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中朱批奏折) 五二二 军机大臣奏遵旨查明四至闰六月所进书籍错误次数请将总裁等交部察议片
乾隆四十三年七月初四日*
查四库全书馆进过书籍,前经奉旨:将指出错误记过之处,每三月查核一次,其总裁错至三次,分校、覆校错至两次者,均交部察议。其余未及次数者,着加恩宽免,毋庸于下次积算。钦此。嗣于本年三月奉旨:前经降旨,总裁错至三次方交部议者,原因总裁阅书较多,是以从轻办理,现已添设总校,其总裁等不过从中抽阅,伊等所阅之书既少,则处分不应仍照向例。嗣后书内每错一次,卽将签贴之总裁交部察议。钦此。又总校张能照等检阅书籍较多,前经奏明请照三次议处之例办理,奉旨允行。各在案。
本年三月以前,所进书籍错误次数,业经按季查核。自四月起至闰六月止,四库馆进过全书二次、散片三次,武英殿进过《荟要》三次,臣等详加查核。除《春秋直解》卷前恭录御制文脱写一行,非寻常错误可比,另行奏明将总裁董诰、总校陆费墀各记过三次,卽照三次议处外。至总裁抽阅书内,程景伊记过二次,钱汝诚记过三次,董诰记过二次,王杰记过一次,朱珪记过二次,吉梦熊、倪承宽各记过一次,应请旨交部分别察议;总校张能照记过九次,缪琪记过七次,王燕绪记过六次,朱钤、仓圣脉各记过三次,分校杨寿楠记过四次,王锺泰、李楘、王璸各记过三次,方维甸、戴心亨、郭祚炽各记过二次,应将张能照、缪琪、王燕绪、朱钤、仓圣脉、杨寿楠、王锺泰、李楘、王璸、方维甸、戴心亨、郭祚炽一并交部察议。
其余总校吴绍澯、何思钧各记过二次,胡荣、杨懋珩各记过一次,分校萧九成、龚大万、励守谦、吴典、潘奕隽、王家宾、叶兰、袁文邵,李斯咏、鲍之锺、邱桂山、蔡镇、常循、卜维吉各记过一次,均未应交部,应毋庸讲。
再,总裁董诰,总纂陆锡熊、纪昀,总校陆费墀,前经奉旨免其议处,是以臣等未经查核。合并声明。谨奏。
乾隆四十三年七月初四日奉旨:知道了。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五二三 谕钟音承办缮写四库全书所用纸张着加恩赴部支领
乾隆四十三年七月初五日
乾隆四十三年七月初五日奉旨:
钟音承办缮写之四库全书所有应用纸张,着加恩准其赴部支领。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五二四 寄谕马兰镇总兵保宁将石门神祠碑字磨去另拟碑文改刻
乾隆四十三年七月初九日
大学士于<敏中>字寄内务府总管兼马兰镇总兵 公保<宁>,乾隆四十三年七月初九日奉上谕:
据保宁奏石门地方有神祠,俗名将军庙,祀汉灵帝时中郎将孟谧,至明嘉靖万历间重修立碑,其文内多有妨碍本朝之字,随将此碑掩埋。等语。明季碑碣既有触碍字样,自不应复留,但掩埋仍在土中,久或经掘出,其字尚在,不如将碑字尽行磨去,另拟碑文刊刻,叙述其神之事迹及土人立祠之意,既不使湮没无传,且不令字有违碍,方为两得。将此传谕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军机处上谕档) 五二五 寄谕直隶总督周元理等派员查勘沿边地方违碍门匾碑碣
乾隆四十三年七月初九日
大学士于<敏中>字寄直隶总督周<元理>、山西巡抚巴<延三>,乾隆四十三年七月初九日奉上谕:
据保宁奏马兰镇所属石门地方有神祠一所,俗称将军庙,查系汉中郎将孟谧之嗣,明嘉靖、万历年间重修,其碑文多有干碍之字,即将碑碣掩埋。等语。已谕令将碑文磨去,另行拟文改刻矣。直隶、山西一带沿边地方,或建有列朝边将祠碑,或刻有边防碑记,其中触碍字面自所不免,着周元理、巴延三派委晓事之员悉心查勘,如神祠、门堡、隘口所存门扁碑碣等项,如有违碍字样,应磨毁者卽行磨毁,应改刻者卽行改刻,务须实心妥办,勿以空言塞责,仍将查办情形据实具奏。将此传谕周元理、巴延三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军机处上谕档) 五二六 谕内阁本年选拔贡生已经考试各生准其呈明充当誊录
乾隆四十三年七月十八日
乾隆四十三年七月十八日内阁奉上谕:
本年选拔贡生,除引见分别录用外;其余已经考试各生,如有情愿自备资斧在四库全书馆効力者,准其呈明充当誊录,卽以到馆写书之日为始,扣足五年期满,照例核办。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五二七 湖广总督三宝等奏楚省查办违碍书籍缘由折
乾隆四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湖广总督臣三宝、湖北巡抚臣陈辉祖跪奏,为奏闻事。
本年六月二十七日承准大学士 公阿桂、大学士于敏中字寄内开,乾隆四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奉上谕:前经各省将查出应毁违碍各书陆续送京,经该管大臣派员查办,分别开单进呈,请旨销毁。所有应毁各书,着该馆开单行知各督抚一并实力查办,其中有浙江宁波周乃祺所撰《历志》一本,册面题曰第二十一卷,尚非完书。此外存留卷帙,恐复不少。着传谕王亶望卽行加意访查,勿使私藏干戾。至此书或有流传他省者,并谕各督抚一体查察,随时送京销毁,毋得视为具文。钦此。遵旨寄信前来。臣等跪读之下,仰见我皇上屏遏邪言,培厚士风至意。遵卽移行学臣、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