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不全。
《筹兵》一部,二本。不全。《结邻集》三部,共十二本。
《兴朝治略》一部,二本。不全。 《孑遗录》一部,一本。
《明通纪直解》八部,共四十四本。内五部不全。
《明人诗钞》三十九部,共一百十六本。内四部不全,五部未钉
《古今议论参》四部,共四十四本。内一部不全。
《前明通纪》十一部,共一百九本。内四部不全。
《通纪汇编》四部,共二十七本。内一部不全。 《明纪重辑》一部,一本。不全。
《周忠毅奏议》二部,共六本。 《左忠毅集》三部,共七本。
《金太史集》三部,共八本。内二部不全。 《明名臣言行录》四部,共三十五本。内二部不全。
《无梦园集》一部,二本。不全。 《徧行堂集》二部,共十六本。内一部不全。
《名山藏》三部,共七十九本。内二部不全。《潘氏总论》八十六部,共八十六本。
《吕氏医贯》六十四部,共二百六本。十八部未钉。
《留青全集》十八部,共二百九十九本。内九部不全。
《潜确类书》十一部,共三百二十一本。内六部不全。
《四书类编》一部,七本。 《已吾集》四部,共九本。
《启正野乘》三部,共十四本。内二部不全。 《辽事实录》一部,一本。不全。
《昭代诗存》一部,十四本。 《峄桐集》一部,四本。
《杜诗笺注》十九部,共八十六本。内四部不全,五部未钉。 《金堡时文》三十部,共三十本。
《职方地图》三部,共六本。内二部不全。 《前明疏抄》三部,共五十三本。不全。
《定鼎奇闻》三十九部,共一百六十四本。 《双泉记》十二部,共十二本。
《陋轩诗》三部,共十四本。 《两朝从信录》八部,共六十九本。内五部不全。
《杨慎弹词》六十部,共一百二十二本。 《献征录》一部,六本。不全。
《三朝典要》十三部,共九十二本。内三部不全。
以上共书二百五十一种,计二千二百三十二部,俱系各省解过重复查出之书,应请销毁。
《天佣子集》板一副,计三百十九块。
《世史纪要》板一副,计一百九十五块。
《世史类编》板一副,计一百十二块。 《吕评陈大士稿》板一副,计五百二十八块。
《陋轩诗》板一副,计一百五十六块。
《双泉记》板一副,计二十四块。
《极书》板一副,计七十二块。 《留青新集》板二副,计二十块。
以上共板八种,计九副,共一千四百二十六块,系前次查禁之书板,应请销毁。(军机处录副奏折) 六三七 江西巡抚郝硕奏缴续获应毁书籍板片折
乾隆四十四年七月十二日
江西巡抚臣郝硕谨奏,为奏缴续获应毁书籍板片,仰祈圣鉴事。
窃照江西省查缴应选应毁书籍,经臣节次具折奏缴在案。所有已经奏明应毁之书,其印本板片存留在外者,亦经臣刊颁目录,严饬各属,设法收缴。先于上年八月间,解过书五千八百二十九部、板一百六十七块,并奏闻在案。
兹查自上年九月至今,据各属陆续呈缴到局书五千六百七十二部,计二万六千九百八十八本,又板片二十二种,计四千三百八十六块,存积已多,应行解毁。谨恭折奏明,分晰开单,恭呈御览。
除分别装箱,委员解交军机处查收请旨销毁,仍容再行实力搜缴,务期违碍之书本板片净尽毋遗外,臣谨会同两江总督臣萨载、江西学政臣汪永锡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览。(宫中朱批奏折) 六三八 寄谕湖南巡抚李湖不必查办《青铜自考》一书
乾隆四十四年七月十八日
大学士于<敏中>字寄湖南巡抚李<湖>,乾隆四十四年七月十八日奉上谕:
据李湖奏武陵县生员邓大廷呈缴前任湖广提督俞益谟刊刻《青铜自考》一书,请销毁查办一折,阅其书系俞益谟将伊历任奏疏及文移书启汇集而处,并无违碍,卽该抚签出处所,亦止抬头款式未合,及字句偶失检点。此等乃常有之事,不足深责。况俞益谟本系武弁,原不能通晓文义,其所刻书籍大抵皆庸幕及识字辈纂辑成帙,又岂能谙习体例?且刻出距今七十余年,其人物故已久,何必复行追究乎?徂原书既经缴出,自应销毁,亦不必辗转深求,致滋纷扰。着传谕李湖不必查办。将此谕令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军机处上谕档) 六三九 吏部为知照户部等堂司官员失察顶冒誊录奉旨罚俸事致典籍厅移会(附题本)
乾隆四十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吏部为遵旨查议事。
考功司案呈:吏科抄出本部会题前事等因,乾隆四十四年七月十六日题,本月十九日奉旨:于敏中、英廉、梁国治、和珅、董诰、萧际韶俱着罚俸一年。朝璧、陈朝础俱着销去纪录四次,免其降调。朝璧再销去纪录二次,免其罚俸。陈朝础再销去纪录一次,仍罚俸六个月。金简着销去纪录二次,其从前罚俸五个月之处仍注于纪录抵销。余依议。钦此。相应抄录黏单,移会可也。须至移会者。
计黏单壹纸。右移会内阁典籍厅。
乾隆四十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