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从弟也。<礼征>等旣淸宫禁,备礼迎之,卽位。追尊祖伊 <礼英>[一云<孝眞>。]为<惠康大王>,考为<成德大王>,母<朴>氏<眞矫>夫人为<宪穆太后>,立子<庆膺>为太子。封<淸海鎭>大使<弓福>为感义军使,食实封二千户。<利弘>惧,弃妻子,遁山林,王遣骑士,追捕杀之。秋七月,遣使如<唐>,遗<淄靑>节度使奴婢。帝闻之矜远人,诏令归国。王寝疾,梦<利弘>射中背,旣寤,疮发背。至是月二十三日,薨。谥白{曰}<神武>,葬于<弟兄山>西北。
○论曰:"<欧阳子>之论曰:'<鲁><桓公>,弑<隐公>而自立者;<宣公>,弑<子赤>而自立者;<郑>< 公>,逐世子<忽>而自立者;<卫>公<孙剽>,逐其君< >而自立者。圣人于『春秋』,皆不絶其为君,各传其实,而使后世信之,则四君之罪,不可得而掩耳,则人之为恶,庶乎其息矣。'<罗>之<彦升>,弑<哀庄>而卽位;<金明>,弑<僖康>而卽位;<佑征>,弑<闵哀{敏哀}>而卽位。今皆书其实,亦『春秋』之志也。"
三国史记卷第十。
一一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十一。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零零零零
新罗本纪第十一。
<文圣王><宪安王><景文王><宪康王><定康王><眞圣王>。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元年
○<文圣王>立。讳<庆膺>,<神武王>太子, 母<贞继>夫人。[一云<定宗太后>。]八月,大赦,敎曰:"<淸海鎭>大使<弓福>,尝以兵助神考,灭先朝之巨贼,其功烈可忘耶?"乃拜为<鎭海>将军,兼赐章服。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以<礼征>为上大等,<义琮>为侍中,<良顺>为伊 。自夏四月至六月,不雨。<唐><文宗> <鸿 寺>,放还质子及年满合归国学生,共一百五人。冬,饥。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三年
○三年,春,京都疾疫。一吉 <弘弼>谋叛,事发逃入海岛,捕之不获。秋七月,<唐><武宗> :归国<新罗>官,前入<新罗>,宣慰副使(+前),充< 州>都督府司马赐绯鱼袋<金云卿>,可<淄州>长史,仍为使,册王为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大尉{太尉}使持节大都督< 林州>诸军事兼持节充宁海诸军使上柱国<新罗>王,妻<朴>氏为王妃。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四年
○四年,春三月,纳倂 {伊 }<魏昕>之女为妃。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侍中<义琮>病免,伊 <良顺>为侍中。秋七月,五虎入神宫园。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甲寅朔,日有食之。大白{太白}犯鎭星。三月,京都雨雹。侍中<良顺>退,大阿 <金茹>为侍中。秋八月,置<穴口鎭>,以阿 <启弘>为鎭头。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七年
○七年,春三月,欲娶<淸海鎭>大使<弓福>女为次妃。朝臣谏曰:"夫妇之道,人之大伦也。故<夏>以<涂山>兴,<殷>以< >氏昌,<周>以<褒 >灭,<晋>以<骊姬>乱。则国之存亡,于是乎在,其可不愼乎?今,<弓福>,海岛人也,其女岂可以配王室乎?"王从之。冬十一月,雷。无雪。十二月朔,三日 出。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八年
○八年,春,<淸海><弓福>怨王不纳女,据鎭叛。朝廷将讨之,则恐有不测之患,将置之,则罪不可赦,忧虑不知所图。<武州>人<阎长>者,以勇壮闻于时。来告曰:"朝廷幸听臣,臣不烦一卒,持空拳,以斩<弓福>以献。"王从之。<阎长>佯叛国,投<淸海>。<弓福>爱壮士,无所猜疑,引为上客,与之飮极欢。及其醉,夺<弓福>剑斩讫,召其众说之,伏不敢动。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重修<平议><临海>二殿。夏五{四}月,伊 <良顺>波珍 <兴宗>等叛,伏诛。
秋八月,封王子为王太子。侍中<金茹>卒,伊 <魏昕>为侍中。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零年
○十年,春夏旱。侍中<魏昕>退,波珍 <金启明>为侍中。冬十月,天有声如雷。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上大等<礼征>卒,伊 <义正>为上大等。秋九月,伊 <金式{金贰}><大昕>等叛,伏诛,大阿 <昕 >缘坐罪。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正月,土星入月,京都雨土,大风拔木。赦狱囚诛{殊}死已下。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二月,罢<淸海鎭>,徙其人于<碧骨郡>。夏四月,陨霜。入<唐>使阿 <元弘>,赍佛经幷佛牙来,王出郊迎之。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文圣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