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有旧根」下,漏注「同上」二字。总校官缪琪记过二次,分校官范鏊记过四次。
一、《湖广通志》内,脱去「之」字,涂抹未挖;又《人物志》下漏载「文苑」二字;又「南史宗少文传」句,「宗」讹「宋」,共二处。总校官缪琪记过八次,分校官罗万选记过八次。
一、《湖广通志》内「弃妻为之欷歔」句,「欷歔」二字倒置。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湖广通志》内「翠牙穿裛桨」句,「桨」讹「浆」。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常循记过二次。
一、《湖广通志》内「三湘愁鬓逢秋色」句,「鬓」讹从俗写作「鬂」。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常循记过二次。此系总裁曹<文埴>阅。
一、《湖广通志》内「卢橘花开枫叶衰」句,「卢」讹「芦」。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陆湘记过二次。
一、《南宋院画录》内「钱唐厉鹗撰」,「撰」字讹写作「辑」,共二处。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四次。此系总裁曹<文埴>阅。
一、《南宋院画录》内「钱唐厉鹗撰」,「撰」字讹写作「辑」。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四次。
一、《说苑》内「翙翙其羽」句,「翙翙」讹「哕哕」;又「诛少正卯于两观之下」句,「两」讹「东」。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三次,分校官缪晋记过六次。
一、《所安遗集》内「筠篮日暮挑菜葵」句,「篮」字挖未填。总校官缪琪记过五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山堂肆考》内,阮籍「籍」字讹写作「藉」。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田尹衡记过二次。
一、《山堂肆考》内「而又有正则灵均之称者」句,「称」讹「穪」;又「宋谢灵运」,「宋」字讹「晋」。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王锺泰记过四次。
一、《山堂肆考》内「陈鸿《长恨歌传》」句,脱去「传」字;又「伟长」,「长」字讹写作「臣」;又「徐陵字孝穆」句,「孝」讹「道」。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六次。
一、《山堂肆考》内「宋宗炳字少文」句,「宋」讹「晋」;又「则棹小舟归」句,「棹」讹「掉」。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此系总阅窦<光鼐>阅。
一、《山堂肆考》内「先墨数升」句,「升」讹」。觔」;又「有就颜避跖之叹」句,「跖」讹「妬」;又「宋周颙」句,「宋」讹「晋」;又崔珏《水晶》诗前半用冰、胜、凝三字为韵,后半用簪、襟二字为韵,「簪」讹「升」。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六次。
一、《徐孝穆集笺注》内「烈士传」句,「烈」讹下列」;又「晋太元中」句,「元」讹「原」;又「张衡之所曾赋」句,「曾」讹「会」。又「曾名巧笑」句,「曾」讹「会」;又「嫣然一笑」句,「嫣」讹「娇」;又「裁变槐榆,并赈宗戚,南茨大麓」三句,挖补未填;又「魏何晏《景福殿赋》」句,「魏」讹「晋」。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十一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十四次。
一、《李义山文集笺注》内「晋羊祜传」句,「祜」讹「佑」。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此系总阅李<绶>阅。
一、《李义山文集笺注》内「常惧虎皮之诮」句,「虎」讹「武」;又「汉萧何传」句,「萧」讹「箫」;又「若玉山之将颓」句,「颓」讹「崩」;又「伐云梦之竹以为笛」句,「伐」讹「代」;又「此陵所以仰天椎心而泣血也」句,「天」讹「大」;又「义山虱赋」,「赋」讹「贼」。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六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十二次。
一、《尧峯文钞》内「景陵践阼承平中」句,「阼」讹「胙」。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吴锡龄记过二次。
一、《静思集》内「美人楼上歌回文」句,「文」讹「纹」;又「心折孤村反哺乌」句,「反」讹「返」。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潘奕隽记过四次。
一、《咏物诗》内「鬓雪冷侵霜斧落」句,「冷」讹「泠」。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澹庵文集 附录》内,多写撰人名一行。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网山集》面签漏写「集部」二字,共二处。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二次。
一、《文忠集》内「藩篱被触突」,「藩」讹「籓」;又「谁言杭苇游」句,「杭」讹「航」;又「忆见奇童髧两髦」句,「髧」讹「髡」;又上书一首,「书」讹「记」。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四次,分校官钱世锡记过八次。
一、《通鉴续编》内「北齐」、「北周」二句倒置。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孙球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元明事类钞》内「幅员之广」句,「员」讹「(巾员)」,共二处。总校官缪琪记过二次,分校官罗万选记过四次。
一、《元明事类钞》内「吴仲圭也」句,「吴」讹「胡」;又「风鬟雾鬓」句,「鬓」讹从俗写作「鬂」,共二处。总校官缪琪记过三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六次。
一、《中说》内「孔稚珪」「稚」字讹「雉」;又「谢朓浅人也」句,又小注「朓字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