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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愍王六年七月翰林院言: "前者夏课之终必使知制诰为试员以考诸生能否近来废不行请复之。" 七年六月十二徒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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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让王三年六月罢十二徒。
志卷*弟{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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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第二十九。 高丽史七十五。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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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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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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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选法成宗八年四月始令京官六品以下四考加资五品以上必取旨以为例程。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选法-002
明宗时吏部员点初筮仕者姓名入奏号曰点奏。 于是求入仕者皆赂白银以为贽上自判事下至令史习以为常竞占下点。 十一年正月中书门下郞舍议奏: "旧制文吏散官外补者皆有年限非有功不得超迁令有一二年而超受者有三十余年而不调者政滥人怨。 请限及第登科者闲五年自胥吏为员者闲八年以上许得施行余皆追寝之。" 诏可。 时政出权门奔竞贿赂无复廉耻。 自重房上将及宿卫之臣有气势者各举一人占官请调如不得诣执政家张拳极口争诘执政畏缩许之。 铨注猥滥故有是议。 然其追寝者亦行赂遗故崔忠烈韩文俊之徒力排其议曰: "前朝文臣各执己意臧否人物以至于败何复踵往辙耶 " 卽命吏疾速施行诸郞无复诘之。 二十年增省宰为八员。 先是省宰增至七时论谓非古制及是又增为八里巷 曰: "皇国实无寺省中置七斋七斋今未了八斋复入来。" 盖宰与斋声相近为 辞以讥之。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选法-003
神宗三年二月重房奏: "门下录事中书注书堂后官二员 令周年拜 职。" 然唯注书与堂后之文官者周年。 五年四月式目都监使崔诜等奏: "文班 外五六品 令带犀为 秩。" 王曰: "员数大多岂可一时升秩 " 乃增 秩六七人。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选法-004
熙宗时崔忠献专权颁政无常。 旧例颁政六月谓权务十二月谓大政吏兵部判事与诸僚会本部陟功黜罪皆 王命过此时虽有阙不补。 又吏部每岁调选百司胥吏有仍有徙名为动静。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选法-005
高宗十二年崔瑀置政房于私第拟百官铨注选文士属之号曰必者赤。 旧制吏部掌文铨兵部掌武选第其年月分其劳逸 其功过论其才否具载于书谓之政案。 中书拟升黜以奏之门下承制 以行之。 自崔忠献擅权置府与僚佐私取政案注拟除授授其党与为承宣谓之政色承宣僚佐之任此者三品谓之政色尙书四品以下谓之政色少卿持笔 从事于其下者谓之政色书题。 其会所谓之政房。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选法-006
忠烈王初承宣朴恒掌铨注始留宿禁中除授讫乃出。 故事政房员每当除授晨入暮出干谒塡门至是改之。 二十四年正月忠宣王卽位敎曰: "本朝三品之阶贰于宰相未尝轻授。 虽至四品容有年满而未拜者。 近来或以五品超授致仕受禄者倍于显官。 各领校尉以下困于国役而有终年未受禄者诚为未便。 其以五品超授者有司论罢。" 四月忠宣罢政房以翰林院主选法。 三十三年七月典理军簿更定选法。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选法-007
忠宣王二年十月文武铨选分委选摠部以首亚相领之。 然一二幸臣以他官兼之久而不易。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选法-008
忠肃王七年复政房。 十六年九月密直金之镜掌铨注专擅除授及批目下用事者争相涂抹窜定朱与墨至不可辨时人谓之黑册政事。[黑册者儿辈用厚纸黑而油之以习写字。]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选法-009
忠穆王卽位之年十一月命典理军簿五品以下点望申闻。 十二月罢政房归文武铨注于典理军簿寻复政房。 恭愍王元年二月复罢之。 三月典理判书白文宝上书曰: "为政之要在于得人知人之难圣贤所重孔子曰: '举尔所知。' 书曰: '无求备于一人。' 若指瑕掩善则人无可用随器授任则士无可弃。 莫若使在位达官各举所知则克 至公野无遗贤矣。 乞依司马光所议设十科以举士。 其一科行义纯固可为师表二科经术该博可备顾问三科方正识大体可为台谏四科文章典丽可备著述五科狱讼法令尽公得失六科廉义理财赋公私俱便七科公正有风力可寄方面八科爱民砺节可作守令九科智勇才略防御将帅十科行止合度可为典礼。 应职事官自两府诸奉翊至从三品以上侍从官自佥议监察提学外制六品以上每岁* {须}于十科内举堪当一科者一人有堪举者不必拘于一科举非其人以致败与举主俱免。 典理军簿古之政府也。 古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