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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姚际恒文集-清-姚际恒-第19页

记等几种外,大多已亡佚。
诗经通论的可贵之处,在于它不依傍诗序,不附和集传,能从诗的本文中探求诗的意旨,从而对诗经的内容作了比较实事求是的解释。作者在自序中谓「惟是涵咏篇章,寻绎文义,辨别前说,以从其是而黜其非」;摆脱汉、宋人的门户之见,大胆地怀疑古人的说法,置诗经于平易近人之境,这种自由立论,不拘于朴学家繁琐饾饤的考据,开辟了说诗的新风气。譬如卫风硕人一诗,毛诗序以为是「闵庄姜」,集传因仍序说,各家的注疏也都无异辞;至姚际恒才力辟其说的无稽,指出诗序明明依据左传的「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几句附会而成。又如召南小星,齐、鲁二家之说固已不可详知,韩诗以为是劳人行役之作(见韩诗外传卷一),这是较近于诗意的,毛诗序却认为是「惠及下也」,集传也说是「南国夫人承后妃之化,能不妒忌以惠其下」;这些都遭到诗经通论作者的有力驳斥。姚氏指出集传虽然表示力反序说,但因袭旧说之处仍然不少,甚至于「时复阳违之而阴从之」。元、明以后,朱熹的诗集传被封建朝廷定为科举取士的准则,同样成为拘囿知识分子头脑的工具,姚际恒的这种抨击,客观上起了一种启懵破惑的作用。
姚氏对于诗旨的诠释,有汉学家穷委竟原、谨严自守的优点,而无其固滞胶结的毛病。最明显的如邶风击鼓,诗序以为怨州吁用兵,郑笺更以为鲁隐公四年卫国与宋、陈、蔡伐郑之事,历来都认为如此,独姚际恒破几千年的疑案,据左传所记,详为剖析,谓是鲁宣公十二年宋伐陈、卫穆公出兵救陈时事。而对于雄雉、蝃蝀、叔于田、遵大路、皇矣等诗,诸说纷云,他不赞成前人的说法,但也没有新见,于是都以「不得其解」存疑,这种态度比起汉宋说诗家的迂腐穿凿,要通达信实得多了。
但姚际恒终究是一个封建时代的读书人,他不得不受到封建礼教思想和传袭的传、疏学说所局限。对于一些天真活泼的男女恋歌,他都认为是「刺淫之诗」。他在书前诗旨中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如谓淫诗,则思之邪甚矣,曷为以此一言蔽之耶?盖其时间有淫风,诗人举其事与其言以为刺,此正思无邪之确证?何也?淫者,邪也,恶而刺之,思无邪矣。今尚以为淫诗,得无大背圣人之训乎?」对于一些男女相思之情的作品,姚氏同毛、郑一样,硬加上君臣或朋友思念等等的封建教条,将正面的描写说成反面的讽刺。可见他虽然可以攻诗序,攻朱熹,而对于封建社会的基本伦理系统是不能打破的。这不只姚氏是这样,连后来态度比他激烈得多的崔述、方玉润两人也都不免如此,读风偶识认为这些作品都是「惩淫荡之风」,方玉润以为「溱洧则刺淫,非淫者所自作」(诗经原始卷五)。其它像绿衣、日月、七月、鱼丽等篇,姚氏驳斥集传,虽有是处,实近枝节,态度不无偏激,使人感到好像专为攻朱而作的。这都是诗经通论一书的疵病。
诗经收辑了西周初年到春秋时期五、六百年中的歌谣乐章,其中绝大部分是民间的创作。它们最朴素而又最生动地表现了人民的生活和真淳的感情,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以及各个阶级、阶层间的变化,真实地揭示了阶级社会产生以后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诗三百篇」是人民集体创作的宏伟的史诗,是我国古典文学现实主义和人民性传统的最早源头。只有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光辉照耀下,才能对这些诗篇予以唯一正确的阐明。而在这同时,对于过去的注本,辨别其糟粕,吸收其精华,指出长时期封建时代的学者对于诗经的种种歪曲与误解,两千多年来诗经研究中曲折发展的过程,也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工作。我们整理、重印这部书,目的就在此。
本书有道光十七年(公元一八三七)韩城王笃刻本,又有一九二七年双流郑璋覆刻本;顾颉刚先生在三十余年前曾据王刻本加以校点,我们现在就采用他的校点本重印。原书中有题「增」字的数条,多和姚氏的意见不同,似乎不是姚际恒自己后来所补,可能是刻书者王笃的手笔,也可能是在未刻前别人传钞时所加而误刻入者。因为没有确切的证据,现在不加删除,仍照旧附印。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
诗经通论序                
顾颉刚
  古人习熟于口耳者惟诗,无往而不引,无事而不歌。以其托物抒情,宛转掩抑,辞义不若他经之彰者,故经师所为恒多索隐行怪之论。汉人治学,其标的为通经致用。三百篇之教,儒生所极意经营者,惟在如何而使天子后妃诸侯王蹈夫规矩,故一意就劝惩以立说,不得其说则实其人事于冥漠之乡,信之不疑,若曾亲接。自今日视之,固当斥其妄诞,而在彼时则自有致治之苦心存焉。世代推嬗,史事积累之词求之于经。然纠缠既甚,摆脱为难。以晦庵朱?日多,其可为劝惩者何限,奚必犹以髣子魄力之雄,举毛传、卫序、郑笺、孔疏而悉摧陷之,自为集传,独树赤帜,顾察其所言,因仍旧说者复不?,知荡涤之功非一日之事矣。姚首源先生崛起清初,受自由立论之风,遍考九经,存真别伪,其诗经通论十八卷,实承晦庵之规模而更进者,其诋之也即所以继之也。序中谓涵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