭、鹅及田园粮谷等物,驻堡军士勿淫妇女,勿抢财物,勿使马畜践踏田禾。”
奥巴台吉之使者离去。
雅荪呈书请功,汗阅其书,令诸贝勒大臣之,皆谓雅荪以他人之功,归为己有,实属谎报。汗怒之,遂集诸贝勒大臣、侍卫於衙门之。执雅荪,拟以死罪。后以其本性愚钝,免其死,赐与四贝勒。
二十四日,向阳寺屯民黄秀兰献杏二筐,赵三屯献杏一筐,张侍梅屯献杏一筐,吴塔屯献杏一莒,向阳寺屯富士扣献杏一莒,太乐屯郭秀才献杏四百枚,将此【原档残缺】汗之包衣德兴额往摘携归。汗之包衣鱼户韩楚哈、顾纳钦、洛多里、阿哈岱等四人因杀路旁汉人之驴、猪、山羊而食,并杀汉人,去其衣物,夺其马匹,遂交法司鞫之,杀其首恶者阿哈岱,其馀三人,各鞭五十,刺其耳鼻释之。
二十五日,叶赫人托博辉将从蒙古逃来之汉民二人,匿於家中,为其耕田,故事其游击之职,降为备御,没其备御名下所得赏物之半数,银十两、缎二疋、毛青布十疋。峨嵋庄人六
十五献茄子一盘。
二十五日,德兴额献摘来之果子。火石岭地方万老屯庄民李全献杏一筐,火石岭地方灵佳屯庄民灵柳献杏二斗,火石岭地方裕家硕屯庄民刘义恩献杏一筐。
前往镇江之汗婿乌尔古岱副将及抚顺副将李永芳,招降该路,悉令薙髮,拒降者杀之,俘其妻孥千人,於二十五日携归。汗闻之,选出汉民三百,赐与都堂总兵官以下游击以上各官。其六百俘虏,赐与随行军士。擢阿巴泰阿哥为一等都堂,汤古岱阿哥为三等总兵官。
二十六日,重阅档册,命齐堂古尔为参将职汉人及死者皆重录於另册。汉人投毒於汗城各井内,察觉后捕二十二人,翔实我都堂衙门鞫之,初五日,海州参将献甜瓜一百个送来。
二十七日,汗巡视河东辽落地方招降之国人。出城之日至鞍山堡,遇自盖州来献金天会汗三年铸钟之人等,遂令其传谕留守之都堂曰称:“投毒入井之汉人,须妥为审,虚则释之
去实则杀之,惟海里由我等亲斩。我等杀之,恐传我屠降人,著交付八游击杀之。并谕该游击等曰:‘如同辽东军门,佥道员遗书种种诬谤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一样,广宁各官惟恐河西人闻我豢养尔等而薙髮归降,故亦遗书诬谤,以激我怒,屠戮尔等。设如杀之,河西人以我屠戮降人,则不再降也!然我等不中其计矣。尔等亦严谕属下,详查其诬陷之人。’此钟字云:‘天会汗三年造。’天会汗乃我先祖金国阿骨打之弟,各乌齐迈,号天会汗。因献我先祖朝古钟,著升官职,赏其送钟之人。”
二十八日晨,自鞍山启行,海州刘参将率本城属下各官,携牛二头、羊二只、猪二口、酒二大瓶来迎。巳时抵海州。入驻衙门筵宴未毕,军士查获投毒之汉人八名。即令八名汉人自服其药,八人皆死。嗣后,汗乘肩舆,率诸贝勒大臣,登城内山上环视。
二十九日晨,自海州启行,巡视沿边居民等,驻於穆家堡之野。
谕海州刘参将曰:“我见尔海州城,殊属破旧,并未修治。著尔参将将城外木栅松动损坏之处,修治加固,并照辽渖二城之法,亦於海州城外壕内布列车炮坚守。若无车炮,可至辽东取之,或请辽东人送来。尔城若坚固,则无需我兵驻守也!城若不固,派兵驻守,恐劳尔民。尔参将犹如我地方之人也!河西之人,必欲投毒害尔,饮食务须谨慎,宜派心腹看守家门,以保己身。且致书告知尔叔父爱塔,亦填於饮食,派善良可靠者守门,以保已身。嗣后【原档残缺】。”
第四函 太祖皇帝天命六年六月至十二月
第二十三册 天命六年六月
六月初一日,返经穆家堡,该堡主将金游击率军士四百人、平民五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