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本。内六部不全。
《三藩纪事本末》七十三部,共一百七十三本。内十部不全,一部未钉。
《程墨正》一部,六本。
《八编类纂》一部,三十本。不全。
《鸿书》十四部,共一百八十六本。内十部不全。
《策类典》一部,一本。不全。
《策式典》四部,共十四本。内三部不全。
《名山业》八部,共六十六本。
《高子遗书》三部,共二十九本,内一部不全。
《晚香堂集》二十六部,共一百五十九本。内十部不全。
《三朝要典》二十一部,共一百五十二本。内六部不全。
《苍霞草》十二部,其一百二十一本。内三部不全。
《奏草》五部,共六十九本。内一部不全。
《续草》四部,共三十三本。内二部不全。
《续奏草》三部,共十八本。
《余草》六部,共三十一本。内一部不全。
《诗草》四部,共八本。
《后纶扉尺牍》五部,共十二本。内二部不全。
《玉镜新谭》一部,十本。
《隐秀轩集》二十一部,共一百四十二本。内十部不全。
《澹园续集》三部,共十六本。内一部不全。
《壑云集》二部,共九本。内一部不全。
《明经济文录》五部,共一百十七本。内二部不全。
《明经济文辑》五部,共三十九本。内一部不全。
《楼山堂集》二部,共十四本。
《雪庐焚余稿》一部,六本。
《焚余续草》一部,一本。
《徧行堂文集》十一部,共七十二本。内五部不全。
《徧行堂尺牍》一部,四本。
《明续纪》二部,共四本。
《明季纲鉴补》六部,共四十五本。
《列朝诗集》二十四部,共三百六十二本。内十部不全。
《诗观》十部,共六十九本。内五部不全。
《历朝名将传》七部,共六十八本。内一部不全。
《皇明将略》二部,共十本。
《明百将传》四部,共六本。内一部不全。
《明人物考》二部,共八本。
《皇明法传录》十一部,共八十三本。内四部不全。
《陈几亭集》六部,共九十四本。
《张侍御奏疏》一部,六本。
《实用编》一部,八本。不全。
《吴道南集》二部,共二十本。
《翁山文外》一部,一本。
《翁山诗略》二部,共四本。
《孤树裒谈》五部,共二十四本。内二部不全。
《柴庵疏集》九部,共六十四本。内二部不全。
《柴庵诗集》一部,四本。
《芝麓诗钞》八部,共十九本。内二部不全。
《酌中志略》八部,共三十九本。内一部不全。
《名文宝符》七部,共八十四本。内四部不全。
《明末诏疏》一部,一本。不全。
《求是堂集》二部,内一部不全。
《独漉堂稿》二十一部,共五十三本。内二部不全。
《按辽疏稿》八部,共三十七本。
熊廷弼《书牍》八部,共二十七本。内三部不全。
《明实纪》三部,共二十三本。内二部不全。
《通纪汇编》一部,五本。
《邱邦上集》八部,共五十六本。内三部不全。
《皇明纪要》七部,共二十本。
《嵞山集》十八部,共五十六本。内二部不全。
《雪屋集》一部,二本。
《寒支初集》五部,共三十三本。内二部不全。
《寒支二集》二部,共九本。
《存笥稿》五部,共三十二本。内二部不全。
《傃庵野钞》五部,共十九本。内二部不全。
《容台集》二十三部,共一百九本。内七部不全。
《范壐卿集》三部,共十三本。内二部不全。
《七录斋集》十七部,共八十本。内二部不全。
《徧行堂诗集》六部,共二十八本,内二部不全。
《全边略记》四部,共二十九本。内二部不全。
《明通纪统宗》二部,共十本。不全。
《皇明疏
四二二 湖南巡抚颜希深奏遵旨查明应留应领书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湖南巡抚臣颜希深跪奏,为遵旨查明覆奏事。
干险四十二年八月初二日准署湖广督臣陈辉祖咨开,七月二十五日据京提塘赍到大学士于敏中字寄,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奉上谕:前经降旨,以各省访进遗书,交四库全书馆纂办。云云。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伏查湖南省奏进遗书底案,前抚臣敦福于乾隆三十九年二月内进呈三十种,又于四十年正月内进呈十六种。行据布政使图桑阿彻底查明南省两次进呈书籍共四十六种,内有自行购进者三种,借钞者七种,藏书家呈献者三十六种,开单禀复前来。臣查单开自行购进者系《明辨录》、《易经告蒙图说》、《诗深》三种,借本钞呈者系《圭斋文集》、《文选补遗》、《子苑》、《春秋四传质》、《明世说逸编》、《全史日至源流》、《易深》七种,共书十种,恭请留贮内廷馆阁。此外,原进《古乐义》等书三十六种,俱系藏书家呈献,应行领回发还,容臣酌委妥便之员赴翰林院领回,给还永远珍守,取具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