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孟渎三河大工,至冬未已,漕艘毕集,府君晓夜扁舟与夫役奔走河干者三月,有示从役诸人诗。是岁,题补金坛县知县。
十三年,癸巳,府君年四十九岁。
在武进任。二月,孟渎三河工成。初五日,不孝浚昌生。八月,重刊东溟文集、后湘诗集成,李申耆(兆洛)、毛生甫(岳生)两先生编校。冬,调署元和知县;前任平大令(瀚)有贤名,亏白粮万石,罣吏议,上官檄府君代之,而粮艘待兑急,府君贷于僚、拓于家,兼旬事办。平君谴释,而府君负累遂数万矣。是年,卜兆于桐城义津桥之尤冲,请伯父损轩府君奉先曾大父春树公、妣张太夫人、徐太夫人葬之,以祖姑、四姑附张太夫人侧。重编先编修公援鹑堂笔记,延同里方植之先生校勘。
十四年,甲午,府君年五十岁。
在元和任。是年,有诏中外大臣明保人才。江督陶公、苏抚林公,以府君名上,未引见,旋题升高邮州知州。未赴任,调署淮南监掣同知。
十五年,乙未,府君年五十一岁。
在监掣任(是年题补)。七月,筹浚仪征运盐河。十月,兴工,有挑工章程议状。
重刊援鹑堂笔记成。十一月,护理运司篆。
十六年,丙申,府君年五十二岁。
在护运司任。秋,入都引见。
十七年,丁酉,府君年五十三岁。
二月,两淮盐运使刘公(万程)以奏销缺额忧极,自□□□□公奏请府君护理。时,商力疲乏,运司初亡,众商莫知所措。府君请于陶公,应领给还窝价纳现价六两者,准以窝价抵银四两,银不出库而坐收四十万之利。又晓以利害,群商悦服。旬日间,奏销遂足八分以上。府君又以恤商乃能裕课,淮南残引陈积,来年奏销更加棘手,请以淮北溢额融销淮南残引。又建议请饬群商于应买补盐义仓榖款内,自行备榖交仓,每纳榖一石,带补亏五斗,仓库两裨,并旧亏榖亦完。九月,奉上谕:锺祥等奏,台湾道缺需员,请旨拣放一折,台湾为海外要区,非熟习情形、才守兼优之员,不足以资表率。因思淮南监掣同知姚莹,前经陶澎等保举,朕于召见时,察其才具明白谙练,曾任台湾县知县、噶玛兰通判,于该处情形较为熟习,所有福建台湾道员缺,即着以姚莹升署,仍俟期满再请实授,并着照例赏加按察使衔。钦此。十月二十日,卸运司篆。十一月,承檄查舒、桐一带缉私销盐情形。
十八年,戊戌,府君年五十四岁。
闰四月十六日,莅台湾道任。台湾民情浮动,外阻大海,内逼悍番,游民错处,奸宄时作。自十二年张丙乱后,贼党万余人散在民间,时思啸聚。是年春、夏间,嘉、彰一带树生形如刀剑,浊水忽清七日。民间以为乱兆,谣言四起,人情汹汹。府君下车,首严捕盗之令,捕斩九十余人,闾阎稍安。然匪徒甚众,策其反谋未已,乃请于督抚,行联庄收养游民之法,使嘉、彰二邑各庄头人,查其本庄少壮无业而惰游者,除尝为乱首或大盗、杀人正凶三者不赦外,余皆免究。籍其姓名、年貌以为庄丁,各由本庄醵钱养之,使巡守田园、逐捕盗贼。颁示委员,周历诸庄。自七月至于九月,所收游民八千有奇,次年乃至四万,略以兵法部署之。由是,贼党皆为义勇,其势乃衰。及九月,闻北路贼将起,亲至嘉、彰一路督饬县营捕斩二百余人;南路贼起,亦驰檄台、凤二县会营捕获百余人。两路皆平。府君以彰化最远,亲驻久之,无敢动者。至十一月,中路台、嘉之间贼起,所召各路匪民已先为庄人收养,无应贼者,乃约内山贼,出攻店仔口汛。总兵达洪阿公亲统大军出剿,贼奔溃。府君亦自彰化驰至军中,督营县先后获贼首胡布等十二人,斩以徇。各路亦报获匪百余人。遂于十二月五日回郡。镇军复入内山搜剿余匪,次年正月回郡,全台大定。
十九年,己亥,府君年五十五岁。
在台湾道任。五月,嘉义地大震,委员查勘,并捐廉抚恤。七月,以平胡布逆案,奉旨交部优叙。
二十年,庚子,府君年五十六岁。
在台湾道任。时英夷方扰粤、浙,海疆告警。府君于八月初六日赴北路各海口,相度形势,添设炮墩、巡船,雇募乡勇、水勇,沿途传见绅耆等,谕令各庄团练壮勇。盖以台地人心浮动,游民最多,攘外必先靖内,多雇乡勇既得防夷之用,亦可收养游手,消其不靖之心也。夷犯各省,皆以汉奸内应偾事,独台民无为之用者,故数有功。
二十一年,辛丑,府君年五十七岁。
在台湾道任。是时,夷务和议反复,府君与梅伯言郎中(曾亮)书有曰:夷人大局,一误再误,人所共知,某则以为畏葸者固非,而轻敌者亦未为是。忠于谋国者,总当无立功好名之心,审量事势机宜,善权终始,岂一言所能概耶?某职在守土,惟知守土而已,不敢他及也。七月十日,厦门失守,台湾震动。八月十六日,有夷舟驶进鸡笼海口,副将邱镇功手发大炮击折其桅,船毁于礁,官兵乘机亟进,获黑夷百余名,并夷炮十门、夷图、夷书等件。奏闻,奉特赐花翎,交部优叙。九月十三日,夷人复犯鸡笼,毁我兵房,炮台伏兵发炮击毙登岸之夷匪,添调兵勇守护,夷始退。是时,嘉义匪徒江见等乘机作乱,南路凤山匪徒闻风响应。府君会同达洪阿公督饬文武兵勇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