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无此行,惠校补之,而云落一人。」
殷氏妇常靡常。(江原人,常仲山元丰本作「常常侍」。他各本皆作仲山,盖李依赞注改正也。女也。)张、吴、何、王、浙、石本无也字。下同。
赵侯夫人常纪常。(江原人,常常侍女。)此目各本皆无也字。足知各注语中也字乃后人所增。
景奇妻罗贡〔罗。〕依《赞注》补罗字。(郫人罗倩女也。)
赵宪妻何玹〔何。〕依《赞注》补。(郫人也。)
朱叔贤李本脱贤字。妻张昭仪。(繁人也。)
广柔长姚超二女姚妣、饶。(郫人也。)
广汉王遵妻张叔纪。(霸女孙也。)
右十一人十一目,十二人也。列女。刘、李、廖本作列女。他各本并作烈女。
右蜀郡士女七十四人。(六十三人士,十一人女。)末九字,旧刻皆作双行小字。兹进为大字。后各郡同。
二
明略,渡元丰、钱、张、刘、李、《函》、廖本作渡。吴、何、王、浙、石本作汉。沔侯范目。(阆中人也。)张、吴、何、王、石本更有「以下士女,虽间见《巴志》中,然俱无传」十四字小注。元丰、钱、刘、李、《函》、廖本无。浙本原有,复剜去。盖张佳胤所加。张佳胤据元丰本。于此小注,可知元丰本已无《巴郡士女赞注》矣。
【文学】此二字,疑是传钞者衍。洛下闳以天算治历见称,非究经艺文章者。聘士二字当为品题。聘士,洛下闳,旧刻各本作宏。《
函海》注云:「巴志作闳」。廖本改作闳。字长公。(阆中人也。)
玄宋明各本作玄。清避改元。下同。始,侍御史任文孙。(阆中人也。)
文学,司空掾任文公。(文孙【弟】〔子〕依《后汉书》改。也。)
先生,胥宋、明旧刻皆作?。廖本作胥。古今字。君安。(见《
春秋〔谷梁〕依《先贤志》文补。顾广圻校稿亦批「榖梁」二字。传》首。)
□□,原脱品题。下例同。京兆尹徐诵,字子产。(阆中人也。)
忠正,侍中谯隆,字伯司。(阆中人也。)
高清,太中大夫谯(玄),字君黄。(阆中人也。)
洁白,尚书郎谯【英】〔瑛。〕各旧本皆作瑛。廖本独作英。(
玄子也。以《易》授孝明帝。)
□□,公车令赵珜,字孙明。(阆中人也。)
□□,公府掾赵毅,字仲都。(珜子也。)
□□,公车令张、吴、何、王、石本无令字。浙本挤补。臧太伯。元丰本作白。(宕渠人【也】。见《珜传》。)
俊元丰、张、刘、李、廖本作俊。他各本作隽。才,凉州刺史赵宏,宋明本亦作宏。字温柔。(阆中人也。)
右十三人,前汉。吴、何、王、浙、石本作「在前汉」。他本无在字。
政事,扬元丰、《函海》本作杨。廖及他各本作扬。州刺史严刘、李本作庄。遵,字王元丰与浙本作正。下同。思。(阆中人也。)
□□,徐州【牧】〔刺史〕依《巴志》改。严羽,字子翼。(王思子也。)
□□,长安令王伟卿。(王思友,见《王思传》。)此目各本皆无也字。
政事,大司农玄贺,字文和。(宕渠人也。)
将略,大鸿胪庞雄,字宣孟。(宕渠人也。)
政事,幽州刺史冯焕。(宕渠人也。)
明略,使持节、车骑将军冯绲,字鸿卿。(焕子。)元丰、刘、李、《函》本此下有「宕渠人也」四字。张、吴、何、王、浙、石本同,但无也字。钱写本与廖本无。承上目当删此诸字。
□□,降虏都《后汉书》作校。尉冯【元】〔允,〕各本作元。《后汉书》作允。按其字,当作允。字公信。(绲弟。)
□□,尚书郎冯遵,字文衡。(【元】〔允〕子。)
政事,司隶校尉陈禅,字纪山。(安汉人也。)
□□,汉中太守陈澄。(禅子。)《函海》注云:「李本,子误字字。」
□□,别驾从事陈实,《后汉书?陈禅传》作「曾孙宝」。字盛先。(澄孙也。与王文表为友。)刘本此注,澄误登,「王文表」脱文字。
思防,治中从事依《后汉书》当作北宫卫士令。杨仁,字文义。(阆中人也。)
志士,荆州刺史龚调,字叔侯。(安汉人也。)
忠贞,魏郡太守赵晏,字平仲。(安汉人也。)
筹画,益州太守李颙,字德卬。(垫江人也。〔见〕按下目例当补。《汉书》及《巴《函海》本此下有志字。他本无。耆旧传》。)张、吴、何、王、浙、石本,传字作也。
□□,汝南太守谒焕,字阙。元丰及廖本「字阙」二字作大字。钱、张、刘、李、《函》本「阙」作小字,连注文。吴、何、王、浙、石本无此二字。下同。(江州人也。吴、何、王、浙、石本作「垫江人」,当误。见《汝南记》。)旧各本作纪。廖本独作记。
□□,度辽将军、桂阳太守然《函海》注云:「《巴志》作李。」温,字阙。(江州人。见《巴耆旧传》。)
美化,越巂太守张翕,字叔阳。(安汉人也。)
□□,越巂太守张璊。(翕子也。太守王堂察举孝廉。)钱、《
函》本王字作三。《函海》并注云:「刘、吴、何、李本三字作王。」
至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