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抄》十一部。 《宪章外史续编》一部。 《甲申纪事》九部。 《雪庐焚余稿》二部。 《纶扉简牍》三部。 《酌中志》二十二部。 《启祯野乘》二十二部。《大事记》六部。 《明奏议》三部。《浮山集》五部。 《万历疏抄》二部。 《天佣子集》三十九部。 《钱牧斋尺牍》七十七部。 《独漉堂集》十四部。 《白牙集》三部。《媚幽阁文娱》二十七部。 《中兴颂治》一部。 《晚村讲义》九十四部。 《天盖楼四书语录》四十九部。 《雪屋集》八部。 《泰昌实录》二部。 《守官漫录》二部。 《象胥录》四部。 《夕阳寮诗》一部。 《博物典汇》四十六部。 《孤树裒谈》二部。 《苍霞草》五部。 《吾学编》十部。 《屈翁山诗集》六十五部。 《左忠毅集》九部。 《清閟集》五部。 《公槐集》二部。 《棘门集》五部。《响玉集》二部。 《明经济文录》一部。 《登坛必究》二十三部。《三藩纪事本末》七十五部。《潭西诗集》三部。 《潜确类书》二十五部。 《按辽疏稿》十部。 《书牍》五部。 《明经世编》九部。 《古今治平略》十二部。 《增定皇明馆课》三部。 《苍霞余草》三部。 《名文宝符》九部。 《武备志》三部。《徧行堂集》四部。 《苍霞续草》七部。 《明经济文辑》六部。 《亭林集》二十五部。《干禄集》二部。《周忠毅奏议》五部。 《备变集》四部。《匡时集》七部。 《莲须阁集》十部。 《明季甲乙事略》二部。 《同时尚论录》三部。《邹忠介奏疏》三部。 《明末诏疏》一部。 《金太史集》六部。 《阃外春秋》一部。 《高子遗书》二十五部。 《落落斋遗集》九部。 《楼山堂集》三部。 《策式典》五部。 《策类典》五部。 《列朝诗集》四十八部。 《永历纪年》二部。《元晏斋集》二部。 《先拨志始》十一部。 《历朝通鉴辑略》四部。《翁山文外》二部。 《翁山诗外》十七部。 《李氏焚书》十八部。 《纶扉奏草》一部。 《纶扉续奏草》二部。《明分省人物考》二部。《明名臣言行录》四部。《双槐岁抄》二部。 《续秘籍》二部。 《史外》二部。 《太白剑》二部。《一木堂集》七部。《地图综要》十二部。 《状元策》二十七部。 《峄桐集》一部。 《范玺卿集》一部。 《文太青集》一部。 《读史纲》四部。 《翁山文钞》一部。 《明纪全载》五十一部。 《陈几亭集》十一部。 《岭南三家诗》九部。《道援堂集》六部。 《寰宇分合志》一部。 《明代野史》一部。《羣书备考》九十七部。《啜墨亭集》一部。 《秋士偶编》一部。 《萧然吟》二部。《存笥稿》三部。《明季遗闻》四十六部。 《幸存录》十八部。 《女直考》三部。《燕市诗》一部。《明世法录》八部。 《四六新书》五十二部。 《新书广集》三十四部。 《晚村续集》五部。 《大义觉迷录》十部。 《广东新语》四十九部。《经济录》一部。 《历朝捷录》五十八部。《鸿书》五部。《通纪会纂》六十四部。 《明鉴易知录》十五部。《捷录法原》十四部。《捷录真本》一部。 《留青集》九十部。《八编类纂》七部。《尺牍新抄》十九部。《四六初征》十六部。《萤芝集》五部。《古今全史》二十二部。《天外谈》八部。 《明纪略鼎脔》一部。《感旧集》七十部。 《天下名家诗观》七部。 《广治平略》二十八部。 《东林列传》六十七部。《明人诗钞》七十八部。《辽事实录》六部。《议撮》一部。《杨忠烈文集》七部。 《阅新阁疏草》二部。《广东文集》六部。《孙高阳集》一部。《宝蘂栖诗》一部。 《壬申文选》三部。 《鸿宝应本》三部。 《山晓阁明文选》十五部。 《山晓阁续明文选》三部。 《江左三家诗钞》十部。 《绿雪楼集》一部。 《留垣疏草》七部。 《兵镜》一部。《晦村初集》二部。 《督师纪略》一部。 《文镫岩诗集》一部。《明诗别裁》六十五部。《箧衍集》六十八部。 《行厨集》二部。《梅村集》十二部。
以上各书二百二十九种,共三千十二部,系节次奏进,今重复查出。又沈德潜选辑《国朝诗别裁集》三十部,又附缴江西逆犯王锡侯《字贯》一部、内国朝诗观二集》一部、《唐诗试帖详解》十九部、《书法精言》一部,同起出《萤芝集》不全板片一副三百三十块、《明纪全载》板片一副二百三十五块、《天佣子集》板片一副一百八十八块,一并咨解军机处投收销毁,合并陈明。(转录自《文献丛编》) 五○九 寄谕湖南巡抚李湖《资孝集》一案有关人员俱不必提究
乾隆四十三年六月二十日
大学士 公阿<桂>、大学士于<敏中>字寄湖南巡抚李<湖>,乾隆四十三年六月二十日奉上谕:
据李湖奏,临湘县民妇黎李氏呈控监生黎大本私刻《资孝集》,语多僭越,又查出所作《得失图》,刊载坟山图形碑记,现饬提齐有名各犯,亲押赴省彻底根究,从复位拟。等语。并将图集进呈。朕详加披阅,《资孝集》中众人所作诗文,将伊母比之姬姜、太姒、文母,皆系迂谬不通之人,妄行用古,与今年巴延三所奏举人王尔扬代人作墓碑,率用「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