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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高丽史--郑麟趾-第885页

可念小弊于民而贻大患于国乎。 今东西江 置防守贼泛海扬扬而来我军临岸拱手而已虽精百万其如水何哉。 宜作舟舰严备器仗顺流长驱塞其要冲贼虽善水安能飞渡。  得势便擒捷扫荡亦可必也。" 二十三年正月检校中郞将李禧上书曰: "今倭寇方炽乃驱烟户之民不习舟楫者使之水战每至败绩。 臣生长海边曾习水战愿率海岛出居民及自募人惯于操舟者与之击贼期以五年永淸海道。" 中郞将郑准提亦上书献策王大悦以禧为杨广道安抚使准提为全罗道安抚使兼倭人追捕万户以禧伴 六十七人准提伴 八十五人皆授添设职又令密直司 给空名千户牒二十百户牒二百。 初六道都巡察使崔莹造船二千欲以六道军骑船捕倭百姓畏惧破家逃役者十常五六及准提等建议事遂寝。
#高丽史83卷-志37-兵3-船军-003
辛禑三年十月出市廛商贾以充海道之军。 四年二月佥五部坊里军令乘船捕倭。 十三年四月佥京圻左右道军人为骑船军以防东西江倭寇。
#高丽史83卷-志37-兵3-船军-004
恭让王元年十月以朴麟佑为杨广左右道水军都万户下旨曰: "领道内兵船察其万户千户领船头目人等能否有不能者择有才干威望者代之令预备器械追捕倭贼若各船万户等擅自放军以营己私隐泊深浦不及应变者各船大小军官及都万户依军法断罪。" 三年都堂启曰: "召募海边人民三丁为一户定为水军诸道滨海之田不收租税以养水军妻子。" 从之。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工役军-000
工役军。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工役军-001
○明宗二十一年八月分外方役军为三番。 旧制诸州一品军分为二番当秋而递使之循环比缘营造合而役之至是分焉。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工役军-002
忠宣王元年三月重新康安延庆二宫令郡县送民为夫其数不可纪。 宰臣议发两宫营造夫见任宰相及诸君日出三名致仕宰相及见任三品日出二名四品以下出有差是谓品从。 又以其人为夫其人者主宫室修营官府使令之役。 郡县吏之子必经是役然后得补吏职。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工役军-003
忠惠王后四年五月新宫别造成都监令出诸君宰枢品从五名三品四名四品三名五六品二名七八品一名九品权务幷一名各限五日输材木违者重罚。 又令各司纳鍮铜诸君役夫日役三十人大君四十人其下有差。 若阙一日卽征布如其人例。
志卷第三十七。
#高丽史84卷-志38-00-00-00-000
志卷第三十八。 高丽史八十四。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00-00-000
刑法一。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00-00-001
○刑以惩其已然法以防其未然。 惩其已然而使人知畏不若防其未然而使人知避也。 然非刑则法无以行。 此先王所以 用而不能偏废者也。 高丽一代之制大抵皆仿乎唐至于刑法亦采唐律 酌时宜而用之。 曰狱官令二条名例十二条卫禁四条职制十四条户婚四条廐库三条擅兴三条盗贼六条鬪讼七条诈伪二条杂律二条捕亡八条断狱四条摠七十一条删烦取简行之一时亦不可谓无据。 然其弊也禁网不张缓刑数赦奸凶之徒脱漏自恣莫之禁制及其季世其弊极矣。 于是有建议杂用元朝议刑易览大明律以行者又有兼采至正条格言行事宜成书以进者。 此虽切于救时之弊其如大纲之已 国势之已倾何。 今以见于史者记其梗 使考得失作刑法志。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00-000
名例。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笞刑五-001
笞刑五。
○一十折杖七赎铜一斤。
○二十折杖七赎铜二斤。
○三十折杖八赎铜三斤。
○四十折杖九赎铜四斤。
○五十折杖十赎铜五斤。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杖刑五-001
杖刑五。
○六十折杖十三赎铜六斤。
○七十折杖十五赎铜七斤。
○八十折杖十七赎铜八斤。
○九十折杖十八赎铜九斤。
○一百折杖二十赎铜十斤。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徒刑五-001
徒刑五。
○一年折杖十三赎铜二十斤。
○一年半折杖十五赎铜三十斤。
○二年折杖十七赎铜四十斤。
○二年半折杖十八赎铜五十斤。
○三年折杖二十赎铜六十斤。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流刑三-001
流刑三。
○二千里折杖十七配役一年赎铜八十斤。
○二千五百里折杖十八配役一年赎铜九十斤。
○三千里折杖二十配役一年赎铜一百斤。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死刑二-001
死刑二。
○绞赎铜一百二十斤。
○斩[赎铜上同。]
#高丽史84卷-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