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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352页

炘、盛惇崇、施培应、秦泉、徐步云、范来宗、张曾炳、胡敏、孙希旦、叶兰、沈凤辉各记过二次。应交吏部、都察院照例分别察议。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八五一 全书处汇核上年十至十二月全书内缮写讹错并总裁等记过次数清单
乾隆四十七年二月
全书处遵将乾隆四十六年十月初起至十二月底止呈进过全书六次,内缮写讹错奉旨记过之处,除总纂官纪昀等、总校官陆费墀前经奉旨免其议处毋庸开送外,应将应行汇核之总裁、总阅、提调、总校、分校逐次填注,又总裁和<珅>、梁<国治>覆阅奏明记过之处,一并填注,统行开具于后。
一、《王子安集》内「气凌彭泽之樽」句,「泽」讹「蠡」;又「尝谓奉琴巵于北牖」句,「牖」讹「牗」;又《九成宫颂》下漏写「并序」二字;又「舣龙舟而罕迨」句,「舣」讹「(舟羲)」。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四次,分校官曹锡龄记过八次。
一、《范德机诗集》内《至夏庄怀平坡旧游》,「庄」字讹从俗写作「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罗万选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明文衡》内「臣知陛下洞烛之矣」句,「烛」讹「瞩」;又「犹能糜人之国」句,「糜」讹「麋」。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四次。
一、《刘彦昺集》内撰人名「杨维桢」,讹写作「杨廉夫」,共五处。总校官朱钤记过五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十次。
一、《刘彦昺集》内,撰人名「杨维桢」,讹写作「杨廉夫」,共四处。总校官朱钤记过四次,真按:才隔一条,标点便有不同?前条为连读,此却加逗。分校官陈文枢记过八次。
一、《白石山人逸藁》内「可怜人度可怜宵」句,「宵」讹「霄」。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二次。此系总阅周<煌>阅。
一、《浪语集》内「短篷负长虹」句,「篷」讹「蓬」。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郭祚炽记过二次。
一、《海壑吟稿》内「拟伴青藜返故州」句,「州」讹「洲」。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此系总裁董<诰>阅。
一、《道园学古录》内「莫厌羹鱼斫尾赪」句,「赪」讹「(赪去贞改负)」。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王学海记过二次。此系总裁董<诰>阅
一、《道园遗稿》内「龙吟微应读书声」句,「声」讹「灯」。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本堂集》内「走不离乡千里鱼」句,「鱼」讹」。余」。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楚词补注》内「蛾眉曼只」句,「蛾」讹「娥」。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曹锡龄记过二次。此系总阅庄<存与>阅。
一、《楚词补注》内「商风肃而害生兮」句,「商」讹「啇」;又「蝉」字,讹从女旁作「婵」。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曹锡龄记过四次。
一、《宝章待访录》内「汉河间献王购书必录古简」句,「献」讹「宪」。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吴锡麒记过二次。
一、《尚书故实》面签「子部」讹写作「经部」。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渊颖集》内「蜚扬恨不鸟两翅」句,「翅」讹「趐」。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书小史》内「戴颙字仲若」句,「仲」讹「孝」;又「杭州钱唐人」句,讹「河南阳翟人」。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李荃记过四次。
一、《毛诗集解》面签「经部」讹写作「集部」,共二册。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二次。
一、《广东通志》内标题「梁」字讹写作「陈」字。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王锺泰记过二次。此系总裁曹<文埴>阅。
一、《南北史合注》内题前脱写「四夷」标题。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缪晋记过二次。此系总裁曹<文埴>阅。
一、《南北史合注》内「立为皇太子」句,「皇」讹「王」;又「为太子詹事」句,「太」讹「大」;又徐摛「摛」字讹「擒」;又「或棹扁舟」句,「棹」讹「掉」;又「傅粉施朱」句,「傅」讹「传」;又《恩幸上》标题脱「上」字;又《恩幸下》标题脱「下」字。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缪晋记过十四次。
一、《庾开府集笺注》内「陈江总集」句,「陈」讹「梁」;又「汉枚乘传」句,讹写作「汉枚乘维傅」;又「曹植求自试表」句,讹作「曹植上文章表」。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潘庭筠记过六次。
一、《庾开府集笺注》内「魏何宴《景福殿赋》」句,「魏」讹「晋」;又「汉陆贾传」句,「陆」讹「陵」;又「溟池九万里」句,「池」讹「地」;又「寡妇曰孀」句,「曰」讹「不」;又「郦道元《水经注》云」句,落去「道」字;又「日拂于扶桑」句,「扶」讹「拂」。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六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十二次。
一、《忠肃集》内「隔墙竚立情如痴」句,「痴」讹从俗写作「痴」。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华阳集》内「而汉文践阼」句,「阼」讹「祚」;又「无愧谥号」句,「谥」讹「谥」;又「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