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奉谕旨事致稽察房移会(附奏折)
乾隆四十四年二月
都察院知照事。
本年二月初八日,内阁抄出德<保>等奏四库馆效力年满议叙各员请派大臣考验,分别录用,钦奉谕旨一道。相应抄单移会稽察房可也。须至移会者。
计黏单一纸。
右移会稽察房。
乾隆四十四年二月 日
附 吏部尚书德保等奏将四库馆年满议叙人员严加考试折
臣德保等谨奏,为请旨事。
查四库馆效力年满人员,节经该馆奏明从优议叙,分别铨选分发,仰蒙恩旨允准,遵照在案。但该馆此次议叙人员非别馆可比,人数众多,其间品目不一,材质亦自有不同。至得缺分发时,虽有九卿验看之例,不过徒观外貌,与材具是否可用,身家是否清白,一时断难周至。查正印各官均系职膺民社,责成綦重,卽佐杂等项,亦自有身任地方之责,若不详慎甄核,累示区别,一经议叙,卽概予铨选分发,诚恐不免滥竽,致滋贻误。臣等公同悉心酌议,凡此项年满议叙人员,臣部汇齐人数五十名以上,奏请钦命策题,并特派大臣监试,御史入场严加考试,仍令原出结之同乡京官临场认识,无许混冒。其有考试正途出身者,必须文理通顺,卽由贡监捐纳出身,亦须字画端楷方准入选,注册铨选,验看分发,始于地方有益。倘文义字迹俱不堪录取,卽将该员扣除,其有原班可归者,仍归原班选用,无班可归,只留其出身,不准其滥邀议叙。如考试时无故临场不到,照规避例议处。如此稍为区别,庶民事不致滥膺,而吏治益昭慎重矣。
再,查各项分发人员,俱应随同月官验看,往往有临期不到者,迨出示传唤后,始据以患病呈报,塘塞了事。若不予以惩创,恐致效尤者众,不免渐生规避之端。应请嗣后应行分发人员,无论议叙捐纳,已经验照投结,示期验看,如有患病情事,准其预行赴部呈明,暂停传验,俟报明病痊后,再行补入下次验看。倘有不预为呈明,临期无故不到者,即将该员照违令例谗处。其有五城司坊传唤不到,或以患病等事捏详报部,一经查出,将司坊官一并分别照例议处。
是否有当,伏候训示遵行。如蒙俞允,所有现在业经议叙人员,俟臣部验明人数,奏请考试后,再行照例办理。
为此谨奏请旨。
二月初六日奉旨:吏部奏请将四库馆效力年满议叙人员严加考试,分别核办。所奏是,应如此办理。此项在馆人员,虽系自备资斧效力,而议叙实不免过优,殊非慎重名器之道。朕原因四库全书卷帙浩繁,既办一大事,卽不能计及小节,略予从优,非不知其中有些微小弊也。但恩施固当令均沾,而录取亦不宜太滥,况人多而流品混淆,自当区别。嗣后此项议叙人员,着照部议,汇齐五十名奏请考试一次。惟是伊等写书时,大率倩人代缮,其本人字画未必悉能工楷,将来考试时,着派出阅卷大臣稍为宽取,不必照正考之例过于精核,以示格外体恤之意。其有不到及倩人代作诸弊,仍着照部议严察。钦此。(内阁移会) 六○六 谕着四库馆总裁福隆安等专司考核督催以期迅速蒇事
乾隆四十四年三月初六日
乾隆四十四年三月初六日奉旨:
向来各馆应进书籍俱系按卯稽查,惟四库馆所办之书向无查核。全书卷帙浩繁,不可不设法稽考。该馆总裁福隆安、英廉、金简俱无阅书之事,卽着专司考核督催,以期迅速蒇事。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六○七 寄谕署湖广总督郑大进速办冯王孙着《五经简咏》一案
乾隆四十四年三月十六日
大学士于<敏中>字寄署湖广总督 湖北巡抚郑<大进>,乾隆四十四年三月十六日奉上谕:
据三宝等奏兴国州候选训导冯王孙呈所著《五经简咏》二本,语多狂悖,并有不避庙讳之处,现在提同应质犯证,严审究拟,俟将刷印各本搜查净尽,同起出板片一并解京。等语。朕初阅时,尚以为不过如李湖前奏陶汝鼐、黎元宽诗集一例,及加细阅,则冯王孙现系捐贡候选训导,且曾在国子监肄业,久为学校教育之人,理应知法守分。今阅签出诗内各句,悖妄狂诞,不可枚举,且有「复明削清」之语,并于庙讳全然不避,悖逆显然,实属可恶。应卽严讯该犯,录取确供,照大逆凌迟缘坐律,迅速问拟具奏,以正人心而伸法纪。并将所有刷印各本尽行查缴,毋使片纸存留,并查此外不法诗文,一并解京销毁,勿以具文了事。计此时三宝应已遵旨驰驿赴闽,图思德尚未到任,此案卽交郑大进速行妥办具奏。此旨着由五百里传谕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军机处上谕档) 六○八 寄谕盛京将军福康安将府丞李绶办理磨毁改刻碑碣等事覆奏
乾隆四十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大学士于<敏中>字寄盛京将军福<康安>,传谕奉天府府丞李绶,乾隆四十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奉上谕:
上年谕令李绶将奉天各属所有神祠坟墓碑碣及村堡隘口门扁等项详细查明,如有违碍字样,卽行磨毁改刻。嗣据该府丞陆续奏明应行磨毁改刻者共一百六十六件。并据福康安奏称,接准府丞会办咨文,委员查验,并于巡视城工之便留心询访,亲诣查勘等语。现在曾否通行办完,未据续奏。朕昨岁在盛京,见李绶人尚能事,欲俟其办完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