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 【《永乐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韵,页七上引「吴泳鹤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册)】
赵汝(彳淂)降授从事郎制
徒所辱,而径诉于庾台之下,尚何足语此哉?镌秩罢官,自取之也。可。敕:具官某。横逆之至于己,君子必自反而仁;狎侮之加于民,小人罔以尽其力。汝(彳淂)为 【《永乐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韵,页七下引「吴泳鹤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册)】
赵与才降授从事郎制
敕:具官某。鲁恭为中牟令,雉育其雏;仇览为蒲亭长,枭哺其母。尔宰新会,训导不纯。母讼厥子,反系其母,何用心逆人道也?朕甚痛之,其罢所居官镌一秩。可。 【《永乐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韵,页七下引「吴泳鹤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册)】
陈尧登降授从事郎制
敕:具官某。昔孙锡按山阳尉李宗,唐天子有云:「县尉,谓其能尉安于民。而今反伤民」,削其官。况尔吏于畿邑,弗务佐理。禁私铜所以救楮也,而忍于殃民;发常平所以赈饥也,而厚于丰己。尚何以任尉安之责乎?褫镌一阶,箫勺羣慝。可。 【《永乐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韵,页七下引「吴泳鹤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册)】
张爟降除从事郎制
敕:具官某。吏以贪勤民,为日久矣。朕嘉与士大夫更始。尔为衡阳郡幕,事无细大,悉以贿成。何奉吾诏不虔耶?其镌二阶,毋怠三省。可。 【《永乐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韵,页七下引「吴泳鹤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册)】
王立文降授从事郎制
敕:具官某。夏之天吏,以逸德为罚;商之官刑,以淫风为首。尔为州司寇,勤恪奉公之日少,狎昵燕私之时多,能不自丽于罚乎?镌之二秩,尚曰轻典。可。 【《永乐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韵,页七下引「吴泳鹤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册)】
韩楘降授从事郎制
敕:具官某。叔鱼鬻鄐田之狱而挻灾,魏舒辞梗阳之狱而弭谤,狱之不可以贿决也如此。尔为建宁李掾,官以能称,而乃商财赇之重轻,变狱情之曲直。独不思大命之所关乎?姑镌二阶,尚谓轻典。可。 【《永乐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韵,页七下引「吴泳鹤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册)】
赵崇侪降授从事郎制
敕:具官某。吏以贪勤民久矣。朕方嘉与士大夫更始。尔为州从事,不能佐良二千石共宣德意,而乃狃敝习,控于吏评,其何以赞察方国哉?褫所居官,仍镌二秩。尔其退自省循。可。 【《永乐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韵,页八上引「吴泳鹤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册)】
曾谠降授从事郎制
敕:具官某。古先圣人,谨于庶狱。惟有司牧夫,罔非在中,所以克天德而重人命也。尔谠为永嘉纪纲掾,郡有大狱,命汝鞠之。不能阅实其罚,而至于失入不辜。若匪部刺史平反,则民冤矣。尔虽去官,其可逭罚?姑从轻典,仅镌二阶。可。 【《永乐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韵,页八上引「吴泳鹤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册)】
林记孙降授从事郎制
敕:具官某。出纳之吝,谓之有司。尔暂摄库筦,弗谨攸司。吏盗白金,连及仆隶,监临者乌得无责?其上三阶,犹曰中典。可。 【《永乐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韵,页八上引「吴泳鹤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册)】
任尚降授承事郎制
敕:具官某。绿衣黄里,国风所以伤卫;白华菅茅,小雅所以刺周。尔先朝疑丞之子,宜有典刑。而妾上僭,嫡失位,使人人得数其过于朕前,岂容庇汝哉?镌秩罢官,宜发深省。可。 【《永乐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韵,页八上引「吴泳鹤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册)】
黄从龙降授从事郎制
敕:具官某。漕舟于汉,以给我襄州兵旧矣。尔奉制阃之命,督饷 【氵公】 【沿】 流。不劝诱招徕,而视资粮为己利。抑不思喉襟之地,有师万,登首山以呼庚癸乎?一阶之罚,薄乎云尔。可。 【《永乐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韵,页八上引「吴泳鹤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册)】
赵波夫降授修职郎制赵崇仇降授从事郎制敕:具官某等。逸德之罚,着于夏书;徇货之刑,垂于商训。尔波夫尉于龙游,禔身弗谨;尔崇仇尉于瑞安,官弗廉。既冒二戒,各镌一阶。可。 【《永乐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韵,页八上引「吴泳鹤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册)】
追官人朱复之复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汉苏令发时,大夫无可使者。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