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
梁沈约
亡
《东晋新书》
七
梁庾铣
亡
以上纪传体。
《晋纪》
四
晋陆机
亡
《晋纪》
二十三
晋干宝
亡
《晋书》本传作二十卷。
《晋记》
十
晋曹嘉之
亡
《汉晋春秋》
《隋》四十七《唐》五十四
晋习凿齿
亡
《隋志》作《汉晋阳秋》,由于避讳。
《晋纪》
十一
晋邓粲
亡
《晋书》本纪作《元明纪》十篇。
《晋阳秋》
三十二
晋孙盛
亡
简文帝太后郑氏讳阿春,改春为阳,见《宋书 州郡志》。
《晋纪》
二十三
宋刘谦之
亡
《晋纪)
十
宋王韶之
亡
《晋纪》
四十五
宋徐广
亡
《续晋阳秋》
二十
宋檀道鸾
亡
《续晋纪》
五
宋郭李产
亡
以上编年体。
右所列者,凡二十三家,谢沈之书,不见《隋志》,盖已不传,郑忠、沈约之《晋书》,庾铣之《东晋新书》,皆亡于唐前,故《隋志》注亡字以明之。唐初可考者,应为十九家,而刘氏谓之十八家者,岂以习氏之书,上包后汉三国,不专纪晋事,故去而不之数欤 或以其书主汉斥魏,故废不用,则臆说也 。
陆机《晋纪》,仅纪宣、景、文三世之事,谓之三祖,而三祖皆为追号;干、习二氏皆纪至愍帝;王隐、虞预、朱凤、谢沈,皆东晋初人,故所撰《晋书》,亦仅西晋四朝之事;何法盛始为东晋撰史,故称曰《中兴书》;邓粲之《纪》,仅记元明二帝,一称曰《元明纪》;徐广之书,虽无明文,所纪亦当限于东晋。其他如孙、王、檀、郭诸氏,或专详东晋,或兼记两晋,则史所未详,不能臆定。谢灵运之书,撰于晋亡之后,当兼详两晋,而书竟不就,本传亦明言之矣。其能囊括两晋之事,以成一代之典者,仅臧荣绪、萧子云、沈约三氏耳。据《南齐书 高逸传》,称荣绪之书一百十卷,纪录志传俱备。同时之褚渊,尝谓其蓬庐守志,沈深典素,追古著书,撰《晋书》十袠,赞论虽无逸才,亦足弥纶一代,是其书之价值,可以窥见 。往者王鸣盛考论及此,以谓荣绪既勒成司马氏一代事迹,各体具备,卷帙繁富,谅有可观,即以垂世,有何不可,乃唐贞观中,房玄龄奏令狐德棻重修《晋书》,号为太宗御撰,而荣绪之书竟废,吾为荣绪愤之 ,是可为臧氏千载下一知己矣。萧、沈二氏之书,虽亦为完作,然《隋志》著录时,沈书已亡,萧书仅存十一卷,其视臧书何若,无从质证,可以勿论,惟刘知幾谓贞观撰《晋书》成,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史通 正史》),是诸家旧史之渐就湮废,本为自然之趋势。知幾又称,房玄龄所主修者为《新晋书》(见《史通》《题目》、《暗惑》二篇),是亦因臧氏之书具在,而系新旧之名以别之,亦犹两《唐书》、两《五代史》,各系以新旧之称也。臧氏《旧晋书》,当亡于安史之乱,其后惟存贞观新撰书,而后世遂不复知有《新晋》之名 ,此考《晋书》者所宜知也。
评骘诸家《晋书》之得失者,具于《晋书》“传论”,《晋书》第八十二卷所载,除陈寿、王长文、虞溥、司马彪四家之外,如王隐、虞预、孙盛、干宝、邓粲、谢沈、习凿齿、徐广,皆为私修《晋书》之史家,而复为之“总论”。云:
王氏虽勒成一家,未足多尚,令升(干宝《晋纪》)安国(孙盛字),有良史之才,而所著之事,惜非正典,悠悠晋室,斯文将坠,邓粲、谢沈,祖述前史,葺宇重轩之下,施床连榻之上,奇词异义,罕见称焉。习氏、徐公,俱云笔削,彰善瘅恶,以为惩劝,夫蹈忠履正,贞士之心,背义向荣,君子不取,,而彦威(习凿齿字)迹沦寇壤,逡巡于伪国,野民(徐广字)运遭革命,流连于旧朝,行不违言,广得之矣。
贞观二十年闰三月诏修《晋书》之文,亦云:十有八家,虽存记注,才非良史,书非实录,荣绪烦而寡要,行思(谢沈字)劳而少功,叔宁(虞预字)味同画饼,子云学堙涸流,处叔(王隐字)不预于中兴,法盛莫通乎创业,洎乎干、陆、曹、邓,略纪帝王,鸾、盛、广、松,才编载祀,其文既野,其事罕有(《玉海》四十六)。此即唐之君臣对《晋书》所下之评语也。所评骘未必悉当,然可窥见大略。至唐太宗贞观十八年,始命房玄龄等主修《晋书》《旧唐书 房玄龄传》,谓玄龄与褚遂良受诏重撰《晋书》,与其事者,有许敬宗、来济、陆元仕、刘子翼、令狐德棻、李义府、薛元超、上官仪等八人,分功撰录,以臧荣绪《晋书》为主,参考诸家,甚为详洽,然以好采诡谬碎事,论者所病。又以李淳风深明星历,主修天文、律历、五行三志,最为可观。而太宗自著宣、武二帝纪及陆机、王羲之二传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