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文粹 十老序》一篇,指出上页低一格写,下页顶格写,前后书写体倒不符之处,实属错谬。昨奉旨总裁名下所校错至三次者,查明奏请交部议处。但现在《十老序》文系格式错误,显而易见,非字画词句微讹可比,明系总裁等全未寓目,未便亦俟至三次查办。今将此书交与程景伊阅看,伊不胜愧悚之至。相应请旨,卽将此次不能看出之总裁及分校、覆校等交都察院及该部分别议处。至本年自正月起所进各书错误次数,现在详细查核,另行办理。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奉旨:知道了。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
三七二 大学士舒赫德等奏请将未竣十种书籍特派总裁专办折
乾隆四十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大学士臣舒赫德等谨奏:
臣等遵旨查现在承办未竣书籍,共十六种。内除《通典》、《通志》二书派有专管总裁办理,现系稽查上谕处查催,其《日下旧闻考》一书亦经派有总裁,无庸另行派员管理外,惟《大清一统志》、《西域图志》及辽元明史、《热河志》、《纲目辑览》、《音韵述微》、《太学志》等书共十种,未经特派总裁专办,向系军机大臣兼管,似亦应派有专管之员,重以责成,方能陆续纂就,按期呈进。臣等谨将由翰林出身人员酌量开单进呈,仰恳皇上简派数员,将此各种未经办完书籍分交伊等专管阅看。并令伊等各酌定限期,率同纂修等上紧办理,预备呈览,并照三通馆之例一体交稽查上谕处稽查。现在所有纂修各员,如有不得力应行更换者,令其酌量自行更换。如此次定例后,有逾限不行纂出者,卽将承办及专管之员交部议处;如限内能完,亦请交部议救。
至《日下旧闻考》,虽经派有总裁专管,亦应一并交稽查上谕处稽核。臣等于各书仍不时留心查催,庶纂辑可以克期完竣,不至躭延时日。
至《蒙古源流》一书,内有翻切对音之处,恐非生手所能办理。又《临清纪略》及《金川方略》,其详悉原委,亦须一手编纂,方能贯串详尽。应请将此三种仍交在军〔机〕处,臣等上紧赶办,亦可不至迟悞。
是否有当,伏候训示,并将各书开列清单及应派大臣职名一并呈览。谨奏。请旨。
乾隆四十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奉旨:依议。《蒙古源流》着派舒赫德、奎林,《临清纪略》着派舒赫德,彭元瑞,《金川方略》着派福隆安、丰升额,《一统志》着派袁守侗、和珅,《西域图志》着派福康安、刘墉,《元史》、《辽史》俱着派金简、钱汝诚,《明纪纲目》着派和珅,彭元瑞,《明史》着派英廉,钱汝诚,《通鉴辑览》、《热河志》俱着派梁国治、和珅,《通志》、《通典》俱着派钱汝诚、彭元瑞,《日下旧闻考》着派英廉、刘墉,《音韵述微》、《太学志》俱着派梁国治、金士松。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
三七三 军机大臣奏遵旨将总裁等错误次数查核并交部察议片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初六日
臣等奉旨,令将四库全书处进过书籍,从今年正月起,所有指出错讹记过之处,通行查核。其分校、覆校错至两次,总裁名下错至三次者,均着查明,交部议处。此后每三月一次奏闻。钦此。钦遵,在案。
今查本年正月起至三月止,四库馆进过全书及散片各二次,臣等详加查核。惟程景伊名下,除《吴都文粹 十老序》内错行顶格,缮写一次,已另行参奏,将该总裁及分校、覆校交都察院及吏部议处,毋庸再行积算。此外,程景伊尚有错误四次,已在三次以上,至纂修 编修黄寿龄,检讨黎溢海,覆校 编修汪镛,分校,中书袁文邵四员,前后各错误记过二次,应请交都察院及吏部分别议处。其余总裁曹秀先、蔡新、钱汝诚、刘墉名下错误,或一次,或二次;覆校 分校 纂修 中书田尹衡、汪学金、叶菼、杨世纶、吕云栋、王璸,编修刘湄,主事程晋芳等名下错误,俱各一次,现在尚未应交部臣等存记。俟下次应行查核时,另为积算办理。
至荟要处本年进过二次,亦有错讹之处。除承办之董诰奉旨毋庸交部外,其分校名下错误尚各止一次,亦应存记,俟下次通行核算。至总覆校 庶吉士侍朝、张能照二员,校阅书籍颇多,应亦请照三次议处之例,俟错误三次始行交部。如蒙俞允,该二员现在尚无应议之处。合并声明。谨奏。
(军机处上谕档)
三七四 谕嗣后每次总校均照例不必积算如此欲各令心知愧勉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初六日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初六日奉旨:此次总核三月以来讹错三次以上之总裁程景伊,两次之纂修黄寿龄,黎溢海,覆校汪镛,分校袁文邵,俱着交吏部、都察院分别察议。其余未及次数者,俱着加恩无庸察议。嗣后每次总校,均照此例不必积算。上次总裁等校勘书籍,经朕偶尔抽阅,卽有讹舛,可见校勘时原未尽心,今量予察议,亦不过罚俸而止,非重处分也。所以如此者,欲各令心知愧勉,若此番加恩后尚不细心校阅,仍前错误,试舍伊等抚心自问,不益滋愧乎?钦此。
(录自《办理四库全书档案》)
三七五 军机大臣袁守侗等奏奉派承办《大清一统志》捡派纂修人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