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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姚际恒文集-清-姚际恒-第608页

,不问其正与不正也。是忽寔未尝成君,而始终为君者突也,其事大?如此。左氏则于忽称「昭公」,又于十七年载「高渠弥杀昭公而立子亹」,十八年载「齐人杀子亹而立子仪」,庄十四年载「传瑕杀子仪而纳厉公」,至二十一年经书「厉公突卒」,其书乃已。如传所言,忽寔为君,而且有臣弒君、邻国讨贼诸事迭见不已,经何以悉不书邪?吾不敢信也。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左氏谓「谋伐郑,将纳厉公」,是也。经书「伐郑」,突在栎,忽郑也,则伐郑者忽也。伐郑者忽,是欲纳突于郑也。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冬,城向。
 向界于鲁、莒之间,隐二年「莒人入向」,至是服鲁而城之,其后又服莒,宣四年,鲁复伐莒取向。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朔,卫惠公名也,不德,为臣所逐而奔齐。出奔书名,常也。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
 左氏谓「平齐、纪」,是。又谓「且谋卫」,蛇足也。
二月丙午,公会邾仪父盟于趡。
 隐公初年,仪父尝来盟蔑,故兹复遣寻盟。然桓于八年已伐之,是年秋即伐之矣。
夏五月丙午,及书△法齐师战于奚。
 或书「公及」,或书「及」,无例。春秋初,来侵伐我鲁者讳言「侵」、「伐」,言「来战」,说见十年「来战于郎」下。兹称「及某师战」,亦讳,与前事同也。前言「来战」,此言「及某师战」,事同而书法又不同。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
 蔡季为蔡侯献舞之弟,称名、称字,无例,与「许叔入于许」同。乃以其为称字而贤之,不知其贤者何事?贤否妄定,好恶任情,小人之说春秋可恨如此。
癸巳(「癸巳」,中研本作「祭巳」,北图本不误,今据经文改。),葬蔡桓侯。
 「侯」当为「公」,于此,窃意鲁史旧本,其葬本皆称「侯」,孔子以鲁君称「公」之故,而皆易为「公」,故偶遗此未改,与书「天王」或仍「王」字之类同。不然,何以俨然有书「侯」者在乎?余说并谬。
及宋人、卫人伐邾。
 春盟而秋伐之,直书之义自见矣。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
 前年为齐所伐,今与齐会,且同夫人如齐,为齐所诱也。齐深仇鲁而公不知,所以亡也。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丁酋,公之丧至自齐。
 鲁公被弒,不书地,此于外弒,故书「薨于齐」。季明德不信传,谓「桓公乃自薨,非齐弒」也,此强意异传,非正论也。上书「正月如齐」,下书「四月公薨」,此自显然有故,况齐襄淫女弟之恶昭昭于诗,如是合之,春秋自无可疑也。
秋七月。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书「葬」,亦所以别于内弒也,说见「隐公薨」下。
春秋通论卷三
新安首源姚际恒
    庄公桓公子,母文姜,在位三十三年。
元年春王正月。
 不书「即位」,即位于先君之年也。
三月,夫人孙书△法于齐
 公之丧至自齐时文姜已归矣,此时又奔齐,内君与夫人奔皆变,言「孙」,此经之书法也。诸家皆谓文姜皋齐,则何以又书「三月孙于齐」耶?不言姜氏,蒙前文,观后书「会」、书「享」,皆书「姜氏」,未尝贬去可见矣。
夏,单伯逆王姬。
 单伯本天子畿内大夫,后命为鲁卿者,故鲁有单伯。后书「单伯会伐宋」,又「单伯会诸侯于郅」,皆此单伯也,文十四年「单伯如齐」,则其子孙也。或以单伯为王臣,「逆」作「送」,若然,当俟馆成之后方至鲁,岂得夏王姬已至,而秋始筑馆耶?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此为齐侯亲迎之馆,于外,我居丧避吉故也。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或书「天王」,或书「王」,无例。
王姬归于齐。齐师迁纪郱、鄑、郚。
 齐迁纪三邑之民而取其地,将以灭纪也。齐图纪已久,徒以桓公在尔,桓公没,乃为之。谷梁于此条曰「纪,国也,郱、鄑、郚,国也,或曰:『迁纪于郱、鄑、郚。』」,其于文义茫然不解,故为此两说,甚可笑。偶举一以例其余。
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
 于余丘,国也,邑无言伐者。或曰「夷国」,近是。「于」者,出口方音,犹「于越」之「于」。
秋七月,齐王姬卒。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
 前年孙于齐,不知何时还鲁?经书「出」不书「归」,专这其出也。
乙酉,宋公冯卒。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
 不称「公子」,无例。时卫侯朔在齐,谋纳之。
夏四月,葬宋庄公。五月葬桓王。
 葬王,说见隐三年。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
 纪为齐逼,至使其弟以酅邑入齐为属国,不得已也。或谓季贤,或谓季不贤,皆无谓。「入」