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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国史记--金富轼-第54页

斯卑>追之,至<长屋>泽中得之,以刀断其脚筋。王闻之怒曰:"祭天之牲,岂可伤也?"遂投二人坑中杀之。九月,王疾病,巫曰:"<托利><斯卑>为崇{ }。"王使谢之,卽愈。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二零年
○二十年,春正月,太子<都切>卒。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春三月,郊豕逸。王命掌牲<薛支>,逐之。至<国内><尉那岩>得之,拘于<国内>人家,养之。返见王,曰:"臣逐豕,至<国内><尉那岩>,见其山水深险,地宜五谷,又多 鹿鱼鳖之产。王若移都,则不唯民利之无穷,又可免兵革之患也。"夏四月,王田于<尉中林>。秋八月,地震。九月,王如<国内>,观地势,还至<沙勿>泽,见一丈夫坐泽上石。谓王曰:"愿为王臣。"王喜许之,因赐名<沙勿>,姓<位>氏。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冬十月,王迁都于<&国内{国内城}>,筑<尉那岩城>。十二月,王田于<质山>阴,五日不返。大辅<陜父>谏曰:"王新移都邑,民不安堵。宜孜孜焉,刑政之是恤,而不念此,驰骋田猎,久而不返,若不改过自新,臣恐政荒民散,先王之业,坠地。"王闻之,震怒,罢<陜父>职, 司官园。<陜父>愤去之<南韩>。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春二月,立王子<解明>,为太子,大赦国内。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秋九月,王田于<箕山>之野,得异人,两腋有羽。登之朝赐姓<羽>氏, 尙王女。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春正月,王太子<解明>在古都,有力而好勇。<黄龙国>王闻之,遣使以强弓为赠。<解明>对其使者,挽而折之曰:"非予有力,弓自不劲耳。"<黄龙王>惭。王闻之怒,告<黄龙>曰:"<解明>为子不孝,请为寡人诛之。"三月,<黄龙王>遣使,请太子相见。太子欲行,人有谏者,曰:"今邻国无故请见,其意不可则{测}也。"太子曰:"天之不欲杀我,<黄龙王>其如我何?"遂行。<黄龙王>始谋杀之,及见不敢加害,礼送之。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春三月,王遣人,谓<解明>曰:"吾迁都,欲安民以固邦业,汝不我随,而恃刚力,结怨于邻国,为子之道,其若是乎?"乃赐剑使自裁。太子卽欲自杀,或止之曰:"大王长子已卒,太子正当为后。
今使者一至而自杀,安知其非诈乎?"太子曰:"向,<黄龙王>以强弓遗之,我恐其轻我国家,故挽折而报之,不意见责于父王。今父王以我为不孝,赐剑自裁,父之命,其可逃乎?"乃往<砺津><东原>,以枪揷地,走马触之而死,时年,二十一岁。以太子礼,葬于<东原>,立庙。号其地为<枪原{枪京}>。
○论曰:孝子之事亲也,当不离左右以致孝,若<文王>之为世子。<解明>在于别都,以好勇闻,其于得罪也,宜矣。又闻之,传曰:"爱子敎之以义方,弗{不}纳于邪。"今王,始未尝敎之,及其恶成,疾之已甚,杀之而后已。可谓父不父,子不子矣。秋八月,<扶余>王<带素>使来让王曰:"我先王,与先君<东明王>相好,而诱我臣逃至此,欲完聚以成国家。夫国有大小,人有长幼,以小事大者,礼也,以幼事长者,顺也。今王若能以礼顺事我,则天必佑{佑}之,国祚永终,不然则欲保其社稷,难矣。"于是,王自谓:立国日浅,民孱兵弱,势合忍耻屈服,以图后 。乃与群臣谋,报曰:"寡人僻在海隅,未闻礼义。今承大王之敎,敢不惟命之从。"时,王子<无恤>,年尙幼少。闻王欲报<扶余>言,自见其使曰:"我先祖神灵之孙,贤而多才,大王妬害,谗之父王,辱之以牧马,故不安而出。今大王不念前愆,但恃兵多,轻蔑我邦邑,请使者,归报大王:'今有累卵于此,若大王不毁其卵,则臣将事之,不然则否。'"<扶余>王闻之, 问群下。有一老 对曰:"累卵者危也,不毁其卵者安也。"
其意曰:王不知己危,而欲人之来,不如易危以安而自理也。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二九年
○二十九年,夏六月,<矛川>上有黑蛙与赤蛙群鬪,黑蛙不胜,死。议者曰:"黑,北方之色,<北扶余>破灭之征也。"秋七月,作离宫于<豆谷>。
一三卷高句丽本纪一瑠璃明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汉><王莽>发我兵,伐胡。吾人不欲行,强迫遣之,皆亡出塞,因犯法为寇。<辽西>大尹<田谭>追击之,为所杀,州郡归咎于我。<严尤>奏言:"<貊>人犯法,宜令州郡,且慰安之。今猥被以大罪,恐其遂叛。<扶余>之属,必有和者,<匈奴>未克,<扶余>< 貊{秽貊}>复起,此大忧也。"<王莽>不听,诏<尤>击之。<尤>诱我将<延丕{侯雏}>, {斩}之,传首京师。[两『汉书』及『南北史』皆云:"诱<句丽>侯< {驺/邹}>斩之。]<莽>悦之,更名吾王为<下句丽侯>,布告天下,令咸知焉。于是,寇<汉>边地,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