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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山传信录-清-徐葆光-第36页

发,即缝属之。僧衣,两胁下皆穿;其他皆连衽,无隙漏处。首里人衣,年小者皆用大红为里,外五色紬锦;亦反覆两面着之。官员,紬缎作衣,诸色不禁。每制一衣,须大缎三丈五、六尺,其费殆倍于中国云。
  女人外衣,与男无别。襟皆无带,名之曰衾;披身上,左右手曳襟以行。前「使录」云:『男妇皆无里衣』。今贵官里衣,亦有如中国者。女衣,贵家衣襟上,即本色紬纱作鳞比五层状。男衣,无是。女比甲背后下垂处,或作燕尾形。
  寝衣,比身加长其半;有袖及领,厚絮拥之。国人呼衣曰衾,此则衾又如衣也。
  各色锦帽、锦带,本国皆无之,闽中店户另织布与之。本国惟蕉布,则家家有机,无女不能织者;出首里者,文采尤佳。自用,不以交易也。
  国王乌纱帽,双翅侧冲,上向;盘金朱缨,结垂领下三、四寸许:盖前所赐旧制也。云有皮弁为朝祭之服,而未之见。
  帽,糊纸为骨。帕蒙之式,如僧毘卢帽,中空无顶,绢方幅覆髻之半,口互交。前檐着额处,鳞次七层;后檐十二层。彩织帽以下,紫最贵、黄次之、红又次之,中又以花素为等别;青、绿帽为下。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片帽,皆以黑色绢为之。漫顶,下檐作六棱,寒时家居帽;医官、乐工及执王宫茶灌之役,剃发如僧者皆戴之。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笠,多以麦茎为之。亦有皮笠,外加黑漆而朱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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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髻簪,长三、四寸许;已冠,去顶中发者簪之。花头圆柱,亦有方柱、六棱柱。金最贵、金头银柱次之,银又次之;铜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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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簪,长尺余;妇人、幼童大髻者簪之;亦以金银三品分贵贱。民家女簪皆以玳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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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皆宽博无后,交衽。袖大二、三尺,长不过手指。右襟未作缺势,无衣带;多以蕉布、蕉葛为之,綦文间采。男、女衣皆同呼之曰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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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带,长一丈四、五尺,宽六、七寸,蟠腰间三、四围。杂花锦地为贵,大花锦带次之,龙蟠黄地、红地者又次之;下者皆杂色花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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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袜,或布或革,短及踝以上;向外,中线开口交系之。近足指处,别作一窦柄,将指以着草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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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靸,以细席草编成。前有一绳,界大指之间,踵曳以行。男女皆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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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从
  国相,开棍二人、刀二人、枪二人、旗二人,共五十人。绿紬伞板舆,二人肩(外用倭缎铜钉,内加彩绘。轿式,与竹轿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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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司王舅,红开棍人二、红板二人、真倭刀二人、真倭枪二人(枪上有大红呢旗,长一尺、宽二寸许)。竹舆,二人肩(下同)。
  紫金大夫,红开棍二人、红板二人、假长倭枪二人、真倭刀二人。
  正议、中议大夫,红开棍二人、红板二人、假长倭枪二人(以木为之,上方下圆)。
  法司以下,平日皆用绿地印花布伞。今见每人皆用有花雨伞各一人、前踏鸣金一人。
  坐褥
  一品,红褐心、青褐边衬红毡。
  二品,青布心、红布边衬红毡。
  三品,青布面衬红毡。
  四品、五品,俱蓝布面衬白毡。
  六品以下,不用坐褥,惟用毡条。
  氏族
  首里四大姓:向、翁、毛、马。向氏,即国王尚姓之别族少远,则称「向」以别之;故世世不与王家通婚姻。其本国人与王家婚姻者,惟翁、毛、马三家,世为王舅法司。今现为法司者三人:马献图、翁自道、向圣■〈广外〈羽上食下〉内〉;国丈毛邦秀(今王尚敬之外祖;王妃,则马氏也)。世系俱未详,俟续考列谱。
  久米三十六姓,皆洪、永两朝所赐闽人。至万历中,存者止蔡、郑、梁、金、林五姓。万历三十五年续赐者,阮、毛两姓。每姓子孙,皆不甚繁衍。余寄籍起家贵显者多有,然非赐姓之旧也。今阅九姓世谱中,多读书国学及充历年贡使之人;故并列其字、爵,以备考焉。
  蔡氏,原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按「明史」、「实录」:成化五年,长史蔡璟入贡;自言其祖南安县人);宋端明学士襄之后。十二世,共八十一人。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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