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编卷二二载,太平兴国六年十一月辛亥,合祭天地于圜丘,大赦,御干元殿受册尊号。
此即郊祀也。故系之十一月。
宋太宗雍熙元年,甲申,公元九八四年,三十九岁。
十一月,郊祀,大赦,改元。迁著作佐郎。
钱铭:雍熙元年大礼,迁佐著作。
韩碑:雍熙初,迁著作佐郎。
按,长编卷二五载,雍熙元年十一月丁卯,祀天地于南郊,大赦,改元。故系之十一月。以建州浦城童子杨亿为秘书省正字,时年十一(长编卷二五,太宗实录卷三一。)今年,知崇阳岁满,浮江而北,归阙。
本集卷一鯸鮧鱼赋:太平甲申岁,余知邑罢归,浮江而北。
按,「太平甲申岁」,即雍熙元年,因该年十一月改元,此前仍称「太平兴国九年」。于此亦可推知,咏离任必在十一月前。
下列诸事,俱在崇阳所为,而不知确切之年月,故系之于岁满离任时。
宋状:知鄂州崇阳,尤厉风节。大江之南,民裕文敝,囚以手而上下,狱为人而重轻,公廉知其状,痛绳以法,精力于职,擿伏如神,洗其锲薄,镇之忠厚,吏乐其职,多一笑而归休,民协攸居,或减年而从役。
宋沈括《补笔谈》:忠定张尚书曾令鄂州崇阳县。崇阳多旷土,民不务耕,唯以植茶为业。忠定令民刬去茶园,诱之使种桑麻,自此茶园渐少,而桑麻特盛于鄂岳之间。至嘉佑(一○五六--一○六三)中,改茶法,湖湘之民苦于茶租,独崇阳无茶租。民监他邑,思公之惠,立庙以报之。民有入市买菜者,公召谕之曰:「邑居之民,无地种植,且有他业,买菜可也。汝村民皆有土田,何不自种,而费钱买菜?」笞而遣之。自后人皆置圃,至今谓芦菔为张知县菜。
按,本集附集卷五引通城县祠城记,宋王得臣麈史卷上,宋陈师道后山谈丛卷四、卷三,《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等处,记载略同。言行录引谈丛曰:为绢而比者,岁百万匹。
本集附集卷五引图经:北峯亭上田畴膏腴而无水利,稍阙雨泽,禾多旱损。公相视山川原隰高下,可决渠圳,通流灌溉,遂于白泉上源为陂堰,水入圳,溉田数百顷。后无旱伤之忧。公决遣多坐此亭,视百姓农作,劝勤责怠,故能地无遗利焉。
宋罗大经《鹤林玉露》乙编卷四:张乖崖为崇阳令,一吏自库中出,视其鬓傍巾下有一钱,诘之,乃库之钱也。乖崖命杖之,吏勃然曰:「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乖崖援笔判曰:「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自仗劔下阶斩其首,申台府自劾。崇阳人至今传之。盖自五代以来,军卒凌将帅,胥吏凌长官,余风至此时犹未尽除。乖崖此举,非为一钱而设,其意深矣,共事伟矣。
雍熙二年,乙酉,公元九八五年,四十岁。
知崇阳岁满到阙,上宰相宋琪、李昉状,求充幕职,使得挈负亲老以就官食。
本集卷十一著作佐郎求充幕职:今者双亲暮年,某亦得替到阙。欲望悯其贱类,特与奏陈,或许就除幕职一官,使得挈负亲老以就官食。
按,据《宋史》卷二一○宰辅一,此时宰相乃宋琪、李昉。
《宋史》卷二九七段少连传:知崇阳县。崇阳剧邑,自张咏为令有治状,其后惟少连能继其风迹。六月,以知制诰苏易简荐,擢太子中允,通判麟州事。
《宋史》本传:以苏易简荐,人为太子中允,迁秘书丞,通判麟、相二州。
《宋史》卷二六六苏易简传:(太平兴国)八年,以右拾遗知制诰。(雍熙)二年,罢知制诰。
韩碑:岁满,擢太子中允,通判麟州事。
钱铭:解任,除太子中允,通判麟州。
宋状:解秩,授太子中允,关掌麟州军事。
本集卷八麟州通判厅记:雍熙二年夏六月,始某拜命,倅莅是邦。
时夏州李继迁方起事,边鄙不宁,以兵法从事,缮起亭障,精明烽火,伐谋取胜,四鄙以安。太守以喜怒为政,责之。去后人思而祠之。
宋状:夏台弗靖,西戎方强,公缮起亭障,精明烽火,坐赞叔敖秉羽之策,多参嫖姚穿域之乐,伐谋取胜,四鄙以安。
钱铭:时夏台未安,边鄙方耸,公多以兵法从事。洎西戎即叙,亦公之有画焉。
长编卷二五雍熙元年九月:(继迁)与其党数十人奔入蕃族地斤泽,族帐稍稍归附,尝遗所部奉表诣麟州贡马及橐驼等。敕书招谕之,继迁不出。
近人赵万里校辑《元一统志》卷四宦迹张咏条:通判麟州,关决有善政。太守以喜怒为政,咏刚直,屡责之,守愧谢咏。咏有德于民,北去也人思而祠之。
宋太宗端拱元年,戊子,公元九八八年,四十三岁。
正月,太宗于东郊亲飨神农,遂耕籍田(长编卷二九)。恩转秘书丞。
宋状:端拱纪元,天田躬耤,转秘书丞。
钱铭:端拱元年,籍田,转秘书丞。
韩碑:端拱籍田,恩转秘书丞。
端拱二年,已丑,公元九八九年,四十四岁。
春,自麟州代归。充礼部考试官。已事,命通判相州。上言:具庆之下,不便迎养,因父母在濮州,乞督濮之市征。遂命监濮州税。
宋状:明年,充礼部考试官。已事,复倅相州。一惧之年,宜为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